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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夏天
(1)针对委托甲公司代销的的商品可能并不存在,层作出的是存货的存在认定;针对2022年12月31日进行的存货的盘点可能存在较大的差错,层作出的是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针对当年对应收款项所提的坏账准备可能不正确,层作出的是应收款项的计价和分摊认定;针对可能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层作出的是应付账款的完整认定;针对长期借款中可能有一年内将要到期的部分,层作出的是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分类认定。
(2)为了证实委托甲公司代销的存货的存在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执行函证、检查程序;为了证实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执行监盘、检查程序;为了证实应收款项的计价和分摊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执行重新计算程序,重新编制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表,以检查坏账计提的准确;为了证实应付账款的完整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执行检查程序,从每一张原始凭证开始,检查账上是否记录了每一笔交易;为了证实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分类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执行检查程序,检查此账户的分类是否正确。
(3)函证实现的审计目标是存在,权利和义务,检查中顺查实现的审计目标是完整,逆查实现的目标是存在,同时检查也可实现分类认定,监盘实现的审计目标是存在,同时也会为计价和分摊认定提供证据,重新计算实现的审计目标是计价和分摊认定。
毕业散了一伙人
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一、评价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
二、观察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有关层指令和程序是否得到适当设计和执行的审计证据。
如果在盘点过程中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仍将持续进行,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已经对此设置了相应的控制程序,确保在适当的期间内对存货做出了准确记录。
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取有关截止信息的复印件,有助于日后对存货移动的会计处理实施审计程序。具体来说,注册会计师一般应当获取盘点日前后存货收发及移动的凭证,检查库存记录与会计记录期末截止是否正确。
三、检查存货:在存货监盘过程中检查存货,虽然不一定能确定存货的所有权,但有助于确定存货的存在,以及识别过时、毁损或陈旧的存货。
四、执行抽盘:注册会计师可以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还可以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应尽可能避免让被审计单位事先了解将抽盘的存货项目。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抽盘程序发现差异时,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检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注册会计师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存货监盘不可行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检查盘点日后出售盘点日之前取得或购买的特定存货的文件记录),以获取有关存货的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不能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或者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可能无法获取有关存货的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
两种比较典型的情况包括:一是注册会计师无法亲临现场;二是气候因素,即由于恶劣的天气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或由于恶劣的天气无法观察存货,注册会计师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3、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两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2)实施检查或其他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程序。其他审计程序可以作为函证的替代程序,也可以作为追加的审计程序。
酒竟不知
摘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环境日益复杂,个别企业财务舞弊手法不断创新。由于社会审计固有风险的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使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的规定,恰当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存在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为帮助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因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中注协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了有关职业怀疑等五项审计准则的问题解答。解答明确提出当识别出被审计单位收入真实存在重大异常情况,且通过常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实施“延伸检查”。在相关文件里亦提出“穿透检查”的概念。“穿透检查”或“延伸检查”,已经成为当前审计实务中应对舞弊风险的重要程序。在审计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如何认识“穿透检查” 或“延伸检查”,如何合理判定其广度、深度及相关程序的质、实施范围,具体如何实施等已成为现阶段业界需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有鉴于此,北京注协财务报表审计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针对“穿透检查”在防范财务舞弊中的适当应用作出提示。本提示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范围等,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一、穿透检查需要考虑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在规划穿透检查程序时,可以考虑如下几个方面因素:1.穿透检查的规划:穿透检查作为常规检查外的延伸检查程序之一,需要在评估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舞弊风险基础上合理规划,穿透检查强调审计程序实施的精准和有效。2.穿透检查的范围:实施穿透检查既要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各方配合,同时还需要保持检查过程的、客观,不能受到任何一方的干涉。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并非机构或机构,故实施穿透检查难度较大,限制较多,不可能无限度的穿透,穿透检查需要规划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执行。3.穿透检查的实施:为增强穿透检查程序实施的精准和有效,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充分了解业务和交易,合理评估舞弊风险的前提下,考虑合理的穿透程度。在项目团队进行充分讨论后,详细规划穿透检查程序的质、执行人、实施范围、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其他相关安排。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15、既然一些业务具有真实的资金流与充分的原始资料和单据,为何注册会计师仍然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环境日益复杂,个别企业财务舞弊手法不断创新。由于社会审计固有风险的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使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的规定,恰当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存在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为帮助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因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中注协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了有关职业怀疑等五项审计准则的问题解答。解答明确提出当识别出被审计单位收入真实存在重大异常情况,且通过常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实施“延伸检查”。在相关文件里亦提出“穿透检查”的概念。“穿透检查”或“延伸检查”,已经成为当前审计实务中应对舞弊风险的重要程序。在审计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如何认识“穿透检查” 或“延伸检查”,如何合理判定其广度、深度及相关程序的质、实施范围,具体如何实施等已成为现阶段业界需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有鉴于此,北京注协财务报表审计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针对“穿透检查”在防范财务舞弊中的适当应用作出提示。本提示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范围等,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一、穿透检查需要考虑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在规划穿透检查程序时,可以考虑如下几个方面因素:1.穿透检查的规划:穿透检查作为常规检查外的延伸检查程序之一,需要在评估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舞弊风险基础上合理规划,穿透检查强调审计程序实施的精准和有效。2.穿透检查的范围:实施穿透检查既要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各方配合,同时还需要保持检查过程的、客观,不能受到任何一方的干涉。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并非机构或机构,故实施穿透检查难度较大,限制较多,不可能无限度的穿透,穿透检查需要规划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执行。3.穿透检查的实施:为增强穿透检查程序实施的精准和有效,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充分了解业务和交易,合理评估舞弊风险的前提下,考虑合理的穿透程度。在项目团队进行充分讨论后,详细规划穿透检查程序的质、执行人、实施范围、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其他相关安排。
心里有你仅此而已
一、以下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指导:
《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规定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
《会计法》规定,“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会计法》所列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
《门实施会计办法》(2022年令第10号)第十五条“门及其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检查。”
二、以下人员或单位有检举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均有权检举。
三、注解:
《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规定:“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这一规定,明确了门注册会计师的体制。《会计法》规定,“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了门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的要求。应当指出,门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不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再进行一次普查,而是根据需求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根据2022年4月发布的《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国有工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以采取直接检查或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10%。
结果是我太傻
一、以下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指导:《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规定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会计法》规定,“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会计法》所列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门实施会计办法》(2022年令第10号)第十五条“门及其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检查。”二、以下人员或单位有检举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均有权检举。 三、注解:《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规定:“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这一规定,明确了门注册会计师的体制。《会计法》规定,“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了门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的要求。应当指出,门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不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再进行一次普查,而是根据需求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根据2022年4月发布的《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国有工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以采取直接检查或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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