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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裙子装逼小心走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市药品、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实施。
(二)组织有关部门起草本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综合政策、工作规划并实施;做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本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并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三)依法行使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综合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根据市人民和上级食品药品部门的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
(四)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的日常;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法定标准;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执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五)实施药品生产质量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规范、药品非临床研究及药品临床试验质量规范;实施药品分类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药品和特种药械;受理药品进口的备案;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实施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实行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制度,依法核发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检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
(八)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市药学专业(不含卫生)初、中级技术职务的评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培训工作。
(九)利用手段,配合市经济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医药产业政策。
(十)承办市人民和上级食品药品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是伞就别硬撑着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提供:
市局对新开药店执业药师进行岗前培训
为进一步强化对新开药店药学技术人员资质审核,真正发挥其指导公众安全合理购药职能,12月13日,市食药局对城矿区7家新开办药店的驻店执业药师统一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市局副局长王云飞与参加考核的7名驻店执业药师进行了座谈。他强调,城市药店执业药师,对于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供健康保健常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执业药师还存在诸如数量偏少、在职不在岗等突出问题,无法真正实现指导公众合理用药、保障安全的作用。这次组织7家新开药店的质量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只是全面加强我市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最近,市局已经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执业药师的告知书,要求新开药店要在取得营业执照一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手续。同时,对于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将给予书面告诫;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我们还将定期对全市驻店执业药师组织考核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力争使我市的执业药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培训会结束后,市食药局结合药品法律法规、业务常识、执业道德等内容对7家药店执业药师进行了现场闭卷考试。
女人犯贱是宿命
门面是你自己的还是租?要不要首付,要是打别人的房子80—90万吧,另外药房现在是不可以卖保健品的,开药房需要GSP认证,要请执业药师的,你那里可以刷卡吗?我说的是医保卡,要是可以的话,你可以利用关系,卖保健和化妆品,只卖药的话,是不赚钱的。现在药国家抓的紧。。。
当初为他剪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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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受理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前置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规范》(GSP)标准;
2、遵守《中华人药品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3、规范,有健全的制度,供药账、票、货相符。连锁公司门店供药由公司统一配送,非连锁零售药店供药符合药品部门的规定。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及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6、配有1名(含1名)以上执业药师,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营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药师)或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市食品药品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远程视频实现驻店执业药师的,由相应的远程药师公司提供药师资质证明材料)
7、营业场所整洁卫生,配有满足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的计算机等设备。设立在县以上(指市区及县城)的连锁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设立在县以下(指乡镇及以下地区)的连锁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设立在县以上地区的单体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设立在县以下地区的单体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市食品药品部门对药店营业面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面积以房产证上核定面积为准)
8、员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连锁药店员工可在连锁公司参保,通过远程视频实现驻店执业药师的,由相应的远程药师公司提供药师参保证明材料)
(二)所需资料(所交资料第1项一式四份,其余一式两份)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食药局留存一份。);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5、本店所处的地理位置简图
6、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我还没闹够
定点零售药店受理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前置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规范》(GSP)标准;
2、遵守《中华人药品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3、规范,有健全的制度,供药账、票、货相符。连锁公司门店供药由公司统一配送,非连锁零售药店供药符合药品部门的规定。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及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6、配有1名(含1名)以上执业药师,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营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药师)或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市食品药品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远程视频实现驻店执业药师的,由相应的远程药师公司提供药师资质证明材料)
7、营业场所整洁卫生,配有满足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的计算机等设备。设立在县以上(指市区及县城)的连锁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设立在县以下(指乡镇及以下地区)的连锁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设立在县以上地区的单体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设立在县以下地区的单体药店,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市食品药品部门对药店营业面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面积以房产证上核定面积为准)
8、员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连锁药店员工可在连锁公司参保,通过远程视频实现驻店执业药师的,由相应的远程药师公司提供药师参保证明材料)
(二)所需资料(所交资料第1项一式四份,其余一式两份)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一式四份,其中食药局留存一份。);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5、本店所处的地理位置简图
6、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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