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8
浏览数
17390
寂寂不笙南
应该有养老保险,如果没有续保要他们把上保险的钱一次性支付给你们,如果有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你母亲的话,还可索要份补偿,如还有一年合同到期可得到工作时一个月的工资依此类推。
寒透衣衫
身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具备,建议回公司配合查清问题。至于赔钱的标准,是有法律条文可依据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单位需要就自己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单位没有损失或者无法举证的话,可以拒绝赔偿。
扩展资料
这个问题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会计法确实是有规定,可以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诉其责任。
二、由于只是会计,财务部门一般设置有主管和经理。而且他们对工作有复核的责任,如果你过失导致企业损失,也是需要他们一起承担责任。
三、从法律上讲承担责任也不是平均分摊。职位越高,承担责任越大。就一般财务工作而言主要是财务主管负担主要责任。
四、从法律角度说,账出错并不等于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损失,而且还可以要求客户退款。一般情况对方公司不会赖账,如果真的要赖,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一般诉讼期是2年的。
牵起过往
劳动者如果因未完成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离职后的一年内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的方法追究劳动者的责任。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夜西凉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条的理解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未办理交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人认为未办理交接,用人单位可以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直到交接后支付。我所在地区倾向于这种意见。
优质会计职称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