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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机带我飞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身份证复印件2份。 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及以后毕业人员提供),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 会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评审对象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近三个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各1份,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岗位任职的,还必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近三个年度工作任期考核材料各1份。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一式2份。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2015年度外语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2015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 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2015年度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在“破格申报理由”栏内明确写上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相应条款。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表格式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一律用WORD编辑打印。 评审对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会计专业工作总结1份。主要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含从事财会专业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描述);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重点反映体现本人的会计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情况,字数控制在5000以内。 评审对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能够证明本人在会计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以及相关获奖文件(证书)等复印件1份。 以上各种复印件证明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经确认相符后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由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一律用WORD编辑,用A3纸打印并不得加页。 18.《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1份。 19.上述评审材料按《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的序号依次装订,标明页码,并在首页列明详细目录;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一般控制在300页左右。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人潮拥挤我只拥抱你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评审条件、附则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法的制订工作。(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法。(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政府表彰二次以上者。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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