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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少女
所谓建议书,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针对审计过程中已注意到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误报告的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出书面建议。现行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当局,必要时,可出具建议书。
1标题。建议书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建议书”。
2收件人。建议书的收件人应为被审计单位当局。
3会计报表审计目的及建议书的质。建议书应当指明审计目的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建议书仅指出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发表的签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和公证。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影响和改进建议。建议书应当指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包括前期建议改进但本期仍然存在的重大缺陷。 5使用范围及使用责任。建议书应当指明其仅供被审计单位当局内部参考,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6签章。建议书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青妤
寄送至事务所的更可靠
准则规定,函证回函要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函证保持控制。简单说,直接寄给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收到的是被函证单位的回复,如果由被审计单位转交,双方可能进行沟通造假,或者被审计单位自行将回函篡改,这样可靠就更低了
未暖
现在没有注册审计师。
上世纪2022年代,曾经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当时分属于财政和审计。门下属事业单位称会计事务所,审计下属事业单位称审计事务所,都是国有事业单位,各自的执业人员都是事业编制的国家,其中专业人员的执业资质分别称为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
2022年代后期并轨,统称为”注册会计师“,再到2022年度末,全部改制,脱离国家身份,事务所都成为有限责任制的企业,执业人员都是注册会计师。
现在注册会计师都要经过全国统一考试,考试门槛较低,但是考试难度较大,是要有一定的毅力和学习能力才能取得的。不过如果考试全科通过,就业前景应该可以。
舔刀
会计工作的内部与社会审计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内部会计制度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注册会计师审计角度来看,无论是制度基础审计,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都离不开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这个前提。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首先要研究和评价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实施连续审计时,还要检查以前年度对企业提出的内部会计制度改进建议是否得到改进和落实。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是指单位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审计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质的责任,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转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责无旁贷。一个单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违犯法规行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能是鉴证和,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般采用抽样审计,加之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造假行为,注册会计师即使尽到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有时也很难发现这些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向委托人合理地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会计报表使用人决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对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提供供绝对保证。当然,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或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依据审计准则执业,导致虚假审计报告,或与被审计单位串通一气合谋舞弊,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当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例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故意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舞弊,事后问题一旦被揭露出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不能借口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会计报表而拒绝承担造假责任,注册会计师也不能借口会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提供而不承担过失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责任,抓到了问题的实质,找到了会计造假的源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屡禁不止的现象。
未暖
属于。
参看下面的(3)注册会计师为证明某个事项而自己动手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大多是说服证据)
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各种以书面文件为形式的一类证据。它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明细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书、报告书及函件等。
书面证据按其来源可以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两类。
外部证据包括三种:
(1)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编制,并由其直接递交注册会计师的外部证据;
(2)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编制,但为被审计单位持有并提交注册会计师的书面证据;(可以伪造)
(3)注册会计师为证明某个事项而自己动手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大多是说服证据)(1)的证明力最强,比如发函询证。
内部证据
内部证据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被审计单位当局声明书,以及其他各种由被审计单位编制和提供的有关书面文件。新教材里把当局改为了层,把董事会改为治理层。
会计记录包括各种自制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记录等。
其他书面文件包括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重要的计划、合同资料,被审计单位的或有损失,关联方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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