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记账依据

我以为我不放弃就会等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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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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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最大的创新是建立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该制度具有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功能”核算体系, 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核算模式,生成“双报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既能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又能反映其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信息。“双功能”即新制度下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双重功能。新制度设置了相对独立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体系,其中财务会计总账科目 77 个,预算会计总账科目 26 个。通过“5+ 3”的会计要素进行核算,财务会计核算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净资产,会计记账遵循“资产-负债 = 净资产”的会计等式。预算会计核算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会计记账遵循“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 = 预算结余”的会计等式。“双基础”即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双基础”的核算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原制度下收付实现制难以完整核算政府会计主体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新旧程度的难题。“双报告”即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核算的信息生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预算会计核算的信息生成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决算报告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双报告”的财务信息可以满足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的需要。原制度下会计核算信息只能生成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反映的财务信息不够全面,不能满足相关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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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当命是我有病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前款所称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第四条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政府决算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第七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为前提。第八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九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第十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第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第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十五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确保政府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七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不限于以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三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第十八条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第十九条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第二十条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第二十一条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第二十二条预算支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第二十三条预算结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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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温情变为骇人的毒酒

政府会计制度是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政府会计制度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地反映。

会计:

会计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会计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及各种税收法规为法律依据来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人员是进行会计工作的人员,有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核算、财产管理、出纳等人员。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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