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4679
三缄金言
为全面做好江苏考区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结合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防疫要求 (一)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苏康码”;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在考前完成“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并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乳胶手套等,除身份确认外,应全程佩戴;考前考后进行手部消毒。 2.考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考试当天签到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或健康监测期未满、或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须到江苏卫生人才网()信息查询栏目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报书》(附后),并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务人员。 各考点应结合上述要求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考生防疫要求,并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告知考生,对跨市流动考生有特殊防疫要求的也应一并告知。 (二)考务人员防疫要求 各考点应提前做好考务人员健康情况排查工作并签署健康书,考务人员须保证考前14天内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不得选派“苏康码”非绿码人员。考务人员考试当天报到时应出示“苏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考务人员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随时进行手部消毒,在领取、交接、发放考试物品时保持安全距离,戴好一次性乳胶手套,做好防护。 二、考前工作准备 (一)物资准备。各考点要提前准备足够数量的红外测温仪、水银体温计、医用口罩(原则上考生须自备口罩)、乳胶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免洗消毒液、隔离衣或防护服等防疫物品。 (二)预防性消毒。各考点考前应对考场内外环境、空调、鼠标、键盘、桌椅进行全面预防性清洁消毒。考试期间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场所、区域及物体表面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合理安排。做好考生入场前流程安排,原则上按照查验“苏康码”及核酸报告、测体温、核验身份、签到等环节分段进行,考场内应提前标识行进路线和考后离场路线,避免人员交叉和形成规模聚集。 (四)场地设置。各考场根据考生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隔离试室,出入口设置专用防疫通道、外围设警戒线,以备特殊情况时使用。 (五)防疫人员要求。安排120救护车、专业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全程驻场,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药品。每个考点增设1名防疫副主考,专门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考中承担流动巡视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六)考后防控。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引导考生错峰出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场内逗留。监考人员应在本试室考生全部离场后,前往考务办公室交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距离。每天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考场内彻底通风。考试前后应对机考使用的鼠标、键盘等进行擦拭清洁,对纸笔考试试室进行消毒。隔离试室使用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将机考答题数据,或纸笔试卷、答题卡进行单独封装和保存。考试期间疾控人员应指导考试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并对隔离试室进行终末消毒。 三、异常情况处理 考试当天报到时,持“苏康码”非绿码、未提供规定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未按规定落实防疫要求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持“苏康码”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以及出现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经医务人员排查有流行病学史的,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安排现场救护车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无流行病学史的,可安排在隔离试室考试,由疾控人员指导防护。 考生、考务人员入场后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送诊。 考场有人员被安排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出现可疑病例被安排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应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考试总值班室。对其接触过的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人员需按防疫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各考点应密切追踪送诊人员诊疗情况,如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应第一时间向省考试总值班室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终末消毒等工作。同时,要及时对考生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并防止负面影响扩散。 各考点应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制定考试工作疫情防控预案,细化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健康申报书
四分喜感
各考点: 现将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6日-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各考点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在此期间完成有关工作。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12日,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二、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25日。 三、考生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及名单(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原件); (四)本人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五)报考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2002年及以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未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上岗。 五、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后,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中专或大专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并统一填写《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务审核表》(附后),作为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六、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伏线
【 #护士资格证#导语】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得知,2022年江苏护士资格证考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各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公告如下: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17项增至33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验船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执业药师、拍卖师、工程咨询(投资)、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会计(初、中级)、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经济(初、中、高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初、中级)、机动车检测维修(初、中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初、中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税务师、设备监理师、统计(初、中、高级)、出版(初、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考试。 二、江苏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实践能力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优质医学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