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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妞现实姐
不是的,虽然破产需要业务清算。但并不是任何一个会计事务所都可以胜任这项工作的。破产企业一般都会聘请规模较大,有过业务清算经验的会计事务所来工作的。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部门、主管部门、证券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破产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或者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和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9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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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听过注册会计师的人,一定知道”签字权“。签字权对于注册会计师是身份的象征,是责任与风险,更直接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收入的不同。签字权具体是怎样的?为什么签字权这么重要?
一般情况下,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的,在事务所工作两年左右经过注协批准就可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可以签字。没有事务所执业经验的,算非执业会员,不能签字。
审计报告需要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才有效。理论上来说注册会计师是都具有签署报告的权利,但是报告是由事务所出具,所以事务所会决定谁哪些人可以签报告 就是签字的权利。这个决定过程一般由不同等级签字注册会计师考试敲定,也可能因为不同注册会计师的经验等敲定。而签字费也是根据收费的金额提取一定的百分比收取,所以签字费也是很可观的。
注册会计师签字权之所以十分重要,因为签字背后代表的是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的高顿CPA名师高圣荣老师说道: “注册会计师必须为他审核的每一份报告,签下的每一个名字所负责。” 审计报告可以为公司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公司运转的参考依据,所以注册会计师必须对自己经手的财务报告负责,保证每一个字都是确认过的,都是真实有效的,绝不作假。
签字权的高签字费收益也代表着风险,一旦被查出则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处罚,所以事务所给予签字权也是一种信任的表现,一般项目中拥有签字权的人常是事务所合伙人和项目的现场总负责人。同时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也会对审计报告进行抽查。所以甚至一些风险较高的报告,现场负责人都会拒绝签字。
但凡听过注册会计师的人,一定知道”签字权“。签字权对于注册会计师是身份的象征,是责任与风险,更直接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收入的不同。签字权具体是怎样的?为什么签字权这么重要?让我们和注会名师一起为您揭开谜底。
一般情况下,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的,在事务所工作两年左右经过注协批准就可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可以签字。没有事务所执业经验的,算非执业会员,不能签字。
审计报告需要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才有效。理论上来说注册会计师是都具有签署报告的权利,但是报告是由事务所出具,所以事务所会决定谁哪些人可以签报告 就是签字的权利。这个决定过程一般由不同等级签字注册会计师考试敲定,也可能因为不同注册会计师的经验等敲定。而签字费也是根据收费的金额提取一定的百分比收取,所以签字费也是很可观的。
注册会计师签字权之所以十分重要,因为签字背后代表的是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签字权的高签字费收益也代表着风险,一旦被查出则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处罚,所以事务所给予签字权也是一种信任的表现,一般项目中拥有签字权的人常是事务所合伙人和项目的现场总负责人。同时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也会对审计报告进行抽查。所以甚至一些风险较高的报告,现场负责人都会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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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部门、主管部门、证券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破产清算的受理程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或者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和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1)破产财产的、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9、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
二、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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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或者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和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9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
我妥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或者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和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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