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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我千岁
如实开具证明即可。现有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或身份证号)为多少,于哪年起在我单位岗位从事会计工作。特此证明。(我单位保证本证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明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泪珠悄悄落
法律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由原单位开具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也有需要财政局开具证明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财政局。
法律依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工作年限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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