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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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夜的灯塔上

请查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我本来都给你粘贴上了但是,因为字太多发布出去你自己去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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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盘定江山

按准则体系文件《小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财务报表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小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就是正常的三表,而附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遵循小会计准则的声明

2、短期、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

3、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4、利润分配的说明。

5、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6、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7、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扩展资料

实际工作中,小平时每月一般只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18年以前,小应按照《小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小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小对外提供的反映小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主要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小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个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小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个基本会计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财务报表附注重要性:

1、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信息既要相关又要可靠,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基本质量特征。由于财务会计本身的局限,相关性和可靠性的选择犹如鱼与熊掌的选择,很多时候都是不可兼得的。

但是,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可以在不降低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前提下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如或有事项的处理。或有事项由于发生的不确定性而不能直接在主表中进行确认,但等到完全可靠或基本能够预期的时候,又可能因为及时性的丧失而损伤了信息的相关性。

为此,可以通过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揭示或有事项的类型和影响,以此来提高信息的相关性。

2、增强不同行业和行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信息的可比性。会计信息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促成的,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以及各个企业前后各期情况的变化,都会降低不同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及企业前后各期会计信息的一贯性。

财务报表附注可以通过披露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等情况,向投资者传递相关信息,使投资者能够“看透”会计方法的实质,而不被会计方法所误导。

3、与财务报表主表的不可分割性。财务报表主表与财务报表附注的关系可概括为:主表是根,附注是补充。没有主表的存在,附注就失去了依靠;而没有附注恰当的补充,财务报表主表的功能就难以有效地实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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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想我了

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财会[2006]3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分别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10月30日,文号:财会[2006]18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其中,32个应用指南分别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 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另外,针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2月1日、2007年4月30日,先后发布了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便于及时指导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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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友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二、本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和固定资产修理费,借记本科 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 折旧”科目。 (四)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五)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 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季节性生产小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 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 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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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翁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包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变更的日期、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例如,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所依据的文件,如对于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包括:采用追溯调整法时,计算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需要调整的净损益及其影响金额,以及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包括: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事实;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原因;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原因;开始应用新会计政策的时点和具体应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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