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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她也扎伤自己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第十五条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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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
了解企业单位设置会计机构之前,首先明确,企业单位指的是那些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盈利单位。它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组织。一般而言,除了那些规模小、业务简单而不需要设立专门会计机构的单位外(但必须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所有的企业单位都必须要设置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规合法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2、全员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医院院长应当对该院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3、全面性与系统性结合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医院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动态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应随着外环境的变化,医院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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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的自查报告(精选5篇)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详情,有收获也有不足,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财务的自查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发[20xx年4月14日制定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为指导,本公司于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5月18日对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设定了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二、自查的内容与方法
本次专项活动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整个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科目设置、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设计、外来发票的规范、自制凭证的规范、会计摘要的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业务的规范、各项资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核对、账龄分析、凭证的装订、账表的处理等。自查的方法包括实地检查和穿行测试相结合等方法。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照《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和《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常见问题》经过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逐项列示如下: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1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总经理兼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工作,因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时间精力有限,且受财务会计专业技能限制,公司拟变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变更后总经理不再兼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原会计机构负责人变更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财务部财务经理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因财务部财务经理目前还在试用阶段,待试用期结束后由财务部与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综合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后,由财务部提交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复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在整改期结束之前(20xx年10月31日)变更完成。
1.2会计人员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财务部共计设置六名财务人员,设财务总监一名,财务经理一名,会计三名,出纳一名,所有财务人员均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备相应的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公司于20xx年10月制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未发现有不规范事项。
1.3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会计人员有定期和不定期参加新会计准则、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外部和内部的相关专题的培训和讲座;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外培3小时,税务会计梁秀妮和财务总监黎燕红参加;20xx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外培2.5小时,税务会计梁秀妮和财务总监黎燕红参加;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培训,外培3小时,总账会计黄杨梅参加;20xx年深圳市扶持企业优惠政策讲座,外培3小时,总账会计黄杨梅和财务总监黎燕红参加;20xx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专项培训,外培2.5小时,税务会计梁秀妮参加;20xx年4月公司全体财务人员黎燕红、梁秀妮、黄杨梅、朱丹平、徐卓峙、刘飞华参加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培训,内培4小时;公司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财务部会计人员遵照执行,公司对会计人员年审费用予以报销。未发现有不规范事项。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2.1会计凭证编制及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会计凭证单独按月装订,采购业务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合同,发票,采购订单,入库单,银行付款单,所附原始单据齐全。销售业务记账凭证后附发票和销售汇总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附付款申请单和银行付款单,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基本都是与全资子公司发生,全资子公司的资金账户和账务处理均由公司管理。记账凭证有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收款和付款凭证),复核人签名。原始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按年按月顺序排列放到柜子里,由会计专人保管。总账和明细账一年打印一次,由总账会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无不规范事项。
2.2记账基础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出纳付款或者收款后取得银行支付凭证或者收款凭证及时进行登记、销售收入是在每个月系统统计并确认后进行集中入账、采购应付款是在验收入库手续和单据齐全后入账,会计凭证摘要能清楚反映经济业务,除部分重分类调整分录外,会计师要求的审计调整均全部入账。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2.3合并报表的编制及相关工作情况
自查中发现由公司总账会计专人负责并用手工编制合并报表和附注,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按月编制合并报表,并在每个月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存在由年审会计师代为编制合并报表和附注的情况。对合并范围主体之间的往来由总账会计每个月定期对账,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对账结果签字确认。因公司存货较小,主要是低值易耗品,且库存量和价值量均较小,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每半年定期对账一次,并形成有对账相关人员签名的对账记录。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3、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3.1管理制度和岗位设置情况
自查发现公司已经制定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财务部是货币资金管理部门,公司所有付款均经过由经办人申请、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批、出纳付款的程序进行。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财务总监是资金管理负责人,负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筹划预算、审批银行开户申请、审核支付手续和方式等。资金管理负责人及出纳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构成亲属关系;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分离,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分离,出纳没有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发现不规范的事项。
3.2付款审批控制情况
自查中发现资金支付尚未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执行中所有的资金支付均需要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才能支付;付款申请单注明了款项用途,并附合同、发票、入库单或出库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说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借款,除履行一般付款申请程序外,还签订借款协议,公司暂未向其他非子公司借款。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3.3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自查中不存在公司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情况,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同时公司指定总账会计专人每月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总监复核签名并留底。单位付款基本使用银行支付,出纳根据签批的付款申请单及附件办理付款手续。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均有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为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资金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由出纳赴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进行整改,改由其他财务人员赴银行获取对账单。
