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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南
可以向法定代表人正式发函。在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法定代表人仍然擅自控制公司证照,财务账册,将直接导致清算不能正常进行,如果未经清算而注销相应企业,将给股东或出资人带来极大的风险。有鉴于此,在上述对相关问题所进行的法律分析前提下,可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1、向法定代表人正式发函,表明作为企业处理此类问题的态度和决心,讲明该行为的性质是对企业权益的严重侵害,甚至涉嫌刑事犯罪,限定时间要求他们交出企业证照及财务资料,否则将采取民事起诉,刑事报案等一系列措施处理此事。2、相应企业的清算组以企业名义向法院提起公司权益侵害纠纷之诉,要求法定代表人向企业移交证照及财务资料。3、以法定代表人拒不移交行为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报案。
回忆总缠人心
为了少缴纳税款,避免税务机关查账,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相关票据、凭证,其行为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法人销毁会计凭证怎么办,怎么举报,金额是按收入算吗写回答40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8条对《刑法》第162条作的补充规定的新罪名。法条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会计资料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会计档案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相互连缀的账页组成,用来有序、分类地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会计簿籍,是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财物会计报告是指一个单位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披露的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或者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且情节严重。隐匿,指故意隐藏。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时,将应当提供出来接受检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隐藏起来拒不提供,或者对应当提供社会监督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隐藏起来拒不提供,都构成隐匿。销毁,指采用各种手段,如焚烧、水浸、撕毁、丢弃、涂抹等等,使会计资料毁灭或无法恢复,不能辨认。“情节严重”的构成标准,实践中应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之七“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的规定,即涉嫌下列两种情形的,应予追诉:一是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是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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