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16393
苯蛋的世界没人知道
税法规定的8种视同销售情况:①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②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不确认收入)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应付股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总结】以上8种情况中,第③、④、⑧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的情况都要确认收入。注意:按照税法的规定,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不属于视同销售,而是销售行为,对于这两项业务会计上也是要确认收入的。 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等(或借方)用于债务重组:借:应付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引用中会计网校论坛的cufesying )
十年盛夏
视同销售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第二种情况,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第三种情况,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财政部关于将自己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企业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各种税费,也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计入相关的科目。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涐们就这样擦肩而过
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虽然这八种行为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由于在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导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可以将其分为应税销售类和会计销售类进行会计处理。增值税的计算应税销售类包括四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宝我乖卜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1.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虽然未改变实物形态,但货物出了本企业,该货物价值应重新确认,视同销售行为。如:①将外购货物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业务。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原材料——××材料等相关存货账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形成了新的另一种货物,并被企业内部领用,其价值被企业确认,增值已经实现,如: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②用于在建工程,③用于非应税劳务,④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⑤用于修理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工程长期待摊费用贷:库存商品——××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并出了本企业,其价值增值已经实现,如:①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出了本企业或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的情况下,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只要新增了流转环节,无论会计上是否作收入处理,均应视同销售。①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用于销售,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机构(××商品)贷:库存商品——××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②按委托方确定的售价销售代销货物,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委托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③发出用于销售的货物,在不能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确认销售收入四项条件,但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应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如下:借:发出商品——××商品贷:库存商品——××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④发出委托代销的货物达到180天,虽未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应收增值税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优质会计职称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