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

哭得撕心裂肺笑得没心没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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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红不过大姨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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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优势�0�2 (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发展的环境优势一方面,虽然近几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了不少会计做假等丑闻,但政府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在整顿国内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2006年,财政部门又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及实施公告,这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更加规范化,给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行业协会等监管部门也提高了监管力度,使市场次序更加趋于稳定,这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定位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现在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政府在鼓励与发展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及有力保障的同时,也保障了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0�2(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內部优势首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地域性、灵活性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若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由于中小企业业务较简单,在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时能支付的服务费用不高,因此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获利不大。而中小企业也会考虑到成本等问题而选择同地区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另外,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人员少,因此内部交流比较频繁,信息畅通,所以小事务所在灵活性上也能保持自己的优势。其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自身的专业收费、专业服务、服务成本上也有优势。由于中小企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除了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外,中小企业也迫切需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企业会计人员提供专业知识的培训或者为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咨询以及为没有设置会计机构的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等服务,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这些服务的收费要远远低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为中小企业提供这些服务的成本不高,但却可以使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形成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促进事务所与企业一起成长。�0�2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面临的问题�0�2 (一)外部环境尚不完善目前,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是脱钩改制后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没有走上专业化的道路,因此业务量的多少就成为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但业务量的争取却可能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某些限制。而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建设还有待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经济环境不完善,行业行为不规范等,导致了违法违规操作较多。同时,也存在一部分中小企业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主要是为了满足法律或政策法规的要求,或是为了满足工商部门年检的需要。这导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质量的高低并不十分重视,并且将审计收费作为选择事务所的主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另外,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且素质参差不齐,事务所在谋求生存过程中,往往采取降低收费标准等手段招揽客户,造成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危害会计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0�2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內部制度上存在缺陷首先是在管理层方面,由于管理层素质不齐,并且部分事务所的发起人虽然是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但并没有足够的管理经验与管理能力,因此难以承担管理重任,使事务所的管理不到位。其次,事务所的三级复核制度并没有切实的贯彻下去,甚至存在着流于形式的问题。再次,很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必要的内部考核与激励机制。如有的事务所在项目结束时每人要填写一张项目考核表,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自评,再由项目负责人来评价,但是并没有相应的项目组成员之间的互相评价。因此这种考核机制尚不够完善。另外由于事务所内部控制力度不够,无法留住优秀人才,造成人才大量流失。�0�2 (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不高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工作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工作水平不高,并且事务所领导对业务质量不够重视,甚至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还可能只是顺应经营者的要求,而不是满足股东的需要,或者只是应付有关政府部门的情况等,导致服务质量水平低下。另外,《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结果负责,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并不多,因此在担任年审项目的负责人中,很多都不是注册会计师,而只是由具有几年审计经验、工作能力较强的员工担任。由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一般集中在每年的前四个月,在业务分工和委派上并不能保证每一个项目都有注册会计师参加,因此很多工作都由助理人员来完成,并且有很多事务所会在业务繁多的季节从一些高校中招募即将毕业的学生来参加审计项目,这些实习生一般没有实际的审计经验,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时间紧,人员少,也没有更多的时间来为实习生提供培训就直接让其参与实际工作。工作过程中,在没有得到充分指导的情况下实习生完成的工作底稿质量比较低下,而且部分项目组长不认真进行底稿复核。因此实习生就有可能没有确实实施一些审计程序,这样也会导致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较低。同时,《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还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在实践中,审计人员往往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而减少审计程序,最终也会导致审计质量不高。�0�2 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理性思考�0�2 (一)从政府部门角度改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宏观环境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脱钩改制前都是挂靠在行政部门,事务所在提供专业服务上存在着很多弊端。在我国实行脱钩改制后,虽然会计师事务所已经独立运作,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这种转变并不彻底,并且还有一些经济鉴证类机构仍然利用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来拓展业务,进行行业垄断、部门封锁等不正当竞争,这给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客观环境,同时一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量还受着当地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控制,限制了自己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切实行动起来,努力改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环境。