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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不由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即: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等级认定条件
第五条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六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上年度业绩达到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的;
三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四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合格,地方税协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七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年度业绩达到上年度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的;
三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作能力和一定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四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五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八条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
(二)提交一篇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并通过论文答辩;
(三)通过一门外语考试。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50倍、1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5倍、6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第三章培训、考试和考核
第十条除三级注册税务师外,其他各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和晋级均须经过中税协相应等级的培训、考试。
第十一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分别为税收筹划和纳税审核,以实务作为主线,涵盖相应税法,财务与会计,相关法律等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加试论文答辩及一门外语考试。
第十二条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考核的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其中特级注册税务师加分项目为社会荣誉和研究生(或同等)学历;一级注册税务师加分项目为社会荣誉;
二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社会荣誉、学术成果等,其中社会荣誉和学术成果为加分项目;
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
第十三条等级注册税务师的培训、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本着自愿原则,由注册税务师申请,填写《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同意,本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方税协。
第十五条地方税协负责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公示和。
地方税协将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上报中税协备案。
第十六条地方税协受理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申请表后,对其表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上报中税协;同时指导并组织初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参加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培训和考试。
第十七条初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须使用中税协统一发放的安全盘(U盘)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考试。
第十八条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由中税协进行考核。
中税协将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名单反馈给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地方税协,由地方税协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申请认定三级注册税务师和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四)年检合格证明;
(五)能说明个人成长经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800字以上);
(六)近两年的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两份;
(七)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三级注册税务师的人员不需提供本条第(五)、(六)款所列材料。
第二十条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应向中税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四)年检合格证明;
(五)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出版相关专著部分复印件、发表在一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论文及文章的复印件;
(六)能说明个人成长经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1500字以上);
(七)近两年的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和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各两份及相对应的客户认可评价材料四份;
(八)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地方税协对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地方税协会长办公会对书面考核意见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议,提出人员名单,上报中税协。
第二十二条中税协对地方税协上报的二级注册税务师的人员名单和初审结论进行审议。
中税协必要时可以对名单的人员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中税协对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书面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中税协对书面考核意见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议,作出综合审议结论并提出人员名单。
第二十五条中税协将审议通过的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六条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中税协召开会长办公会对等级注册税务师人员进行认定。
第二十七条中税协将取得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向社会。
第二十八条中税协向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颁发等级证书。
第五章等级
第二十九条中税协负责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培训和考试。
第三十条中税协负责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和。
地方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和。
第三十一条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每年须接受相应等级的培训教育;每两年在考核合格后,由中税协在等级证书上加盖有效期印章。
第三十二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对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应加强,并结合年检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考核审验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取等级或取得等级后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取消相应等级,并向社会。
第三十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证书由中税协统一制作并颁发。
第三十四条中税协建立等级注册税务师的信息库,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新设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或从非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转入的注册税务师,首次申请等级认定的,两年内可同时申报任一等级。注册税务师上年度从事涉税服务业务的业绩可作为本人上年度业绩。
第三十六条对、澳门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内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其等级认定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不向注册税务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税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月日起施行。
她是我心有她有心他是我命有他有命
根据2022年考试的情况: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十二章、第十五章各占5分
第三章5分、第四章和第五章各14分(很重要的章节)、第六章5分、第八章12分
第九章第十章共16分、第十一章3分、第十三章9分、第十四章4分。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至2022年底累计有8万人取得了全科证书。
我的女人我会爱
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动上,将2022年教材部分章节合并,并收录了一些以往教材没有涉及的税法内容。
第一章
税法概论(没有大变化)
第二章
增值税法
变动的内容:
(一)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
(二)
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三)
混合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重点);
(四)
不得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则;
(五)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六)
纳税期限。
第三章
消费税法
