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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瞎你的狗眼
目录 第一章 银行会计总论 第二章 基本核算方法 第三章 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 联行往来业务的核算 第六章 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 第七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八章 其他中间业务的核算 第九章 国际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十章 证券业务的核算 第十一章 投资业务的核算 第十二章 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核算 第十三章 货币发行业务的核算 第十四章 经理国库业务的核算 第十五章 所有者权益 第十六章 财务成果的核算 第十七章 会计调整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章 年度决算与财务会计报告 参简介 本教材以现行会计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介绍了我国银行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详尽反映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项基本业务的核算要求和方法,准确体现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最新内容,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内容务实创新、体系划分合理、实务操作规范。本教材供高等学校金融专业、会计专业教学使用,也可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员工业务培训与自学使用。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银行会计的对象 一. 银行会计概述 二. 银行会计要素 第二节 银行会计的特征 第三节 银行会计的核算原则 第四节 银行会计的工作组织 一. 会计机构 二. 会计制度 三. 会计人员 第二章 基本核算方法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 会计科目的意义与作用 二.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三. 会计科目的分类 第二节 记账方法 一. 银行记账方法的沿革 二. 借贷记账法 三. 表外科目的记账方法 第三节 会计凭证 一. 会计凭证的作用 二. 会计凭证的设置要求 三. 会计凭证的种类和基本内容 四. 会计凭证的处理 五. 会计凭证的整理. 装订与保管 第四节 账务组织 一. 账务组织系统 二. 账务处理程序 三. 账务核对 第五节 会计报表 一. 会计报表的作用 二. 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 三. 会计报表的种类及编制方法 第三章 存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存贷款业务概述 一. 存贷款业务核算的意义 二. 存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 存. 贷款账户 第二节 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 存款种类及账户的开立 二. 单位活期存款的处理 三. 单位定期存款的处理 四. 单位通知存款业务的处理 第三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 贷款的种类及核算方式 二. 逐笔核贷的核算 三. 票据贴现的核算 四. 贷款展期. 逾期的处理 第四节 存贷款利息的核算 一. 存款利息的核算 二. 贷款利息的核算 第四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概述 一. 支付结算业务核算的意义 二. 支付结算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异地支付结算的核算 一. 银行汇票结算 二. 汇兑结算 三.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核算 第三节 同城结算的核算 一. 银行支票结算 二. 银行本票结算 第四节 异地同城通用支付结算的核算 一. 商业汇票 二. 委托收款的核算 三. 信用卡 第五章 外汇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外汇业务核算概述 一. 外汇业务核算的意义 二. 外汇业务核算的特点 三. 外汇买卖业务的核算 第二节 联行外汇往来业务的核算 一. 全国联行外汇往来业务 二. 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业务 三. 国外代理行往来业务 第三节 外汇结算业务的核算 一. 信用证结算方式 二. 汇兑结算方式 三. 代收及托收结算方式 第四节 外汇存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 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 二. 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六章 货币发行与现金出纳的核算 第一节 货币发行与现金出纳概述 一. 货币发行的意义 二. 货币发行与现金出纳的关系 三. 现金出纳的内容和任务 第二节 货币发行业务的核算 一. 账务处理原则与会计科目设置 二. 发行基金保管与调拨的核算 三. 货币发行与回笼的核算 四. 残损人民币销毁的核算 五. 货币发行其他业务的核算 六. 货币发行业务结账. 对账及错账处理 第三节 现金出纳业务的核算 一. 现金出纳核算的要求 二. 现金出纳的核算 三. 现金保管和调拨的处理 第七章 经理国库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经理国库业务核算概述 一. 经理国库业务的意义 二. 国库机构的设置 三. 国库的职责与权限 四. 国库业务核算的会计科目及报表 第二节 预算收入收纳与退库的核算 一. 缴库方式与凭证 二. 预算收入收纳的核算 三. 预算收入退库的核算 第三节 库款报解的核算 一. 乡 镇 国库报解的核算 二. 支库报解的核算 三. 中心支库报解的核算 四. 分库报解的核算 五. 总库报解的核算 第四节 库款支拨的核算 一. 国库的支拨原则与方式 二. 国库拨款的核算 第五节 库款对账 一. 月度对账 二. 年度对账 第六节 国家债券的核算 一. 国家债券调拨. 领入的核算 二. 国家债券发行的核算 三. 国家债券兑付的核算 第八章 金银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金银业务核算概述 一. 金银业务核算的意义 二. 金银业务核算的要求 第二节 金银收兑业务的核算 一. 商业银行代收购金银业务的核算 二. 中国人民银行收购金银的核算 第三节 金银配售业务的核算 一. 调入及配售金银的处理 二. 配售工业用金银的处理 三. 收取外汇的配售金银业务的处理 第九章 信托投资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信托投资业务概述 一. 信托投资的含义 二. 信托投资业务的种类 三. 信托投资业务核算特点 第二节 信托业务的核算 一. 委托存款. 贷款的核算 二. 信托存款. 贷款的核算 三. 委托投资的核算 第三节 投资业务的核算 一. 投资的种类 二. 短期投资的核算 三. 长期投资的核算 四. 其他投资的处理 五. 投资风险准备的处理 第十章 证券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核算 一.