3.4现金和票据的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已经建立定期的现金盘点制度;制度规定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5万元。日常使用的票据种类为支票,并设置票据登记薄,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进行记录,作废票据没有销毁,不存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空白票据。不存在现金坐支现象,出纳每日对现金进行盘点,总账会计不定期抽盘和每月末盘点,并出具盘点表。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3.5财务印鉴保管情况
自查中发现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财务总监保管,发票专用章由税务会计保管。自查中发现使用财务印鉴未形成登记记录。
公司拟增加使用印鉴登记薄台账加强印鉴管理。
4、企业会计政策相关情况
4.1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情况
自查中发现,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下,公司建立了如下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点卡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采购库存管理流程、研发支出核算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现金盘点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最后一次修订时间在20xx年6月。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4.2企业会计政策相关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由母公司统一制定,并要求合并范围内各主体均采用与母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4.3企业会计估计相关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已经对会计估计的变更做出了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要履行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进行检查,但未做出具体的流程和审批程序,公司目前不存在需要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进行检查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对预计负债进行检查,但未做出具体的确认流程和审批程序。
为加强和完善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公司对预计负债的确认、审批等相关的流程和审批程序作为整改事项,在整改期限结束之前(20xx年10月31日)制定出相关制度。
4.4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审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审计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决议。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事项。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4.5资产减值测试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产减值做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根据应收款客户合作现状、造成欠款原因、催款情况以及欠款时间进行测试,测试的频率为每个年度,因公司存货较少,主要是低值易耗品,且库存量和价值量均较小、购买时间短,基本未做存货减值测试。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5、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情况
5.1财务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自查中发现公司于20xx年4月制定《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财务信息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财务软件、数据保存及备份、操作规程和使用人员组成的一个综合会计信息系统,并由IT部门专设人员负责软硬件及数据维护。财务软件的服务器端及客户端的计算机均采用的是windows平台操作系统,财务软件的操作是建立在windows平台之上,并且生成的相关财务报表均由Office软件支撑。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5.2财务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自查中发现当月会计凭证生成后,实行交叉审核,即制单人不能审核由自己所录入的会计凭证,需由不同的人员进行审核、记账。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5.3财务信息系统访问权限的控制
自查中发现财务人员根据职位类别及其他部门使用人,填写《财务信息系统权限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IT系统申请对应的系统权限,除公司财务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人员非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许可不得使用财务软件。关联公司人员不得操作使用本公司的财务软件并进入查询本公司财务系统信息。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6、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6.1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
自查中发现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原因是子公司为新设公司,公司的预算由运营中心负责编制,公司由总经理、运营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财务部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但此小组不是正式机构,在制定预算或者修订预算时进行小组审核,公司运营中心负责参与预算的编制,具体编制程序为由运营中心产品部制定各产品经营预算,经与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后交财务部汇总编制总体预算,审批程序为产品部经理提交、运营中心总监审核、研发中心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批。在预算执行中涉及到调整预算的,需要同样的审批,审批流程与预算编制的审批流程一致。财务部负责对下属子公司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6.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
自查中发现公司目前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其中一家深圳网页游戏子公司有少量业务,其余两家为苏州子公司,还未正式运营,全部子公司的账务及资金账户均由母公司财务部兼职管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须经母公司审批,从管理制度上公司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日常经营业务以外的资金往来,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支出,均需要母公司审批,子公司向外提供借款、向外担保、向银行或其他单位融资均需要母公司审批。未发现不规范事项。
6.3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情况
自查中发现子公司目前没有全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全部由母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兼任,由母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会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配置,并实行有效监管,此事项作为公司的长效整改项目。
四、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本次整改的最后期限为20xx年10月31日,本次整改的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张云霞。
我委根据文件精神,从12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为了进一步加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公司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财务信息,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证监字【20xx】13号)的文件精神,公司组织财务部与审计部对本公司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建立情况
1、公司建立了《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科长岗位说明书》、《财务会计岗位说明书》、《出纳员岗位说明书》,规定了公司人员聘用办法和招聘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条件,公司严格按照制度选聘各级财务会计人员,财务部人员均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能够胜任岗位。
2、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监管要求的需要,公司注重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财务部每年都会定期组织相关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外部培训,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执业道德水平;同时,公司还邀请审计机构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审计机构结合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中碰到的困难点和新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3、公司财务部能够及时对公司经济业务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并独立编制合并报表和报表附注。公司上市以来,财务部编制了公司20xx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20xx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20xx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经公司内部审计,财务部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公司财务会计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求,但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把握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是在公司上市后,随着新业务的增加,不够熟悉新业务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缺乏新业务的实务经验;另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专业术语比较深奥,实务中的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理解和把握难度。
二、财务总监的履职情况
1、公司尚未建立《财务总监任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及绩效考核,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公司计划于20xx年11月前制订《财务总监任职管理办法》。
