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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气息
摘要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规定:(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暂停执业。(二)暂停执业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申请表》(见附件4)格式填写暂停执业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注册初审机关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暂停执业申请表报办理报批手续。注册初审机关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三)暂停执业的人员恢复注册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恢复注册申请表》(见附件5)格式填写恢复注册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注册初审机关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恢复注册申请表报办理报批手续。恢复注册时,应按照中价协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在注册有效期内恢复注册的,应按原注册有效期办理手续,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恢复注册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见附件6)并提交有关材料。变更执业单位的,尚应按有关规定一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3水利造价工程师暂停职业手续怎么办亲,您好!我是“职场悦悦”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我整理资料和打字可能需要一点时间,请您耐心等我一下哦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规定:(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超过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暂停执业。(二)暂停执业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申请表》(见附件4)格式填写暂停执业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注册初审机关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暂停执业申请表报办理报批手续。注册初审机关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三)暂停执业的人员恢复注册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恢复注册申请表》(见附件5)格式填写恢复注册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注册初审机关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恢复注册申请表报办理报批手续。恢复注册时,应按照中价协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在注册有效期内恢复注册的,应按原注册有效期办理手续,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恢复注册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见附件6)并提交有关材料。变更执业单位的,尚应按有关规定一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水利造价工程师暂停职业手续怎么办?谢谢亲您好,以上是小编的回答,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请问水利造价工程师注销的手续怎么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二十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无效:(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二)注册有效期届满且未继续注册的;(三)亡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其他导致注册无效的情形。亲您好,以上是小编的回答,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心在海底
钢结构工程决算书怎么做
依据预算造价(中标清单)、竣工图(含变更、洽商单内容)、施工合同、当期造价信息等文件资料。由竣工图整理出项目的增减项目(变更、洽商)、合同对变更的约定、价格信息、其它税收、事件、工期、遗留问题处理方式和方法汇总全部含税造价、不含税造价(代购设备、材料)即为钢结构项目决算书。
停在嘴边
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问题造价员证书变更单位的有关事宜如下:一、申请变更的条件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跨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二、变更的办理程序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市内变更人员,由市级机构负责办理(造价员变更专用章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统一授予各是市机构);省直单位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由省工程造价协会负责办理。
3、跨市变更人员,由原市级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4、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的人员,持原来工作单位所在省级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
三、其他事项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跨省调入人员还需提交造价员专用章2、各市造价员机构每半年将本市造价变更资料报省工程造价协会(每年的六月,十二月)如果有什么疑问请上“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网站查看详细些情况或者电话咨询
独与相思说风流
根据《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规定,变更注册要求如下: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二、在本省级或部门内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本省级或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对准予变更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证书的变更栏内签署意见,注明变更后的聘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证书的原聘用单位上加盖“已变更”印章,其注册证书编号不变,执业印章需更换。
三、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按《注册造价工程师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
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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