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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长发已剪去
会计利润指的是,会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者《小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一整年的经济活动上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活动后得出的企业经营情况。但是税法和会计上对于应该缴纳的所得税的收入额,确认的依据不同。有些会计上认为可以列支的成本费用,在税法上是不可以列支的。这就造成了会计利润和应该缴纳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了差异。差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时间性差,一种是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举个例子,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按照5年折,每年100块。但是税法规定这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得按照10年进行摊销,所以每年你只能摊销50块。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加(100-50=50)元。但是等企业折旧提完了,不再计提折旧,但是税法上还要再计提5年,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减少(50块)。这就是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比如企业交通违规罚款200元,计入费用。但是税法规定,罚款不可作为企业的费用列支。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加200。注意这一点,时间性差异最终的纳税额还是一样的。但是永久性差异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会在以后再调整回来,影响是永久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税法确认利润和会计确认利润的规定上有所不同,自然需要根据不同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我的英雄我的梦
一、指代不同
1、会计利润:企业的总收益减去所有的显性成本或者会计成本以后的余额。
2、应纳税所得额: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二、内容不同
1、会计利润:括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生产中购买的各种原材料、零部件和燃料等。
2、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三、特点不同
1、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平时实际发生的对外交易计算而得的。企业每发生一笔对外交易,就加以记录。每笔经济业务在记录时都涉及定时和计价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某一特定期间的费用成本与有关收入进行恰当配比,以便及时计算利润。
2、应纳税所得额: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利润
我穿着婚纱参加你的葬礼我穿着葬服参加你的婚礼
1、定义不同
计利润是指企业的总收益减去所有的显性成本或者会计成本以后的余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2、确认的依据不同
会计利润是由财务会计核算的,其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对收益的确认是严格遵循会计制度确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成本和费用的确认是严格遵循与收入配比的原则。而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方法不同
会计利润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按照实现原则确认企业在一定会计期内的收入,按照配比原则确定在同一期间内的费用成本,将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成本相减,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加上所得税法律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减去所得税法律规定可以免税的收入或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所得额
影子爱人
一、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关系是: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二、解释1、会计利润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两者在认定标准上有些区别,所以不一定相等。需要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才能计算出所得税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2、式中的“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人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等)。3、式中的“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的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4、所得税法规定几项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列举如下(并非全部):超出部分要调增,未超过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l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好女孩永垂不朽
税前会计利润:是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列报的结果,依所是会计准则。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一段时期的经营成果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出来的结果。二者的核算依据不一样,所以结果一般就不一样,二者的差异就是一般所说的税会差异,引起考二者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类:对资产的确认计量不一致,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不一致,造成每期计入折旧费用的金额不一致;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致,如招待费税法的规定的扣除标准、业务宣传费、损赠等税法都有规定限额,而会计没有;对收入和确认不一致,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确认为投资收益,而企业所得税法是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税额;对资产减值损失规定不一致,会计可以按比例计提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一般是不认可计提的减值损失只在实际发生时才可以抵扣,还有如税法有些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如对研发支出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对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等等,以上这些都会造成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结果不一致。现在会计准则专门有一章讲所得税会计,就是针对二者差异来进行核算处理的。具体你可以参考一下,弄明白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负债,什么是永久性差异,什么是暂时性异....希望以上讲的您能明白!]
信任一文不值
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应纳税所得是一个税收概念,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是纳税人在一个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它包括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而会计利润则是个会计核算概念,是由利润账户和损益表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于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纳税所得的基础,但是不能等同于应纳税所得额,凡是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列支标准和税法规定有抵触的,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得出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由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构成。同时,税法中对不得扣除的项目和亏损弥补也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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