变动的内容:
(一)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变化;
(二)纳税期限。
第四章 营业税法
变动的内容:
(一)营业税确定的基本征税范围;
(二)兼营和混合的税务处理;
(三)纳税期限。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增加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基本原理
第六章 关税法
增加了关税法的基本原理
第七章 资源税法
增加了资源税法的基本原理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
增加了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合并了2022年教材第十章房产税以及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的内容,并收录了以往教材没有涉及到的耕地占用税的内容,三税合为一章。
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本章是在2022年将车船税法和以往未收录的车辆购置税法合并而成的一章。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本章合并了2022年第十二章节印花税法和第十三章契税法两章的内容。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
变动的内容:
(一)收入的确认1.一般收入的确认;2一些特殊在时间、金额上确认;3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
(二)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四)资产重组清算的税务处理;
(五)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
(六)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
(七)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增加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
本章为今年注册会计师辅导教材新增的一章,包含国际税收关系中的重复征税产生及消除、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法
本章没有大变化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本章没有大变化
第十七章 税务
本章是2022年注册会计师辅导教材新增的一章,内容涉及注册会计师以的方式,从事的常见涉税业务的内容、程序和规范。
第十八章 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
本章是2022年注册会计师辅导教材新增的一章,内容涉及注册会计师最具普遍的涉税业务——税务咨询的业务流程和规范,也简单介绍了全新涉税咨询业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同时分析了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的职业风险和风险控制
大宝贝千秋万岁大北鼻万寿无疆
现在“注册税务师”已经更名为“税务师”了。不过,对于“三级注册税务师”可以了解一下。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三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特级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
(2022年8月4日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三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特级注册税务师。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两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审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六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
(二)上年度的个人业绩达到全国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
(三)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四)经中税协考试合格,地方税协审核合格,中税协审议通过。
第七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经济、会计、审计高级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以上;
4、从事涉税服务业务8年以上。
(二)上年度的个人业绩达到全国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
(三)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作能力和一定水平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四)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五)经中税协考试和审核合格。
第八条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
(二)通过中税协外语考试;
(三)经中税协审核合格。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0倍、5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审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6倍、15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审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申请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须通过报名、培训和考试、审核、公示及五个阶段。其中,申请三级的注册税务师不需通过培训和考试。
第十一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由注册税务师自愿申请,需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公示并无异议,上报地方税协。
第十二条地方税协负责对三级注册税务师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上报中税协,经中税协批准后,以全国统一的格式对外。
地方税协受理二级、一级和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后,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负责指导、组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培训和考试。
第十三条中税协将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申请人名单反馈给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地方税协进行审核。
地方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经过会长办公会议综合审议后,向中税协上报建议名单和审核结论。中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复核。
中税协负责审核通过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申请人。
在审核过程中,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在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考核。
第十四条中税协将通过审核的二级、一级和特级注册税务师申请人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中税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对二级、一级和特级注册税务师申请人进行认定。
第十五条中税协将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特级注册税务师名单向社会。
第四章培训和考试
第十六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须使用中税协统一发放的安全盘(U Key)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考试。
第十七条中税协定期颁布考试大纲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第十八条除三级注册税务师外,其他各等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和晋级均须通过中税协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九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分别为纳税审核和税收筹划,以实务作为主线,涵盖相应税法、财务与会计、相关法律等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增加一门以国际税收知识为重点的外语考试。
第二十条中税协负责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地方税协配合中税协完成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等级注册税务师每年需接受相应等级的培训。
第五章审核
第二十二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审核内容为:
(一)三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内容:执业资质、执业质量。
(二)二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内容:
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内容为执业资质、经营业绩、业务实务和社会荣誉,其中社会荣誉为加分项目。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免试、考试)的审核内容为税务师事务所、经营业绩和社会荣誉,其中社会荣誉为加分项目,包括个人社会荣誉和税务师事务所社会荣誉。
二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表分为注册税务师、考试所长和免试所长三种。
(三)特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内容: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和社会荣誉,其中社会荣誉为加分项目。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报名时需向地方税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一);
(二)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除三级注册税务师外,申请其他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免试或考试合格的,需向地方税协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一)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或免试的申请人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1、个人履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800字以上);
2、近两年的涉税鉴证类业务报告两份;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须提交业务报告四份;
