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5364
待我顷负天下你便四海为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办理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工作,并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指导,营造公平的会计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有序发展。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推进网上政务,便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和变更备案。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系公众利益的其他特定业务,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接受财政部的监督。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取得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执业许可。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业务(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第八条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二)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经营场所。第九条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二)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三)书面合伙协议;(四)有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财政部依授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5名以上股东,且股东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二)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四)有经营场所。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三)最近连续3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四)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五)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5年。因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被吊销、撤销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其被吊销、撤销执业资格之前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年限,不得计入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累计年限。第十二条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条件,但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经合伙协议约定,可以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内部特定管理职责或者从事咨询业务的合伙人,但不得担任首席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控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三条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首席合伙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当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已满10年;(二)具有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授予的管理职权的能力和经验。
便是彼岸
厄确实财政部出台的一个关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实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讲是具有深远的影响的,首先第1个可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行工作中的一些行为,同时通过这种有序的引导来促进行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烈酒娇妻
宗庆后:关于规范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建议2012-03-01 18:58:37 来源: 网易财经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网易财经3月1日讯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今 天提出了自己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提案,具体全文如下:201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进一步落实该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一、目前地方会计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基本各省均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通知制定了地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但部分省份制定的收费标准明显过高,超出了被审计单位的承受范围,使得被审计单位不堪重负。同时相应的管理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省外会计事务所开展异地业务,设立了区域壁垒,形成了地方保护主义。例如,近期辽宁省出台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条文规定,企业年度报表审计按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二者之和的平均数乘以相应的费率作为收费标准,同时规定以基准价上下浮动20%作为收费标准上下限。以一家相同企业为例进行调查测算,若按照新标准下限计算收费与去年同期收费相比较,结果上涨了至少10倍。另外,辽宁省通过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验资报告时均须粘贴统一规定的防伪标识;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公众应使用粘贴有防伪标识的审计、验资报告。”经调查,这项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申请准入备案时,往往处处受到阻挠和刁难,使得很多外省会计师事务所知难而退,从而最终放弃开展异地审计服务业务。二、相关建议综上所述,建议进一步规范地方会计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管理办法,一方面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保障被审计单位尤其是广大制造业企业的利益。具体建议如下:1、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应结合企业发展形势由于历史原因,以前会计事务所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容易导致恶性竞争,为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逐步适度提高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理解,但收费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度调整,尤其应考虑当前实体企业举步维艰的形势,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物价水平的变化,在必要时才对各收费项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进行调整。另外,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应该有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不能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不仅损害了被审计单位尤其是广大制造业企业的利益,也最终损害了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发展。2、做大做强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总体上存在着规模较小、执行水平不高、人才难以引进、风险抵御能力差和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一方面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无序发展,另一方面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却以高收费蚕食着国内审计市场。因此,政府应引导鼓励中小事务所改组形成大型事务所,大型事务所一方面抗风险能力强,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长期发展、提升自身声誉、增强收费能力。只有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审计服务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国内事务所的规模、强强联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也便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从而提高自身竞争力。
优质会计职称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