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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久已孤故事有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为了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而征收的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征收,遵循“进口环节不征、出口环节不退”的规则。
征收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征收依据。
以下两种情形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减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2)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也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
在这种减免的情况下,由于现行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一般不需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大部分地区的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案例分析
2019年5月份,甲公司实际交纳增值税为50000元,消费税25000元,
教育费附加=(50000+25000)×3%=2250(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50000+25000)×2%=1500(元)
注意: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听风挽晚风吹
1、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农村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办法,其征收率为:
(1)乡(镇)村的工商企业、建筑业、交能运输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千分之三计征;
(2)农业户(含林、牧、副、渔)按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二计征。并以上年收入为当年的计算依据
2、《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孤腔奋勇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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