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离职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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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第二根肋骨的地方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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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去当地药师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就行。变更申请材料参考如下: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执业药师注册证》;4、身份证明(正反面);5、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或红色底)电子版原件;6、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8、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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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少年泪倾城

再注册需要:(一)提交材料: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2 份;(请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并打印)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7、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8、按申报材料顺序制作目录。(二)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印章。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个人签字和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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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好像见过

执业药师离职,药店要到药监局去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资格注销之后,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也就不能再从事药师相关工作,这是不明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营业时间,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应当在岗。《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药店若不配合当事人离职,当事人可以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离职证明向药监部门求助,举报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药监部门可以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原发证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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