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核算 二. 代理兑付证券业务的核算 第二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核算 一. 自营证券买入的核算 二. 自营证券卖出的核算 三. 自营证券成本的核算 第三节 证券承销业务的核算 一. 代销方式的核算 二. 全额承购包销方式的核算 三. 余额承购包销方式的核算 四. 全过程代理与某一阶段代理的会计核算 第四节 其他证券业务的核算 一.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的核算 二.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核算 三.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核算 第十一章 租赁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租赁业务概述 一. 租赁的概念与分类 二. 租金的计算方法 第二节 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 融资性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二. 经营性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章 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清算的核算 第一节 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与清算概述 一. 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与清算的意义 二. 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与清算的组织?体系 三. 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与清算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全国联行往来的核算 一. 全国联行往来的基本做法 二. 会计科目及凭证的设置 三. 联行往来的日常核算 四. 联行往来的年度结清 第三节 电子联行往来的核算 一. 电子联行往来的基本做法 二. 电子联行业务处理方式 三. 电子联行的会计科目及凭证的设置 四. 交换纸凭证方式 五. 交换磁介质方式 第四节 资金汇划与清算的核算 一. 资金汇划清算体系的基本做法及?处理程序 二. 资金汇划清算的科目及凭证设置 三. 资金汇划往来与清算的核算 第十三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金融机构往来概述 一. 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 二. 金融机构往来的内容 三. 金融机构往来核算要求 第二节 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 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 商业银行缴存 支取 现金的核算 三.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四. 再贷款的核算 五. 商业银行大额汇划款项的核算 第三节 商业银行跨系统往来的核算 一. 同业拆借的核算 二. 商业银行跨系统汇划款项的核算 第四节 商业银行系统内信贷资金调拨?的核算 一. 商业银行系统内上下级之间信贷资金?调拨的核算 二. 商业银行系统内同级行处间信贷资金?调拨的核算 第五节 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 一. 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二. 票据交换提出行的核算处理 三. 票据交换提入行的核算处理 四. 票据清算的处理 五. 退票的规定及核算处理 第十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 固定资产概述 二.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 三. 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四. 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五. 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第二节 无形资产的核算 一. 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分类 二. 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三节 其他资产的核算 第十五章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一节 实收资本的核算 一. 接受现金投资的核算 二. 接受实物投资的核算 三. 接受无形资产投资的核算 四.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核算 第二节 资本公积的核算 一. 接受捐赠的核算 二. 资本溢价的核算 三.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核算 四.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的核算 第三节 盈余公积的核算 一.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核算 二. 盈余公积补亏的核算 三. 用盈余公积分利的核算 四.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的核算 五. 用公益金支付福利费的核算 六. 用公益金购建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四节 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 利润分配的顺序 二. 银行利润分配的基本规定 三. 利润分配的核算 第十六章 财务损益的核算 第一节 收入的核算 一. 收入的概念和特点 二.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三. 各项收入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一. 成本和费用的概念和内容 二. 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第三节 利润的核算 一. 利润的组成 二. 期末损益账户结转的核算 第十七章 年度决算与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 年度决算概述 一. 年度决算的意义 二. 年度决算的基本要求 三. 年度决算的步骤和内容 第二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及种类 二.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第三节 资产负债表 一. 资产负债表的性质和作用 二. 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 三.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第四节 损益表 一. 损益表的性质和作用 二. 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 三. 损益表的编制方法 第五节 现金流量表 一. 现金流量表的性质和作用 二. 