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中医执业医师

我的爱不勉强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2181

首页> 医学> 兼职中医执业医师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言七

已采纳

依法执业必须在你所注册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工作,而注册地点只能为一个,若是到另一个地点进行兼职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有问题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67评论

玛尼玛尼轰

王素梅(主任医师)中文名:王素梅国    籍:中国民    族:汉族职    业:医生性    别:女职务:儿科主任 职称:主任医师  教授  硕士生导师擅长治疗: 中西医结合治疗小儿多发性抽动症、注意力缺陷多动症、儿童自闭症及反复呼吸道感染、肺炎、哮喘、厌食、肾炎肾病、过敏性紫癜及新生儿疾病等儿科病症。个人简历:王素梅,儿科诊疗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国家级名老中医。师承京城小儿王刘弼臣。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医学系。担任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儿童营养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30余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科研,重点研究中医中药治疗小儿多发性抽动障碍、小儿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多动症)等疾病。社会兼职:中华中医药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儿科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中医学会儿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儿童营养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四惠中医医院特邀专家。 主持在研科研项目:科学研究的重点是中医中药治疗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多动症。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3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中医儿科教材六部,主编2部,副主编4部,编委10部。

89评论

顺时针

1、不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从事盈利性活动。2、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所谓“营利性活动”,是指投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持有明股、干股或暗股。具体来说,就是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对于投资股票等证券市场,国家是有限制的放宽的,允许公务员进行证券投资,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兼任职务的意思是,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86评论

相关问答

    向你推荐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