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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here
摘要药士不需要注册,执业药师才需要注册。执业药师申请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一、申请首次注册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4、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5、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4张(其中2张粘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粘贴照片处”位置上);6、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7、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注意事项1、 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2、 已经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局注册,准备变更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局注册的,按首次注 册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及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二、申请再次注册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1、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4、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5、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6、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 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7报考药士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吗药士不需要注册,执业药师才需要注册。执业药师申请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一、申请首次注册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4、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5、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4张(其中2张粘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粘贴照片处”位置上);6、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7、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注意事项1、 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2、 已经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局注册,准备变更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局注册的,按首次注 册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及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二、申请再次注册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1、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4、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5、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6、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 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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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具体如下:
1、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医学教。育网原创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注册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至外省(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执业药师已经在外省(直辖市)注册,准备变更到陕西省注册的,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医学教。育网原创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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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执业药师注册办理体检表去南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办理。
南阳执业药师注册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体检表要到医院体检部门办理,完成体检项目后医院会给你一张体检表。执业药师注册办理体检表要求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办理才有效。
申请首次注册的人员申办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4、执业单位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注册申请表上。
6、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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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
一、法律依据
1、《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412号)
2、
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
国家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22]156号)
4、
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22]298号)
5、
国家食品药品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22]342号)
6、国家食品药品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22]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人民令第166号)
二、申办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
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二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2022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单位有变化的,需提交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三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2022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四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注册证》(2022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注册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书。
3、决定。按照《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合格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合格的,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执业药师注册证》。
六、审批、送达时限
审批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7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自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执业药师注册证》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喃喃爱语
药士不需要注册,执业药师才需要注册。
执业药师申请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
一、申请首次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
4、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5、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4张(其中2张粘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粘贴照片处”位置上);
6、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7、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1、 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2、 已经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局注册,准备变更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局注册的,按首次注 册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及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二、申请再次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4、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
5、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 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8、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需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到省食品药品局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过期后不在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三、申请变更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4、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5、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6、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
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8、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离省外地注册时,需提供《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不用提供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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