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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没人给我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理论,具备保险会计和保险财务管理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定性、定量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分析解决各类保险财务与会计问题,在具有攻读保险学(保会方向)、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基础的同时,也能够胜任保险、银行、证券、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专业工作的经济创新型复合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财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实践能力,掌握保险学科学研究的方法。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掌握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2. 熟悉保险、财会相关政策法规和国际保险会计惯例;3. 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能够使用本专业定性、定量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分析和解决各类财务与会计问题;4. 熟知保险会计的特点,掌握保险公司会计和财务分析方法并了解保险会计和财务的发展趋势;5. 熟练地运用英语,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视野;6.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文献检索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7. 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8. 具有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原则上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身心健康。专业特色:1.加强英语教学,部分专业课程将采用国外大学同步原版英文教材,用英语讲授。教师来源包括归国学者、外籍专家和校内外优秀教师。2.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适当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启发式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3.部分专业课程采用教师讲授与实务讲座相结合。通过聘请保险实务部门人士开展讲座的形式,来提高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4.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结合,鼓励高年级学生利用暑假从事社会调查。继续推行“顶岗实习”制度,以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5.积极开拓国际合作的办学模式,为优秀学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核心课程:投资学(双语)、宏观经济学(双语)、货币金融学、政治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双语)、微观经济学(双语)、人寿与健康保险(双语)、中级财务会计、风险管理与保险(双语)、保险财务会计(双语)、公司金融(双语)、财产与责任保险(双语)、保险法、统计学、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保险经营管理、非寿险精算、社会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双语)、管理会计学、审计学、寿险精算、税法与税收筹划等。
别忘了我就好
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准则是《第25号——原保险合同准则》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准则》,这两个准则的特点主要有:(一)新准则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确定方法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主要特征在于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新准则在借鉴国际惯例、考虑我国现行保险会计实务的基础上,引入保险风险概念,把是否承担保险风险作为判断和确定保险合同的依据。对于既有保险风险又有其他风险的合同,准则要求进行分拆,并分别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这一要求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相一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保险合同定义为"保险合同是这样一种合同,在这种合同下,一方(即保险人)承担保险风险,同意另一方(保单持有人),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对保单持有人或者其他受益人有不利影响时,向保单持有人和其他受益人做出支付。这些特定事项不是指以下变量的变化,即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者类似变量。"根据该定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律费用保险、寿险、年金和养老金保险残疾保险、健康和医疗费用保险以及履约保证保险等均被包括在此准则的范围内,而投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自保等不符合保险合同的定义,因此被排除在保险合同准则范围之外,以22号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标准进行规范。(二)新准则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分类标准按不同种类保险合同性质的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相应的差异,如新准则规定按照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保险合同分类为非寿险保险合同和寿险保险合同,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三)新准则规定了保费收入的计量方法不同种类的不同保费收入的计量方法因保险合同性质而不同。新准则规定,非寿险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金额,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分期收取保费的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金额,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金额,应当根据一次性收取的保费确定。我国原有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没有非寿险和手续合同之分,只规定了保险合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缴纳保费的,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保费收入;采取趸交保费的,于收到保费时确认保费收入。(四)新准则规定了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的性质不同。新准则规定,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项目;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只规定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于期末按估计保险赔款额入账,可以看出新准则明确了以保险精算结果来确定未决赔款金额,更凸显了精算在确定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中发挥的作用,同时在确认时点上也更提前。新准则同时明确了未决赔款准备金除包含已发生已报案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准备金外,还应当包括理赔费用准备金。这与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第7条规定相一致。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它分为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和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如今时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理论,具备保险会计和保险财务管理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定性、定量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分析解决各类保险财务与会计问题,在具有攻读保险学(保会方向)、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基础的同时,也能够胜任保险、银行、证券、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专业工作的经济创新型复合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财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实践能力,掌握保险学科学研究的方法。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2.熟悉保险、财会相关政策法规和国际保险会计惯例;3.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能够使用本专业定性、定量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分析和解决各类财务与会计问题;4.熟知保险会计的特点,掌握保险公司会计和财务分析方法并了解保险会计和财务的发展趋势;5.熟练地运用英语,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视野;6.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文献检索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7.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8.具有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原则上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身心健康。专业特色:1.加强英语教学,部分专业课程将采用国外大学同步原版英文教材,用英语讲授。教师来源包括归国学者、外籍专家和校内外优秀教师。2.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适当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启发式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3.部分专业课程采用教师讲授与实务讲座相结合。通过聘请保险实务部门人士开展讲座的形式,来提高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4.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结合,鼓励高年级学生利用暑假从事社会调查。继续推行“顶岗实习”制度,以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5.积极开拓国际合作的办学模式,为优秀学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核心课程:投资学(双语)、宏观经济学(双语)、货币金融学、政治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双语)、微观经济学(双语)、人寿与健康保险(双语)、中级财务会计、风险管理与保险(双语)、保险财务会计(双语)、公司金融(双语)、财产与责任保险(双语)、保险法、统计学、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保险经营管理、非寿险精算、社会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双语)、管理会计学、审计学、寿险精算、税法与税收筹划等。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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