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频繁变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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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蜗牛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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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更换会计从人力和管理方面来讲,都是不可取的。问题的本质在于为什么要经常更换,是领导的意思,还是招聘环节出现的问题,如会计人员不合格等问题。经常更换导致会计手续的交接工作肯定会出现漏洞,所以建议不要长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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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倾国

不好,公司的财务人员跟公司总的管理营运关系密切,换得频繁账务上税务上的问题会有很多。。。

72评论

谢谢你的忽略

会计人员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法律修订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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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

会计人员随意变更会计处理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而且也不具备可比性,所以至于怎么样处罚的话,要看当地财政,一般不大会做处罚,只是企业内部的一些管理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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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赛过妳妈

法律分析:会计胡乱做账情节严重的,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人即授意人包括法人代表、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直接责任人一般是经办人,比如说会计。会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会计是做错账的,错账是客观的,即不是主观要错误,可能是理解问题,也可能是资料归集问题,这种情况只要改正就可以了,会计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假账,同时企业或个人得到好处,如漏税、贪污等,等于是犯法,如果受人指使,指使人承担主要责任,会计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衍生问题:会计核算的本位币是什么?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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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也不是我的少年了

刚踏入社会的我们在工作中还是比较冲动的,你说的情况我也遇到过。但是我劝你还是踏下心来做一件事情,不要因为别人怎么样怎么样,我们更需要的是锻炼自己。做好一份工作不容易。试想,再换一家公司说不定会遇到更令人讨厌的问题,到时候怎么办?还要辞职?经验是在实际过程中积累的,不是说呆过多少不同行业的公司就可以的。希望我的个人意见能对你有所帮助。 说实话,我从去年毕业到现在也换了好几份工作了,直到现在我才有所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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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似玉说你妹风流倜傥指你弟

会计人员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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