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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血嗜枪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事厅 辽宁省财政厅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要,完善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机制,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5]4号)精神,2005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离退休后仍在辽宁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也可参加评审,取得资格后,不作为享受原单位工资及其它一切待遇的依据。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积极为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以上人员。 2、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以下学历)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三年,不满五年),但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参加评审。 (三)专业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会计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级本专业学科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理论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 1、主持一个以上大中型企业或市(厅)级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在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主持或起草设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会计信息等规章制度,做出突出贡献(须提供相关材料); 2、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须提供相关材料); 3、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须提供相关材料)。 (五)业绩成果要求 担任高级会计师以来,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过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省下达的会计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一等奖; 2、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3、主持或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 4、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5、破格晋升人员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6、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晋升。 (六)论文和著作要求 撰写下列论文、著作之一者: 1、在国家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以上(第一作者至少二篇),或在省级学术、技术刊物发表会计或相近专业论文五篇以上(第一作者至少三篇);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计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主稿至少二篇),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计或相近专业论文五篇以上(主稿至少三篇); 3、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省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二十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4、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会计或相近专业的专著或译著。 (七)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评审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须提供外语A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者按相关政策掌握。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委员会由省人事厅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由省内同行专家组成。 2、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采取量化赋分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参评人员答辩时间为二十分钟,答辩题目在提交的论文中产生。 3、申报评审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论文或会计著作、译著原件,提供证明学历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收卷审核后退还),同时填写《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审核表》一式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它二份放在材料袋中。 4、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程序与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评审程序相同。 五、其他要求 1、各市和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实行公示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2]13号)精神,在推荐、评审和公布通过评审人员名单时要进行公示。 2、2005年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时间定于8月份,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务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照片报送到省人事厅,申报人员在20人以上的地区和部门在报送材料同时要报软盘。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思如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107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人事处(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干部处):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工作安排,2014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实行考试、评审、答辩相结合的办法。为了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3.按规定完成财政、人社部门以前年度(含2014年)继续教育学习;4.取得A、B级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在有效期内),符合《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规定免试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外语;5.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5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按照《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规定执行,同时对2014年年满45周岁的会计人员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二)学历(学位)和资历条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下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9年;后取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3年(提供全部学历原件);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后取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3年(提供全部学历原件);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后取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7年。此条仅适用于县乡级单位(市辖区级单位除外); 虽不具有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可破格申请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免除外语考试。 (三)学术水平。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在5万字以上,译著在3万字以上;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不少于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评审论文;公开出版并发行的具有书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业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在2万字以上。(四)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近五年(2009-2013年)年度任职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应在2次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含2项): 主持的财务、会计工作,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并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确认为优秀单位。 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本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预算、会计岗位操作规程、会计监督检查方案等,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明显。 立足本职工作,参与管理,当好领导参谋,在增加收入、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成绩突出的。 作为第一撰稿人,撰写过3篇以上财务分析报告或专题调查报告。报告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流畅,分析透彻,建议切实可行。 主持或承担设区的市以上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课题,有创新或独到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其成果已通过鉴定。 在开展内部审计、查错纠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调研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提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承办人,承担市地级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项目2个以上,或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清算等项目2个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项目3个以上。 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问题或偷税、走私案件的检查,或受司法部门的委托,对疑难、复杂经济案件进行会计司法鉴定,其工作成果对案件的侦破、定性和处理具有重要作用。 以上工作业绩与成果,申报者均应提供相关的、有足够证明力的原始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按系统表项目填写,不少于5小项)。二、申报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陕西省2014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高级会计师的书面申请。