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格式 三.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第六节 利润分配表及其他附表 一. 利润分配表的性质和作用 二. 利润分配表的内容和格式 三. 利润分配表的编制方法 四. 其他附表 第七节 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 会计报表附注 二.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八章 会计检查与分析 第一节 会计检查与分析概述 一. 会计检查与分析的意义 二. 会计检查分析与会计核算的关系 三. 会计检查与会计分析的关系 第二节 会计检查 一. 会计检查的作用 二. 会计检查的种类 三. 会计检查的内容 四. 会计检查的方法 第三节 会计分析 一. 会计分析的作用 二. 会计分析的种类 三. 会计分析的内容 四. 会计分析的方法 第十九章 会计预测与决策 第一节 会计数学模型 一. 会计数学模型的概念 二. 会计数学模型的特点 三. 会计数学模型的分类 四. 会计数学模型建立的一般步骤 五. 会计数学模型的应用 第二节 会计预测 一. 会计预测程序 二. 会计预测分类 三. 会计预测方法 四. 银行成本预测 五. 银行利润预测 第三节 会计决策 一. 银行决策的分类 二. 会计决策 三. 会计决策程序 四. 会计决策方法体系 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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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必考):《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通过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及证书审核的银行从业人员将获得公共基础证书。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选考):《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银行管理》你可选择其中一科或多科报考,专业科目考试及审核通过后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将获得相应单科专业资格证书。报名网站:中国银行业协会考试报名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在校大学生也可以报考银行初级资格考试,但需准确填写所在院校,以备核查。银行从业备考建议:建议使用钉题库APP进行备考更多相关考试资讯可以关注钉题库哦,祝考试必过。
痴情er
第一节 账务组织第十八条 人民银行经理的国库,其国库会计核算纳入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体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各项原则规定,单独核算,自求平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的国库,其国库会计核算纳入商业银行或信用社会计核算体系。第十九条 国库应建立健全规范的账簿、报表体系,各项业务的账务处理应符合会计核算手续的要求,坚持及时记账、账表复核、代收他行票据收妥进账、日清月结。禁止以表代账。第二十条 国库按照“资金统一清算,收支按库核算”的原则办理多级多库的会计核算业务。第二十一条 国库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进行预算收支核算,编制预算收支报表。第二十二条 国库会计账务记载错误按照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预算收支核算差错采取红字(或负数,下同)冲正错误科目,蓝字(或正数,下同)记载正确科目的方法进行更正,需相应调整会计账务的,以借、贷方蓝字进行记载。第二十三条 国库办理国库资金的清算、收纳、退付及库款的支拨等事宜,应正确使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使用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使用的会计科目应根据人民银行国库会计科目名称、性质及用途统一确定。第二十四条 国库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包括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收入更正凭证、库款支付凭证、资金结算凭证、国债凭证等。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制作,对于具备记账凭证基本要素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使用。国库应按规定审核、制作会计凭证。第二十五条 国库应按规定管理国债收款单、资金结算凭证等有价单证与重要空白凭证,定期检查账实情况。第二十六条 人民银行国库按会计科目设置总账,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借贷方发生额,并结计余额,每日综合平衡。各级国库按照会计科目及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分户账,根据预算收支核算等需要设置相应的登记簿(表)。第二十七条 国库报表分为会计报表与预算收支报表,按日、月、年编报,格式由总库统一规定。各级国库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报各种国库报表。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库要严密会计资料传递、签收手续。国库与会计营业部门、财政、税务、海关、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凡涉及拨款、退库、申请划款等外来凭证的传递,必须认真审核,双方履行必要的签收手续。第二节 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与报解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库应准确、及时地收纳各项国家预算收入款项,并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级次和上级财政确定的分成留解比例,正确、及时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划分和留解。第三十条 预算收入缴入乡(镇)国库及以上国库均为正式入库。第三节 预算收入的退付第三十一条 国库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有关政策办理预算收入的退库。(一)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二)退库应按预算收入的级次办理。中央预算收入退库,从中央级库款中退付;地方各级预算固定收入的退库,从地方各级库款中退付;各种分成收入的退库,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分别从相应级次库款中退付。(三)退库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退给原缴款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缴款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四)各级国库在办理退库时,必须有依据。国库应要求有关财政或征收机关提供退库的相关文件依据,缴款人申请退库的,还应要求财政或征收机关提供退库申请书,作为审核退库的原始依据。(五)退库原则上通过转账办理。