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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说我碍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一)Ⅰ类学分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3、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二)II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8 学分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省级刊物 5-3学分地(市)级刊物 4-2 学分内部刊物 2-1学分3、 科研项目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 2 3 4 5国家级课题 10 9 8 7 6学分省、部级课题 8 7 6 5 4学分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学分4、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6、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8、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9、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授予的具体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2-8项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分。(三)凡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四、学分登记和考核(一)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应统一印制和发放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或使用电子信息卡,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举办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三)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登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一)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分别由全国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指定社团组织应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规定的样式印制学分证书。(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证书,先由举办项目的远程教育机构提供学员参加学习的有关材料,经学员所在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后发放相应的学分证书。(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指定社团组织举办的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应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举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有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四)凡弄虚作假、滥发证书、乱授学分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全国通报、1—3年停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等处罚。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基层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特殊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实施细则应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七、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全继委发[2001]第02号)同时废止。八、本办法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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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成绩可以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但是目前已经过了14年的查询时间了。2014执业药师考试已经结束,2014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执业医师考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入口于11月30日正式开通,执业医师笔试考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可查询到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成绩。全国各地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不一样,医学全在线会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2014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时间和2014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信息,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达分即通过。2014执业药师考试已经结束,2014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执业医师助理的成绩查询时间每年每个地区的公布时间不同,预计都是在12月份左右,一般是在当年的12月中下旬的样子2014年的分数线已公布了,合格分数线如下:比如2014年的成绩查询时间是在12月31日;2015年的成绩查询入口于11月30日公布。反正相差时间不会太长的一般是在当年的12月中下旬的样子2014年的分数线已公布了,合格分数线如下临床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成绩查询时间一般是在当年的12月中下旬的样子!!!2014年的分数线已公布了,合格分数线如下:临床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与形式都是根据各个地方的政策来决定的,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你可以去你们那个地方的地卫生局去打听打听啊,凡事都要自己主动哇。国家医学考试上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上查询就能够查询到你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啦,有电脑,有网就行拉。登录进去后,会有一个账号密码登录平台,你直接对照你的准考证及密码,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登录界面填写你的的账号、密码及验证码过后,点击"考试成绩"图标,点击上面显示的"查看成绩"链接即可查询成绩。2009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60分 2008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8分;2007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0分 2006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3分公布的时间也大不相同,去年就是在年底15-30号的时间都能查到的,也可以去专门的医师网站上去查看的2010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0分;2009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60分 2008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8分;2007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0分 2006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83分。乡镇执业医师助理的分数应该就是180分上下吧,可以参考一下历年临床助理分数线,浮动不是特别大。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12月份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2002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8分2003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4分乡镇级助理医师分数线也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通知为准。 2014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已于9月13、14日结束了,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靠后三个月。14年考试分数线预计与往年不会相差太大。1999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8分2000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66分2001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4分2004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68分2005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3分2006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3分2007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0分2008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8分医师考试2014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数线各地陆续公布,根据每年来说2014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数线都是由省卫生厅公布,并且各地情况都不太一样。2014年乡镇助理医师考试的分数线分别为:临床类别147分,中医类别104分。口腔执业医师: 2010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0分;2009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60分 2008年科目临床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178分;科目临床医师资格证书是国内行医必不可少的"通行证",科目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通过的考试。科目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科目、科目中医、科目口腔、科目公共卫生四类,临床执业医师就是其中之一。 执业医师助理的成绩查询时间每年每个地区的公布时间不同,预计都是在12月份左右,比如2014年的成绩查询时间是在12月31日;2015年的成绩查询入口于11月30日公布。反正相差时间不会太长的。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步骤及方法:第一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第二步:点击国家医学考试网左上方成绩查询按钮第三步:点击进入“成绩查询”输入姓名、证件号、准考证号查询成绩2005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3分2006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3分2007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80分2008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8分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成绩可以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但是目前已经过了14年的查询时间了。2014执业药师考试已经结束,2014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执业医师考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入口于11月30日正式开通,执业医师笔试考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可查询到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成绩。乡镇执业医师助理的分数应该就是180分上下吧,可以参考一下历年临床助理分数线,浮动不是特别大。1999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58分2000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66分2001年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分数线 17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1口腔医师的成绩 2014年口腔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11月30日17点开通,早就已经发布了口腔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开通的消息。参了2014年医师考试的考生可根据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5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口腔执业医师:359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1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2014年全国中西医结合医师笔试考试分数线将在2014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全国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12月31日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临床执业医师:363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6口腔执业医师:359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1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8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1部分地区可以能还留有之前的成绩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本省人事考试网查询2014年中西医结合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2014年全国中西医结合医师笔试考试分数线将在2014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全国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如下: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12月31日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46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46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83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83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1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94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72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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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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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范围为: 1)中医基础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中医临床医学科目: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3)西医及临床医学科目: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内科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注自2010年开始,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中的西医内容。 注增设壮医、朝医和傣医考试,其中壮医考试自2010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朝医和傣医考试自2011年开始逢单数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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