2、公司现任的财务总监,本科学历,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具备多年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熟悉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在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处理与财务管理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入职以来,公司财务总监勤勉履责,恪尽职守,不断完善公司财务与会计运作系统,确保公司的会计处理与财务运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监管要求。
三、制度建设情况
1、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工程项目会计控制制度》、《产品成本核算办法》等等一系列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涵盖了货币资金、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成本与费用、存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筹资管理等各方面。同时,公司适时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更新。
2、依照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公司会计系统能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交易,及时、充分描述交易,并在会计报表和附注中适当进行表达和披露,为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与可靠。
同时,公司建立了明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记录,保证同一事项在不同期间的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xx县商业局:
按县局的部署,我们于9月末组成专门班子,依照检查提纲列出的重点,对我公司1至9月份的财务收支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到10月末全部结束。兹将自查阶段检查出来的违纪问题,报告如下:
(一)误将公司所属卫生所和新开办的幼儿园13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奖金开支,全部列入管理费用。1至8月份共支付11960元。
(三)年初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违纪为每名职工发衣料一块(折合106元),在劳保费用中,共核销8162元。
(四)今年雨季,公司为职工修缮宿舍支出34711元,没有在职工福利费项下列支,也挤入经营费用中核销。
对以上违纪问题,公司已交由检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向经理办公会汇报,并按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要求,于11月末提出纠正违纪问题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在这次财务大检查中,我们根据有关部门的部署,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财务的副经理任组长,以公司财务部为主,对本公司和下属分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和问题,现报告如下:
1.去年年初,因流动资金极度紧张,经有关部门同意,将局里给的外汇额度xx万美元由省外调剂中心调出,所得人民币xx万元列作流动资金;
2.以前年度曾卖出过一部分调剂外汇,买卖过程中取得的利息收人xx万元,挂账应付款,上年未从应付款账户直接调至专用基金账户,列作生产发展基金;
3.有一部分销货款计xx万元挂账应付款结转下年度,未体现在当年的销售实现;
4.全年支付劳务费现金xx万元,支出方向是用于装卸货物万元,业务员交际经费xx万元,其他零星支出xx元;
5.午餐补助,每人每天xx元,金额列支企业管理费。按规定每人每天只能列支xx元,全年超列金额xx元。
以上1一5项金额合计xx万元。
特此报告。
半季荒凉半夏花开
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直接承担着,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数量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一)会计机构设置要求
《会计法》和《规范》都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1)设置会计机构应以会计业务需要为基本前提。《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和《规范》第六条规定,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人员。《规范》在第六条中规定:“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是《规范》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提出的又一原则性要求。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也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财务手续,其专职会计人员的专业职能不能被其他职能所替代。
(3)实行代理记账是途径之一。《规范》第八条规定:“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此项规定的目的,是适应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型经济组织解决记账、算账、报账问题的客观要求。代理记账,是指有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这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财政部于1994年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
1.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配备要求
《规范》第六条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的责任。
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规范》第七条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是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政治素质。即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上问题必然在会计处理中反映出来,不能坚持原则,就不可能揭露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会去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还可能犯下通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专业技术条件。《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这一要求,是通过要求他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来体现的,至于什么单位需要哪一个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规范没有做出进一步规定,但必须适应各单位业务要求。
三是工作经历。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作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显然是不行的,否则既会“误人子弟”(不能对下属实施有效的指导),更会贻误工作造成经济损失。
四是政策业务水平。即是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受到有关法律、规章的约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不了解、不掌握这方面的相关管理、法律知识,容易使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走入法律的“盲区”或“误区”,很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五是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它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关键的。
六是身体条件。会计工作劳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本职工作。
上述这些条件,是对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素质的全面要求。各单位在选配人员时,应当坚持《规范》的这些标准,严格把关,才有利于把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做好,从而为把本单位的整个经营管理工作做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程序
《规范》第六条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其他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有这方面的一些规定。
依法任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保证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措施。财务会计工作涉及很多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在处理这些关系中往往首当其冲。为他们提供相对稳定的工作条件,使他们可以打消后顾之忧,尽心尽责地去做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是切实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和会计法规、制度。
(三)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根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规范》第九条对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等做出了规定。
1.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根据规定担任总会计师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有较高的理论政策的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管理的有关知识;
(5)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可任命为总会计师。企业的总会计师应由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或者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会计师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根据规定,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总会计师的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对本单位财物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5)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定。
3.总会计师的权限
(1)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2)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带人批准;
(4)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5)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四)会计工作岗位
一个单位会计人员的配备,既有数量问题,也有质量问题。就数量问题而言,一个单位到底配备多少会计人员为宜,应根据单位性质、会计业务的多寡、资产的规模大小、经营管理需要、核算的组织形式以及采取何种核算手段等作出决定,具体体现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上。
1.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意义
会计工作岗位,是对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具体分工而设置的各个职能岗位。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各个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主要依据。