(二)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上报评审材料之前,须将申报人的考试情况、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和主要业绩成果等情况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公示期限一周,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各单位上报材料要出具公示信息及证明,并在评审表意见栏注明公示结论。(三)报送评审、答辩材料。1.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的评审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意后统一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2.省级以下单位会计人员的评审材料,报经市(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复审、汇总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3.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符合条件者,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其隶属关系分别推荐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三、报送材料要求陕西省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如下纸质材料备查。 (一)主管单位或市(区)人社部门推荐函1份。(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份;本人签名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简表1份(不少于5项),以上表格都装入1个透明文件袋内。 (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四)单位出具的本人任现职期间以写实为主的专业技术工作和业绩成果总结推荐材料1份,总结推荐材料中姓名必须用“本人”代替,单位名称必须用“本单位”代替,不得出现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 (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有效证明、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下面的(六)获奖证书中的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并标注目录。 (六)任现职期间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求单位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与上面的(五)中的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并标注目录。 (七)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要求提供书刊原件)。除提供原著外,还应附论著提要,并经所在单位的财务、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即证明申报人在完成论著中的作用,有社会实践意义的还应证明其在社会或单位经济效益方面的成果)。 (八)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任现职期间的突出工作及业绩成果。 (九)材料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会考试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推荐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及论著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照《陕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量化评价项目表》中项目顺序装订,并在首页编制装订册目录表及页码。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装入硬塑料盒(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书写申报人姓名,盒内附本盒报送材料目录表。 四、材料填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各种表格在计算机上先填写后按要求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为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表格,在陕西会计网专区下载,填写后再打印(可手填写);其余材料(含复印件)均统一为A4纸张。 (二)“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会计师的理由。 (三)所申报的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论著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四)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成果总结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材料以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财政部门为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六)评审材料于评审答辩结束后,由本人在答辩现场领回。五、网报材料申报流程申报人于2014年12月10日-24日登录“陕西会计”网(),点击“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系统”,按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材料,其中包括申报相关个人信息、2篇论文、著作或者教材、任职年度考核、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简历、现任职期间主要工作及业绩及获奖情况等。申报人提交申请后,由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网上远程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简表,申报人打印评审简表,并携带报送材料到省市级会计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审核并交费,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复审通过后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答辩时间和地点。
o夏天吃了春天
最新官方消息:高级会计师是副高,正高级会计师是正高(有的省称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查阅原文可搜“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 一、高级会计师(副高)考评程序。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要经过报考、考试、评审三个程序。(一)报考:2022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2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各地报名条件略有差异。(二)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5小时。开卷机考。(三)评审。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评审由各地执行,每个地区的政策略有不同。各省都发布了《评审条件》,本质是论文和业绩两项。论文。多省文件规定: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论文查重率10-30%,中级以后发表的在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合格之前永远有效。未指定刊物名称。业绩。各省不同。领导说详情搜: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审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统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政工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工程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教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二、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程序。目前正高级会计师是各省独立组织考评的。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方可参与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图我泪流
陕西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参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系统自动排定的顺序依次答辩,高级会计师提问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关于2019年度会计系列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恢复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9年度全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2019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为确保评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严格落实评审工作疫情防控措施。现将职称评审答辩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一)评审答辩前14内未离开陕西的参评人员,需提供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方能参加评审答辩;(二)评审答辩前14天内自外省低风险地区来陕返陕的参评人员,需提供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状况承诺书,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方能参加评审答辩;(三)评审答辩前14天内自外省中风险地区来陕返陕的参评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状况承诺书,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方能参加评审答辩;(四)来自高风险地区参加评审答辩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后,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证明、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状况承诺书,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方能参加评审答辩;(五)对境外归来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需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证明、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状况承诺书,且“陕西健康码”为绿码方能参加评审答辩;(六)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评审。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评审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人员,须在答辩前1天报告省会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本人实际情况(电话:029-87624441),评审答辩在备用单人隔离场地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做好防护。二、评审答辩过程中疫情防控(一)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体温等健康检测,如果发现有体温高于3℃、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的人员,应安排在备用单人隔离场地评审,参加评审人员和评委应做好防护。答辩结束,用救护车将该参评人员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若发现异常,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二)按照分散等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答辩电话通知的时间段,进入评审答辩场地,排队进入场地的参评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三)评委、工作人员及参评人员在评审过程中需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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