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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始难善终
第一、网上报名: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步骤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步骤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步骤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第二、现场报名: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重要提示: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拥与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里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根据《执业医师法解释》对上述条款解释为“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单独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单独执业”。在我国一级为乡镇医疗机构,二级为县区医疗机构,三级为市级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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