2.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原则
《规范》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规定了基本原则,提出了示范性要求:
一是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分设、有的合并、有的不设,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为前提。
二要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第十三条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把轮岗列入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原则要求是《规范》的一个创新,这样可以激励会计人员不断进取,改进工作,也是全面锻炼和培养会计人员的一个好的办法。
四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第十一条还示范性地提出了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方案,即“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这种设置方法,基本上包括了会计业务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面,为建立岗位责任制提供了比较完整的基础,是各单位在具体制定会计工作岗位设置方案时比较理想的参考方案。
(五)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
同从事任何技术工作一样,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在专业素质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规范》对此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规范》第十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持证上岗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根据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同时,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这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为会计工作不但专业技术性很强,而且政策性、法制性也很强,还需要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至于如何考核和确认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目前主要是通过设置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来进行。
(1)会计专业职务种类。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目前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等四个等级,均通过考试或考核取得,一般实行任命制或聘用,或考聘结合。
(2)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基本条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1986年4月10日发布)第七条至第十条对不同等级的专业职务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做出了规定,具体为:
A.会计员的基本条件:
a.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
b.熟悉并能按照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c.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d.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B.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a.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b.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c.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d.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具备履行助理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大学本科毕业,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二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四年以上。
C.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a.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b.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c.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
d.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二年左右;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e.掌握一门外语。
D.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a.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b.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c.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d.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3)会计专业职务的基本职责。《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对不同等级的专业职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为:
A.会计员,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B.助理会计师,负责草拟一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C.会计师,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才。
D.高级会计师,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这是一种通过考试确认担任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制度。1992年3月财政部、人事部制定发布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2000年9月8日财政部、人事部以财会[2000]11号文修订发布,对考试的种类、科目设置、报考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3.按照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规范》第十四条还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为此,财政部于2013年8月27日专门出台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对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内容与形式、学分管理、机构管理、师资及教材、监督与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也有不同的规定。
(六)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法违纪活动,确实存在利用同在一个单位的亲属关系通同作弊的现象,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十分必要。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如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也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就职人员的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统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循的道德标准。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防止和杜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道德行为的有效举措。《规范》第二章中用专门一节(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作出了全面的规定。《规范》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具体规定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只有为自己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
法制意识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报账、算账工作,而是事事、处处、时时涉及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不单自己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要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在自己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守关口,对服务和监督对象则能够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帮助他们辨明法律上的是与非,促使他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依法办事,避免不轨行为。
(三)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这不仅体现在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记录上,还要体现在财务报告上,使单位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监督部门能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
(四)客观公正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会计人员追求的一种境界。做好会计工作,无疑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但这并不足以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有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同样重要,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通同作弊。
(五)搞好服务
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以便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把这部分工作做好对所在单位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六)保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有机会了解到本单位的重要机密,如对企业来说,关键技术、工艺规程、配方、控制手段和成本资料度是非常重要的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明显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就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露商业秘密是大忌的观念,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保守,不能信口吐露,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向外提供。
《规范》同时还要求,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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