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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凉红眼
您好,方法首先我们可以在网上查询,手机能不能用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本次给大家用电脑示范一下,大家也可以使用手机查询看看是否有用,因为有些网站手机的配置是不足以打开的。打开搜索引擎;然后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卫计委”。可以看得到这边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点击这个链接进入就是查询页面,大家看清楚步骤,如果记忆不好的可以多看几篇。进入这个页面后面往下划一点,下面有一个数据查询,数据查询的话有一个“执业医生。”这个就是查询医生资格证书的地方了,大家请看图讲解。找个这个小导航条,点击“执业医生”进入页面,然后输入该医生的姓名,所在医院的名称。以及医疗机构的编码。区域这个就不会说了,医生在哪里就选择在哪里就可以,如果证书是假的话,就会这样提示,大家看图片。如果查询的医生对的,那就会显示该医生的证书一些基础信息,这个网站是非常具有权威性质的,全国的医生资格证书都可以在上面查询。这是中国政府的一个医务大数据库。
别笑了憋回去
回答您好!很高兴你选择使用百度问一问咨询项目!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在这里我携手广大的问一问,工作人员以及答主。对你表示由衷的感谢!!!对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系统已经为您分配到最专业的答主,接下来的5分钟内,他会对你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关的解答,因为目前咨询人数较多,请您耐心等待一下。你可以查看一下你的问题,补全资料,或者对你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5月19日是“世界家庭医生日”,目前深圳共有2568个家庭医生团队,全市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2%。在享受原有签约服务的基础上,今年起签约家庭医生,在社康看病可以享受“优先权”,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还能享受药品“两病”的优惠。深圳家庭医生医疗团队签约情况查询指南(1)可通过家庭医生服务热线(400-11-91160转2)查询(2)可联系自己的家庭医生团队或社康中心进行查询。(3)可通过“社康通”微信小程序的“签约家医”模块查询;您好,我的答案已经发出去了,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请问您还有其他问题吗!可以提出来,我来帮你分析解答。系统每天都在更新,优化数据,就是能为您带来最好的信息答案,如果没有问题了,就请辛苦您左下角《我要评价》那里帮我点一一个赞,谢谢。祝你生活愉快!好运常伴随你。❤️更多1条
弃风随浪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安排,2015年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如下,请有关单位、考生及时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注: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无法提前发放。 三、领取要求 (一)个人办理:请先查询本通知最下方链接处,查询个人证书编号并记录。考生本人领取应出示身份证及查询的证书编号;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及查询的考生证书编号。 (二)集体办理:单位介绍信、领取人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链接处查询的证书编号)及经办人身份证。 注:如须他人代领,请务必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考生请与部队有关部门联系办理医师资格证书。 (二)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后请尽快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超过两年)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医师执业证书号码为15位数字的编号。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医师证书编号查询方法:第一步:进入国家卫计委网站,国家卫计委网站在首页右侧下角“数据查询"中找到执业医师按钮点击进入即可来到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医师证书编号查询入口页面,请看示意图。第二步:在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医师证书编号查询页面,选择身份、填写医师姓名、所在医疗机构及验证码。其中图形验证码为系统自动生成。
柚挚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可以直接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信息出现在上图的下方位置,点击最右边的详情,可以看到包括医师执业证书号码等详细信息。医师资格证书编号(15位数)查询方法:在国家卫计委网站首页右下角“数据查询"
或许命运
执业医师证查询入口具体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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