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核查准则

此身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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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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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经商,现批准发布,并请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宣传,加强、检查,确保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各地已发布的相关规则、施行办法、规程等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一并废止,以后也不应再自行出台新的执业规则。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

  二、审计基本准则

  三、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四、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五、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六、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七、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八、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九、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十、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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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我千愁

关于印发第一批

  关于印发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1995年12月25日 财会协字(1995) 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经商,现批准发布,并请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宣传,加强、检查,确保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各地已发布的相关规则、施行办法、规程等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一并废止,以后也不应再自行出台新的执业规则。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

  二、审计基本准则

  三、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四、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五、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六、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七、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八、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九、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十、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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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如当年

注册会计师在未能实地观察被审计单位上年存货盘点时,应实施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复核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等方式来进行审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第二十八条 当首次接受委托未能对上期期末存货实施监盘,且该存货对本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时,如果已获取有关本期期末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本期期初存货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

(二)复核上期存货盘点记录及文件;

(三)检查上期存货交易记录;

(四)运用毛利百分比法等进行分析。

扩展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第二十条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束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一)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二)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盘点结果汇总记录,评估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实际盘点结果。

第二十二条 如果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的变动是否已作出正确的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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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言执念

有的。
问: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不了怎么办?
答:请先确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否已经开通了注会成绩查询入口,如果已经开通却无法登录,避开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高峰期,或者换浏览器重试。
问: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需要准考证号吗?
答:不需要,有身份证号和姓名就可以查询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
问:对注册会计师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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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依旧

《会计法》
《会计法》,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活动。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当代中国执行的是全国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通过、2022年12月29日修改的《中华人会计法》。该法分为总则、会计核算、会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除《会计法》外,中国还制定有《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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