�0�2 (二)从注册会计师协会角度改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客观环境注册会计师协会应积极关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扫清道路。此外,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认真重视本地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问题,加强事务所业务质量的自律监管,并且要完善自律监管体系,同时还要培养一支专家队伍,经常对地方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处罚甚至取缔不合规的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环境,统一管理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帮助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优化组合,进行地区规模化发展,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0�2 (三)明确市场定位,规范內部制度在会计服务市场上有很多不同的消费群体,如跨国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各类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决定了其可以选择哪些客户群体。做好市场定位是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走地区规模化发展道路,应以该地区的中小企业为客户群体,不仅巩固好已有的成员事务所的客户群体,还要去开发该地区新的中小企业客户,争取形成自己稳定的客户群结构。通过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协助企业收购兼并,帮助企业架构重组,以及设计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信誉度。合并后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重视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认识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稳健经营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遵守内部控制的自觉性。从管理层的胜任能力、内部考核制度与激励制度等方面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0�2 (四)既多元化又专业化,提高服务质量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发展,就要在业务上做到既多元化又专业化。多元化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只定位于审计服务市场,还应承接非审计服务来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包括提供会计咨询、验资、会计服务、税务代理、资产评估、特殊项目的审计等。而专业化是相对于多元化而言的,专业化经营是指企业将精力集中在符合自身资源条件和能力的某一领域,以谋求企业的不断发展。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专业化是指事务所集中精力做某一领域的业务,对税务、审计、管理、咨询类的服务专业化。对于一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要想既做到多元化又做到专业化不易实现,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走地区规模化发展之后就可以考虑走既多元化又专业化的道路。一方面,规模化后的事务所,在各种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上就是一个整体,有能力承接除审计外的其他服务来扩展自己的业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也迫切需要事务所为其提供更多的其他专业服务。另一方面,整合后的事务所可以进行成员事务所之间的调整,将各事务所的服务重点有选择、有考虑地转移到某一重点专业领域。这就需要合并后的领导层根据各事务所的优势情况进行重新安排,给事务所确定专业化方向;同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小,在专业化方面本身就具有优势,再加上合并后成员所的增加,因此对于合并后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走既多元化又专业化的道路具有很大的可行性。�0�2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要做到:第一,完善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或取得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最主要的审计工作,也是减轻审计人员责任,进行审计风险控制的有力证据。因此,事务所不仅应完善综合类工作底稿,如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书未定稿、审计总结及审计调整分录汇总表等,还应完善业务类工作底稿,如编制适当的审计程序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记录表、会计报表项目审定表等。此外,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备查类工作底稿,也应完善其内容及其保管制度。在完善工作底稿的同时,还应对审计人员进行编制工作底稿的培训,要求其编制的工作底稿资料具体、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格式规范、标识一致和证据充分。第二,强化三级复核制度。由于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者对有关资料的应用、有关事项的判断和会计数据的验证等都可能存在着误差,所以应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但是目前很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三级复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因此合并后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统一认识,明确三级复核制度的详细要求,使之真正实行下去。第三,严格要求审计人员认真对待现场工作。在对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时需要用到企业的很多资料,因此现场工作尤为重要,对于绝大部分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查看客户资料以及当面询问来验证。事务所在承接业务安排项目组成员时,要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这也有利于提高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合并后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过资源优势整合及扩大规模后必将规范执业程序和提高专业要求,因此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也必将逐步提高。�0�2 (五)重视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会计师事务所是人合组织,人力资本是财务资本的核心。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最重要的资源是人才,事务所能否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关键要看其拥有什么样的人才,是否能留住优秀人才。但同时,如果事务所拥有的员工并不专业,不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也是影响其生存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人力资源的管理十分重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走地区规模化发展道路,联合后的事务所在人员结构上必然会存在着较大的调整。并且由于人员来自不同事务所,在背景、观念以及素质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在人事分工安排、员工晋级、收入分配、办公地点等方面都会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果合并后的事务所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问题,事务所的发展将不会持久。合并后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风险和质量控制机制、人才培训机制以及组织分工体系等方面认真规划,并且分别从管理层、经理层以及审计人员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与考核。对于专业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的员工坚决不用,同时要从外部聘用一些经验丰富的员工加入事务所。另外也要不断扩大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充分利用好这一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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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专挑好看的骚逼做女友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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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爱情别谈感情

