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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铺万里枯骨盖天下
护士:(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这是在医学敎育网看到的,那里还有更详细的报考信息供您参考~
一个人久会上瘾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5年1月12日-2月1日 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 )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月13日-2月5日 地点: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应届毕业生则由学校统一到该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 ⑴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page]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实习证明原件。 ⑵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学校、考点盖红章); ④有教育部门盖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盖红章); ⑤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⑥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学校盖红章); 其中考生名单、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毕业证明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考点、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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