3、申请人服务的客户名单(涉税鉴证类、涉税类、税务顾问类),需经税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4、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还须提交全体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5、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通过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或免试的申请人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1、个人履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1500字以上);
2、近两年的涉税鉴证类、纳税审核类和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各两份。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须提交涉税鉴证类业务报告两份,纳税审核类和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各四份;
3、申请人服务的客户名单(涉税鉴证类、涉税类、税务顾问类),需经税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4、申请人服务的大型企业名单;
5、申请人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还须提交全体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6、中税协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外语考试的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
2、中税协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等级
第二十五条中税协负责一级、特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和。
地方税协负责三级、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和。
第二十六条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结合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填写《注册税务师等级年审申请表》,并报送相关材料,年审程序按照相应等级的审核程序进行。
年审合格后,在中税协会员证上粘贴相应等级标识。
第二十七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对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应加强,对年审未通过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级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八条申请晋升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须按照新申请等级程序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新设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或从非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转入的注册税务师,首次申请等级认定的,两年内可申报任意等级。注册税务师上年度从事涉税业务的业绩可作为本人上年度业绩。
第三十条 对、澳门特区和地区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内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其等级认定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不向注册税务师收取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中税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起施行。
薄荷不凉柠檬不酸
中级会计职称转注会考试通过概率大吗?中公会计针对考生这类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
【报名条件】
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对比
考试类型报名条件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因被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对比
考试类型考试时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2022年9月8日、9月10日(仅供参考)注册会计师考试预计2022年10月13日、10月14日(仅供参考)
【知识点重合度】
关于备考教材及知识点方面,中级会计所有科目包含内容,都可以在注会科目中找到对应。但中级会计中没有成本内容,所以从知识点方面,中级会计涉及面不能和注会相比,但两者之间的联系却很紧密的。中级会计实务对应注会会计科目内容,中级经济法对应注会经济法、税法,中级财管对应注会财管,通过了中级会计对于注会备考帮助很大。具体章节重合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中级会计实务与注会会计
中级会计实务
1除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注会全都有。
2区别在于注会考得比较综合,相对而言应用更多,而中级考核比较浅显,主要是基本概念内容。
《中级会计实务》注会《会计》第一章 总论第一章 总论第二章 存货第三章 存货第三章 固定资产第四章 固定资产第四章 投资房地产第六章 投资房地产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第八章 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第六章 无形资产第五章 无形资产第七章 非货币资产交换第十二章 非货币资产交换第八章 资产减值第九章 资产减值第九章 金融资产第七章 金融资产第十章 股份支付第十章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十一章 负债及借款费用第十章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十二章 债务重组第十三章 债务重组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第十章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十四章 收入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五章 补助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六章 所得税第十四章 所得税第十七章 外币折算第十五章 外币折算第十八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二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20第十九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十九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二十章 财务报告第十七章 财务报告
第十八章 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一章 事业单位会计
第二十二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部分:中级会计经济法与注会经济法、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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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注会《经济法》、《税法》第一章 总论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二节 证券法律制度
第三节 保险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法律制度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税法】第二章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税法】第七章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
第二节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五节 采购法律制度
第六节 财政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中级财务与注会财管
中级财务
中级财务中包含了注会财管的大部分内容,不过中级的要比注会的浅,无论是内容还是考查方式上,中级财管仅仅是皮毛,注会财管才有深入的解读。具体对比如下:
中级会计《中级财务》注会《财管》第一章 总论第一章 财务基本原理第二章 财务基础
第一节 货币时间价值
第二节 风险与收益
第三节 成本态
第三章 价值评估基础
第一节 利率
第二节 货币的时间价值 第
三节 风险与报酬
第三章 预算
第一节 预算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预算的编制方法与程序
第三节 预算编制
第四节 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第十八章 全面预算
第一节 全面预算概述
第二节 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三节 营业预算的编制
第四节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四章 筹资(上)
第一节 筹资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债务筹资
第三节 股权筹资
第六章 债券、股票价值评估
第一节 债券价值评估
第二节 股票价值评估
第三节 混合筹资工具价值评估
第十一章 长期筹资
第一节 普通股筹资
第二节 长期债务筹资
第三节 混合筹资
第四节 租赁筹资
第五章 筹资(上)
第一节 衍生工具筹资
第二节 资金需要量预测
第三节 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
第七章 营运资金
第一节 营运资金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第三节 应收账款
第四节 存货
第五节 流动负债
第十二章 营运资本第八章 成本
第一节 成本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量本利分析及应用
第三节 标准成本控制与分析
第四节 作业成本与责任成本
第十四章 标准成本法
第十五章 作业成本法
第九章 收入与分配第十章 股利分配、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第十章 财务分析与评价第二章 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预测
中级会计转注会或一起考可行分析:
1、基础夯实:注会会计、经济法、税法、财管几乎包含了中级会计三科所有章节内容,但中级会计对于报名条件要求虽高,但考查的内容相较于注会却比较浅。所以中级会计可以作为转战注会的垫脚石。
2、增强自信:中级会计考试两年三科,通过中级无异于是对考生学习能力和毅力的一种肯定。通过中级会计的考生可以考虑转战注会,未通过中级会计的考生可以考虑和注会一同备考,同一年考,两个可以在学习中互相促进。并且在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上也不会冲突。
3、实务考查有保障:中级会计职称考查的内容要比初级会计考查的要深入,实务要求也会更高。从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中可以看出,能够通过中级会计的工作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而中级会计实务以及注会税法对于会计实务要求比较高,所以中级会计的备考对于注会税法的通过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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