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八个具体事项

不折不扣的苯孩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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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河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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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是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成立于2022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领导下的一个全国协会,也是中国唯一的会计执业团体,我国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于2022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10月31日中华人令第十三号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注协有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106798人,非执业会员143812人(其中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601人),个人会员超过25万人,达到250610人。[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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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不敢对我笑

本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本所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出资组建,本所汇集了一支具有高度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组成的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现有员工十八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十四人,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四名中国注册税务师二名,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二名。内设总审室、财务审计部、税务审计部、资产评估部、记帐部、工商部、咨询服务部、行政财务部八个职能部门,建立了财务、税务、法律、等咨询信息网络,还聘请了一批在相关领域中既有理论建树,又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的专业顾问组。本所恪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奉行“诚信、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服务项目:
1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 国家(深圳)高新技术认定专项审计;
4 办理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破产清算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5 企业记帐、报税(国税、地税);
6 企业注册登记;
7 设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培训会计人员;
8 提供财务、会计、税务、企业内部控制及其他咨询服务;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详细信息)用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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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意味着把我当成白痴吧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Jilin Pvincial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JLICPA。
第三条 本会是由吉林省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依法接受吉林省财政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指导。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长春市。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批和本会会员,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宜;
(二)依法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三)组织贯彻执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准则、规则,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会员违法违规和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予以行业内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五)组织实施吉林省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六)组织会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等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七)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八)协调行业内、外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为有关部门决策提出建议;
(十)开展与国际会计组织、境外会计团体和国内同行业之间的交往活动;
(十一)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吉林省财政厅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二)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或授权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
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其他为非执业会员。执业会员不执业时,应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省内、外有关知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
会员入会需要履行和登记手续。
第八条 本会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给予的惩戒提出申诉;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专业研究、经验交流和培训活动;
(四)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五)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
(六)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七)本会的会费收支;
(八)依照规定申请退出本会。
第九条 本会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遵守本会纪律;
(四)接受本会的与;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
(七)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团结;
(八)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
第十条 本会团体会员享有本章程八条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本章程第九条第(六项)以外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拒不履行会员义务以及不再具备会员资格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收回会员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已注销或被吉林省财政厅撤销的,其团体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二条 会员办法,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全省会员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事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全省会员的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邀办法产生。
第十四条 全省会员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本会理事;
(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及有关决议;
(四)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理事会提请全省会员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全省会员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会议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全省会员代表23以上出席,并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 全省会员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全省会员负责。其职权是:
(一)提议召开全省会员;
(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选举本会领导成员;
(四)推选或聘任本会常设办事机构领导成员;
(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
(六)审议本会常设办事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七)审议、批准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八)其他应用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
第十九条 如果理事或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更换或增补。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二条 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公会议,并、检查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六章 常设执行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设一人、副若干人。和副由吉林省财政厅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
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协助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报吉林省财政厅批准。
第七章 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理事会设自律、、后续教育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本会秘书处提出方案、建议,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八章 经 费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本会依法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支出用于: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二)的工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三)开展正常办公所需设施及用品;
(四)其他合理支出。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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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女坐等逆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2022年11月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 CICPA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批和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
(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检查实施情况;
(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
(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六)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
(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十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
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
第七条 本会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给予的惩戒提出申诉;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四)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六)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
(七)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本会的会费收支;
(九)依照规定申请退出本会。
第八条 本会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遵守本会纪律;
(四)接受本会的、;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
(七)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八)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
第九条 本会团体会员享有本章程第七条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本章程第八条除第六项以外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会员拒不履行义务的,以及不再具备会员资格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会员办法,由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拟订,经理事会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境内、外有关知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全国会员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国会员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全国会员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邀的办法产生,其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全国会员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本会理事;
(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修改会费办法;
(六)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全国会员代表23以上出席,并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全国会员负责。其职权是:
一提议召开全国会员;
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选举本会领导成员;
四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
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
六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七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
八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
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十九条 如果理事、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更换或增补。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六章 常设执行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一人、副若干人。和副由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
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协助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批准。
第七章 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
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
第八章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依法制定,并报本会和当地主管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以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和外国的本会会员,可以组织成立本会地区会员联谊会。
第九章 经费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本会依法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需由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全国会员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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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别闹她走了要闹

有关增加强调事项段的其他审计准则包括: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认为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十七条规定,如果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复核层采取的措施能否确保所有收到原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第十八条规定,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原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第十条规定,当以前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虽已解决,但对本期仍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可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这一情况。
  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对本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可能注意到影响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以前未就该重大错报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更正,也未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但比较数据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重述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这一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如果需要修改其他信息而被审计单位拒绝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该重大不一致,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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