四大的待遇从市场薪资来说是比较高的,相较于其他大公司的刚入职的时候要高出一些。本科生6800,研究生7100,新入职的人就可以拿到6800~7100的薪资。

薪酬福利方面。加班费、差补、医疗保险等等补贴都是有丰厚的制度。由于这个行业是女性化的行业,因此在员工福利方面,四大非常重视女性在财经领域和公司内部的发展,像德勤都有提升女性员工的计划和名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新入职的同学,公司会为每一位新入职的同学指派两位师傅。第一位主要负责帮助你业务方面的提升。另一位是较早一到两年入职的同事,在生活、企业文化方面帮助让他更快的适应环境。

以下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级别的薪酬情况,仅供参考。

第一年的起薪目前大概在72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85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初级审计师级别中,同样KPI评分的研究生比本科生每月多拿300元工资,直至升任高级审计师。

高级审计师:

第一年的平均薪酬在10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二年的平均薪酬在14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第三年的平均薪酬在17000-18000元月的水平,春节当月可领取13薪,无其他项目奖金;

初高级审计师可以按照各自工资水平对应的时薪领取加班工资,出差时有200元天左右的补助,每年有10天(初级审计师)或15天(高级审计师)年假,10天带薪病假,基本无其他福利。

经理、高级经理:

第一年的经理的起薪大概在30000元月,无13薪,每年根据KPI打分给予0.5月-2月工资作为奖金。

第一年的高级经理的起薪大概在50000元月,无13薪,每年根据KPI打分给予0.5月-2月工资作为奖金。

经理及以上级别无加班工资。每年有20天年假,10天带薪病假,基本无其他福利。

合伙人:

做到“四大”的合伙人,说明你已经走到了事务所职业生涯的金字塔尖,成为塔顶上最优秀的5%,需要多年的打拼和积累,合伙人拥有高学历、高薪水,但也承担着更大的风险。Partner(合伙人)赚钱比较多,通常,他们拥有分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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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不爱何必再自欺欺人

