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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灭了爱熄了
护士在职业过程中泄露患者隐私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护士执业证书。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个人私密照片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我爱的人怎会差
1、处罚依据:《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2、处罚裁量幅度: (1)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 (2)泄露患者隐私1-3人次,或侵害患者、他人合法权益,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3)泄露患者隐私4-6人次,或对患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较大侵害,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令暂停9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护士执业证书: ①泄露患者隐私7人次以上的; ②对患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侵害的; ③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④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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