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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温暖
一、上市公司大规模资产重组后审计服务年限究竟应该如何计算
2022年,时装股份分两次受让了原上海华联超市公司的全部股权后,华联超市便作为时装股份的全资资产纳入了时装股份自身的会计核算体系,原上海华联超市公司取消法人资格,上海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也更名为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时装股份自2022年上市以来一直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前身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在受让了上海华联超市公司100%股权后,公司表示为保持审计机构工作的连续,因此于2022年9月改聘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这次华联超市在其2022年报中披露:“连续三年聘任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想必就是以此作为起始计算依据。
华联超市原先是华联商厦(600632)的全资子公司,直到2022年5月30日,华联商厦第一次向时装股份出让华联超市50%股权后,才成为两家上市公司各自拥有5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华联商厦此前的历年年报中均显示:上海华联超市公司在财务上实行内部核算,期末由华联商厦汇总编制会计报表,最终反映在华联商厦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由于上海华联超市公司一直实行核算、经营,有着自己独特的经营理念,符合持续经营的条件,因此完全可以单独计算出审计机构的连续服务年限。与华联超市几乎同时公布年报的华联商厦这次在其2022年报中表示: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前身)自2022年公司上市起已连续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以如果从上海华联超市公司2022年开业(2022年成立)起计算,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上海华联超市公司已连续2022年由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前身进行审计。
对此类曾进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是考虑模拟计算业绩的需要,还是根据会计主体与持续经营的会计核算基本假设,披露审计机构为进入上市公司的会计主体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显然更有意义。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年限是否需要披露
华联超市虽然在2022年9月改聘了会计师事务所,但我们发现,有一位签字注册会计师却并未发生变化,自2022年以来,其已连续五年为时装股份华联超市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且上海时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报表和2022年度中期会计报表也是由这位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由此看来华联超市不仅保持了“审计机构工作的连续”,还保持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连续。
自2022年爆发一系列财务欺诈案件,导致安然、世通等大公司纷纷破产后,国会通过《Sarbanes-Oxley Act of 2022》,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合伙人,或者复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为同一审计客户连续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5年,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该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负责审计的合伙人与审计客户合作时间过长而影响其,切断两者之间的利益联系。
有关专家在对原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客户流向进行分析时也发现:在原中天勤的上市公司客户选择事务所与该客户原先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加盟新事务所之间,存在相当高的关联度。除银广夏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所签字的另8家上市公司外,原中天勤其余55家上市公司客户中,与两位签字注册会计师中的任一位选择同一家事务所的共有21家,占到总数的38%,也就是说原中天勤超过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客户是与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共进退”。因此相对于审计机构而言,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更应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22年6月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轮换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以维护自身的。但类似华联超市这样既发生大规模资产重组,又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但却未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是否应该披露以及如何计算服务年限,具体又如何实行定期轮换等还需要有关部门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人烟纷扰你若依旧
简介:东莞市经纬天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记账、财务咨询的专业公司。经纬天下内部复核及总核均持有会计师证书,同时还配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负责解决疑难问题, 涉及财税之外法务疑难问题有外部专业律师,保证让思源会计服务的企业享受到大企业VIP专业服务,提高企业及信息化水平。同时是一家国际货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
法定代表人:钟辉
成立时间:2022-11-07
注册资本:5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3楼2号
你是我们回不去的从前
为避免发生过失或防止欺诈,注册会计师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保持职业怀疑、增强职业、保持职业谨慎、强化职业。
注册会计师要避免法律诉讼,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防止欺诈行为。保持、客观、公正是杜绝产生过失行为和欺诈行为的根源所在。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行业避免法律诉讼的措施
1、开展审计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研究对于揭露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非蓄意的错报漏报或企业层、职员的舞弊、与报表使用者沟通审计结果、保持审计人员的等方面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制定和完善公认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制定与修改应当与不断变化的审计需求以及不断更新的审计技术相适应。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不断改进审计准则的制定工作,确保审计准则的科学和协调。
3、建立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机制
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建立某些特定的措施以助于保护执业者。当然这些措施不能与报表使用者的利益相冲突。
4、加强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当前之所以被卷入许多法律诉讼,与报表使用者的期望值过高有关。让投资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意义、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质是很重要的。
野权无欢
简介:沈阳立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在沈阳市工商行政局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专业从事财税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拥有一支涉税经验丰富,精通税法政策,财税业务水平精湛的专业队伍。公司汇集一大批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并与国内知名的税筹划事务所保持着浓厚的伙伴关系。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人才结构,让公司的各项工作都充满活力,保证适时遵照税收政策多方位、多角度、高层次、高质量地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财税咨询服务;已成功的为沈阳市多家大中型企业做了税收筹划方案、财税咨询及方案。
法定代表人:程敏
成立时间:2022-01-24
注册资本:10万
工商注册号:21010300000586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
陪伴安慰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保持。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保持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诚信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在下列问题,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一)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的陈述;
(二)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
第九条在鉴证业务中,如果存在本守则第八条第一款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依据执业准则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不被视为违反第八条的规定。
独 立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和形式上保持,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
客 观 和 公 正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如果存在导致职业判断出现偏差,或对职业判断产生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第十六条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领导下工作的人员得到适当的培训和督导。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使客户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保密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二) 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接受的客户或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无意中的可能,特别是警惕无意中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的可能。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如果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披露涉密信息:
(一)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客户的授权;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五)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是否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二)如果客户同意披露涉密信息,是否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三)是否已了解和证实所有相关信息;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避免发生任何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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