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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情歌想起哪一天
法律分析: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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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去原单位省级卫生部门办理变更就可以。需要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提问考核证明有表可以参考一下吗回答差不多这样更多2条
于是你也在笑着哭
根据有关规定,军转人员的部队医师资格证书换地方医师资格证书需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应于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安置9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后在地方申请执业注册的,应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5号)规定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申请换领《医师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三)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四)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五)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六)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