只要给钱,就可以出报告,报告准确与否,看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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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没有要么全部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可分类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两种形式,在国外还有有限责任合伙制(LLP)。 在中国,政府发给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在社会上承办会计业务的制度,创始于中华民国时期的1918年——1928年,国民党政府规定,经会计师类科高等考试或会计师检核合格,取得会计师资格,领有政府机构发给的会计师证书的,可以充当会计师。会计师向省、市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后,可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951年10月24日颁发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规定经所在地市工商局或县人民政府核准的会计师,得以会计师名义在当地市(县)执行业务,或者联合组成会计服务所执行业务,但执行业务时,应由会计师个人署名负责。后因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种会计师制度逐渐失去作用,名存实亡。1980年,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实行对外经济开放政策的需要,财政部于12月23日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按照规定,会计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承办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业务的独立单位。成立时,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查批准,平时应受其监督。会计顾问处承办下列业务:①检查会计账目,提出查帐报告书;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④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⑥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工作;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在美、英、日、法、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很快,而且许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起来组成规模庞大的合伙公司。有些公司已成为国际性组织,分支机构遍及世界各地,其业务从过去的审计、代申报税金、公司登记、股票管理、公证、诉讼代理人、遗嘱执行人、破产清算人等,发展到全面提供经济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咨询服务,业务内容已大大超出会计范围。其中,一些较大的国际性合伙公司在中国已设立了常驻代表处或派驻了常驻代表。 在中国,社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地位的认可,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史过程,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也走过了一条坎坷不平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三资企业应运而生,客观上要求按照国际惯例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进行独立审计。一批老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用自己的知识为刚刚兴起的市场经济服务,如1981年新中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产生。随着1992年后市场体制在中国的建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空前活跃,人们也把会计师事务所看作盈利性的第三产业,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许多政府部门加大了支持的力度,竞相创办会计师事务所,并不断追加投资、充实人员、规范制度,促进了会计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来,人们开始认识到: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基,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实现政府职能转换,构建市场经济机制,重新调整社会分工,促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会计师事务所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区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标志。会计师事务所不应仅仅视为市场经济的服务所,追逐盈利的第三产业,更是担负着历史赋予特定社会职能的市场经济独立主体。为此,就必须把会计师事务所办成真正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尽快实现其职能到位,1999年以来政府管理部门断然采取措施,促其加速完成了脱钩改制。回顾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它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地位。 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下,会计师事务所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具有法定社会职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由于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和微观主体经营活动的逐利性,国家总是通过立法和政府制定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人力政策及一系列行政法规实施对经济的调控,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职能就是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微观主体的行为和经营结果进行规范调整,从而使国家的意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到实现,使“法制”过渡到“法治”,“以法治国”转变为“依法治国”,把企业的经营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最终达到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的目标。因此,会计中介机构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一、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在世界发达国家,会计中介机构被形象地比喻为“经济警察”。1997年,自国有企业的年终财务决算全部交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微观经济领域,会计师事务所的活动空间得以扩大,监督作用得到加强。三资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必须经注册会计师核准后,才能在法律上生效,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人也才能据此对企业实施管理和作出决策;所有法人企业和非法人经济实体的资本金,必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核实后,工商部门才能批准其成立。在宏观经济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可按照政府的特定需要进行专项监督,如对财政收入是否按规定级次划分,是否依法征税进行检查,对近年来出现的非法集资案、经济案进行清理追索,对有关部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国家拨付的生产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等等。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使注册会计师成为活跃在中国经济舞台上的一支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二、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者。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独立审计,首先要对企业遵守制度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一方面对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遵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判断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从而确定抽样审计的范围、样本数量和审计重点。注册会计师在这个审计阶段,实质上是对企业依据内控制度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和实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裁定,从而使企业行为得到规范,并步入良性发展的道路。因此,在国际上也把注册会计师称作“经济裁判”。三、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鉴证者。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符合性测试之后,要对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和鉴定。一方面对企业资产负债的质和量进行检查核实,从而确定企业的真正规模、实力和资信状况;另一方面,对企业收入费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从而核准企业利润,确定其应纳税额。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资产、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确定是否批准其发行上市。在上市运作以后,投资人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经营成果,决定投资额的增减和利润的分配。由于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国外也会把会计师事务所称作“经济法庭”。四、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受托的经济责任关系,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转移到经营者手中,这就要求独立于二者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地评价、确认和反映经营者业绩,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依法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直接影响着股东的信心,决定着股票的价格、公司的兴衰和经营者的命运。虽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来自被审企业,由经营者决定,但它的生存与发展主要受制于能否依法执业。面对投资人与经营者、法与利的矛盾冲突,会计中介机构往往选择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并根据情况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到对国家、企业和投资人负责。因此,注册会计师常常被人们称为“经济卫士”。五、资本流动的引导者。在资本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向社会披露募股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预期收益等信息,引导股民的资本投向。在股票上市流通后,则通过公布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引导资本的流动。在直接投资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间的合资、参股、控股、购买等投资活动,通过资产评估、价值认定、财务审计加以规范和引导。在间接投资领域,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则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资信的评估和抵押资产价值的评定做出决策。当今会计师事务所对资本流动已从间接引导过渡到直接引导,”五大”的融资代理业务发展迅速,已显示出其他中介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突破了传统的业务,职能作用在不断扩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在资本供应者和资本需要者之间充当信息中介,把资本引向优势产业,使资本的所有者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实现资本盈利性和安全性的统一。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组织形式的选择,就世界范围来看,会计师事务所有多种组织形式。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组织形式。本文拟对这两种组织形式进行比较,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寻找出一种适合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的比较: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协定,以个人财产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并且,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出资者所负的责任不同。在合伙制形式下,当合伙制事务所发生索赔案件时,合伙人首先以事务所的合伙财产按其承担债务的比例来清偿。如果不足,则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并且,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制对投资人的约束力就要小得多,事务所的财产与出资者的个人财产分离,出资者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比合伙制小得多。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近二十多年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总体竞争力有了很大提高。截至2012年3月31日,全行业共有事务所8023家,注册会计师97472人。12家大型事务所获得H股审计资格。此外,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有70家事务所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90家;49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设立64家。为鼓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我国政府先后发布实施了《关于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等若干政策,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发布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引领推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发展。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体系正日益完善,执业准则国际趋同,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扶持力度明显加大,以及国内外经济合作加深产生的对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迎来转型发展与跨越的关键时期。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但在具体做法上已出现多种形式。注册会计师服务行业是服务改革开放和证券市场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超过350万家。(一)国有所。即所谓的“挂靠所”。中国在开创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初,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挂靠于某一国家机关而建立起来。(二)合伙所。合伙所是《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一种形式。该法允许个人合伙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其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组建的首选形式。(三)合作所。合作所是由从业人员发起组织的,承担有限责任的,集体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上海的浦东事务所就是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投资12%,上海市南市区审计局工会投资12%,事务所员工投资76%成立的。(四)有限责任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五)集团所。(六)个人所。深圳注册会计师条例中规定:有10年以上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可申请设立个人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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