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好融资会计

指甲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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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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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会计是指企业单位为了获取融资,需要建立的一套向债权人、投资人演示的。融资会计也有一定的工作内容。以下是由我整理什么是融资会计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融资会计的职位描述 1 、负责公司融资,对公司短期、长期的资金需求进行预测,制订并实施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对公司融资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和收益测算。编制项目融资建议书、融资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 、对目标项目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与操作,时时跟踪推进; 4 、监督内部各项资金的运用,确保资金安全,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 建立和维护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融资会计的任职要求 负责集团、股份公司贷款融资手续的办理,及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有融资渠道及经验,熟悉投资程序及投资分析;具备银行信贷、融资管理工作经验,并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多种投融资手段技能;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融资会计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负责与各专业分行之间联络,协调银企关系。 二、熟悉贷款办理流程,贷款到期前提请相关领导办理相应手续。 三、办理银行保函、资金证明等资料。 四、根据贷款、还款原始凭据正确编制融资业务相关记帐凭证。 五、积极搜集整理相关贷款资料,做好贷款资料档案归集存档工作。 六、从会计制度公司规范和节税原则,审核会计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 七、配合做好月度会计凭证装订工作。 八、月末自下而上收集信息编制下月资金收支计划,对上月收支进行统计分析并出具文字报告,每月6号前完成上述工作;每年12月份负责编制下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融资会计的前景分析 一. 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职业状况:这一块对会计人才的需求是最大的,也是目前会计毕业生的最大就业方向。很多中小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于会计岗位他们需要找的只是“帐房先生”,而不是具有财务管理和分析能力的专业人才,而且,此类公司大都财务监督和控制体系相当简陋。因此,在创业初期,他们的会计工作一般都是掌握在自己的亲信(戚)手里。到公司做大,财务复杂到亲信(戚)无法全盘控制时,才会招聘“外人”记记帐。 二. 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职业状况:大部分外资企业的同等岗位待遇都远在内资企业之上。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和方法都成熟,对新员工一般都会进行一段时间的专业培训。工作效率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分工细致,而分工的细致使我们在所负责岗位上只能学到某一方面的知识,尽管这种技能非常专业,但对整个职业发展过程不利,因为你难以获得全面的财务控制、分析等经验。后续培训机会多是外企极具诱惑力的另一个原因。财务管理也是一个经验与知识越多越值钱的职业,而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不同于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它更贴进实际工作,也更适用。 三. 事务所:小所和外资大所的云泥之别。 职业状况:所有的事务所工作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累!区别在于很多小事务所,待遇低,加班不给加班费,杂事多……外资事务所例如普华永道则待遇要好的多,但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们的工作任务更重,坊间甚至有传言说在那里是“女人当做男人用,男人当做牲口用”,加班更是家常便饭,著名的“安达信日出”就是指员工经常加班后走出办公楼就能看到的日出。但在事务所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即使是小所,因为人手的问题,对于一个审计项目,你必须从头跟到尾,包括和送审单位的沟通等等,能充分锻炼能力。大所则是对团队合作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专业性、意志等方面能给予地狱般的磨练。 四.理财咨询:方兴未艾的阳光职业。 职业状况:去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招聘会的同学应该知道,现在对个人理财咨询职位的招聘需求量正在慢慢放大,而且,由于社会投资渠道的增多和保障制度的改革,理财咨询服务必将走进更多城市白领的生活。此类人才的需求增长点应在社会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机构。 五.公务员、教师: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会计人考上公务员或被招进高校做老师,和其他专业的人从事这些职业一样,有稳定、压力小的优势,也有发展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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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的的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上述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成旧等造成的损失等;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帐面价值的折现率。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其帐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计算。按照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在采用实际利率法时,根据租赁开始是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不同,融资费用分摊率的选择也不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分摊率。(2)、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3)、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和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融资费用分摊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上类似,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4)、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但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5)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融资费用分摊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或由于在租赁期满时没有续租而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少至担保余值或该日应支付的违约金。承租人对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应按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约成本,应同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1)、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与自有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相一致。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折旧期间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时,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定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尚可使用年限,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种类很多,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应予递增延分摊记入各期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对于固定资产的经常性修理费、保险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到科目。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7、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返还租赁资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8、相关信息的会计披露。承租人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事项,主要有:(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支付的最低付款总额。(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费用部分后的余额。(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三、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本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果已经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其中租赁投资净额是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由于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决定了租赁内含利率的大小,从而决定着融资未实现收益的分配,因此,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经营业绩,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都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期末,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确认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科目与前述相反。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1)、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租赁资产交还出租人。这时有四种情况:A.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B.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C.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D.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都不存在。出租人无需作处理,只需相应的备查登记。(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承租人没有续租,根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将收回的资产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3)、留购租赁资产。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应该按照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等科目。7、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出租人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将收取的最低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收取的最低收款总额。(2)未确认融资收益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收益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收益部分后的余额。(3)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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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迅速,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重要方式。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会计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现行会计准则未对该项业务作出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带来很大不便。对于应收账款抵借,目前国内会计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收账款出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让授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向客户收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应收账款出售分为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两种情况。现举例说明。

一、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核算

【例1】甲企业2007年1月1日以应收账款1万元向乙银行借得7000元,借款月利率为8%。2007年4月1日,甲企业收到抵借账款中一客户账款4000元,甲企业于当日将账款4000元连同利息一起归还银行。借款合同规定:已抵借应收账款仍由甲企业进行收账工作。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0

贷:短期借款——乙银行 7000

(2)2007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的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应收账款4000

(3)甲企业归还银行借款4000元和利息168元(7000×8%×3)。

借:短期借款——乙银行4000

财务费用 168

贷:银行存款4168

【例】甲企业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50000元以无追索权出售给乙银行,乙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收取5%的手续费和10%的预留余款。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乙银行,取得全部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4250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财务费用 25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我国现行准则规定: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2)2006年4月30日收到银行通知共收回49000元,发生现金折扣2000元,坏账损失1000元,其中坏账损失由企业承担。

借:管理费用 1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

(3)2006年5月1日,甲企业与乙银行进行结算,甲企业收到暂扣款结余款项2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

二、应收款项融资问题及建议

第一,在应收账款抵借业务中,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短期借款用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然而,企业销售货物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龄很可能超过一年。当应收账款的账龄超过一年时,用“短期借款”进行会计核算,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外,由于发生应收账款抵借时,“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这将导致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资产虚增。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企业应增设“抵借应收账款”科目,进行应收账款抵借时,借记“抵借应收账款”,并冲减“应收账款”科目金额。在收到和偿还抵借款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就可以使资产负债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应收账款抵借情况。再者。这一列示方法与西方常用的做法一致。笔者认为,通过设置“抵借应收账款”科目来进行应收账款抵借业务核算,在该科目下设置“应收账款抵借”进行明细核算更符合实际情况,更能反映业务流程,且充分体现了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人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移金融资产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笔者认为,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并没有将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收购方。因此在该方式下,应收账款出售时,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企业在对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时的会计处理可以借鉴应收账款抵借业务的相关做法。企业可以在相关会计科目下设置“附追索权”对该项业务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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