如需退付现金时,原收款国库凭财政、征收机关开具的加盖“退付现金”戳记的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收款人持书面通知、原完税凭证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银行办理领取现金手续。(六)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其他外籍人员,以外币缴纳税款,因发生多缴或错缴需要退库的,经征收机关审查批准后,在填制收入退还书时,加盖“可退付外币”戳记,国库办理退库手续后,将退库款项划转经收行。经收行按照缴款人取款或转入缴款人账户当天的外汇卖出牌价,折算成外币支付给缴款人或转入缴款人的外币存款账户。(七)对本级预算收入的退库,如当日退库数大于收入数时,应检查核实本级地方财政库款账户余额是否足以退付,如存款余额不足,不能办理退付。第三十二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库一律不予办理退库:(一)未经财政部授权的机构,要求国库办理中央预算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退库的;(二)下级地方财政部门或其他未经上级财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要求国库办理上级地方预算收入或共享收入退库的;(三)退库款项退给非退库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的;(四)口头或电话通知,要求国库办理退库的;(五)要求国库办理退库,但不提供必要的相关文件、退库申请书的;(六)收入退还书要素填写不符合规定的;(七)其他违反规定要求国库办理退库的。第四节 库款支拨第三十三条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拨,必须根据同级财政机关签发的库款支付凭证、银行结算汇兑凭证或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具的申请划款凭证办理。第三十四条 各级国库可要求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提供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以准确、及时地办理预算拨款业务,确保库款安全。第三十五条 各级国库收到财政机关的拨款凭证和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时,应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拒绝拨付或清算:(一)凭证要素不全的;(二)擅自涂改的;(三)大小写金额不符的;(四)小写金额前无人民币符号“¥”的;(五)大写金额前无“人民币”字样的;(六)前后联次填写内容不一致的;(七)拨款金额超过库存余额的;(八)未加盖印鉴或所盖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的;(九)代理银行申请划款的金额与其附件的金额不一致的;(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划款金额超出《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的;(十一)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金额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的。第三十六条 国库对审核无误的库款支付凭证,原则上应在财政机关或代理银行送达的当日将款项划出,最迟不超过下一个工作日。库款支拨只办理转账,不支付现金。第五节 预算收入更正第三十七条 在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退付时,如有差错,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由出错方填制更正通知书,送国库办理更正。缴款书、收入退还书的收(付)款国库、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等填写错误,由征收机关填制更正通知书,并附原入(退)库依据,送国库办理更正。国库在办理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退付时发生的差错,由国库填制更正通知书,经国库会计主管审批后办理更正。第三十八条 国库在办理更正事项时,应审核原缴款凭证,并在原缴款凭证上注明更正日期。对于无正当理由的更正,国库一律拒绝办理。第三十九条 对办理预算收入过程中的差错事项,一经发现,应及时逐一办理更正,原则上不得汇总更正。征收机关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汇总更正的,应提供文件依据或书面说明,并附明细更正清单,开具汇总更正通知书。第四十条 对于日常对账中发现的预算收入差错,应在发现的当月办理更正,但不得变更过去的账表。对于年度对账中发现的差错,应在整理期内办理更正,逾期国库不再受理。第四十一条 审计部门和财政部派驻各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检查中,如发现以前年度的预算收入混库等问题,国库应依据其专门行文,按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检查年度内及时办理更正。第四十二条 因体制变化,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需要对已经入库的预算收入进行调库处理时,国库应依据更正通知书及有关文件审核无误后办理。第六节 国债发行与兑付第四十三条 国库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债发行与兑付的核算业务。第四十四条 国库应加强对国债发行收入、兑付款项的审核与监督。第七节 资金清算第四十五条 国库应根据支付清算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国库资金清算业务。第四十六条 人民银行各级国库必须加强对国库资金清算业务的管理,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严格保管和使用支付清算往来专用凭证,严密凭证的交接手续;认真落实复核制度、对账制度和查询查复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账与查询查复工作,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第八节 账务核对第四十七条 各级国库应认真做好各项对账工作,包括:国库与征收机关对账、国库与财政部门对账、国库与代理银行对账、国库与会计营业部门对账、国库与支付清算系统对账、国库与同城清算系统对账、国库上下级之间对账、国库内部对账等。第四十八条 各级国库应按日、月、年与有关部门对账。对账数字一律精确到角分。财政、征收机关统计入库数额和入库日期,以国库实际收纳数额和入库日期为准。第四十九条 各级国库与财政的库存对账,应分账户进行;与征收机关的预算收入(包括预算收入退库,下同)对账,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入科目,分级次进行;与征收机关每日、每月的收入对账,原则上只核对征收机关直接征收部分,年度收入对账,除核对征收机关直接征收部分外,还应对全辖汇总数进行核对。第五十条 国库与有关部门的对账,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进行,也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第五十一条 征收机关之间相互代征预算收入的,其对账由代征机关与国库进行。第五十二条 预算外收支及财政其他收支款项的对账,由各地国库与同级财政协商办理。第九节 年终决算第五十三条 国库会计年终决算日为12月31日,各级国库应按规定完成当日的全部账务处理。全年账务结束后,编制会计决算报表,办理新旧年度会计账务结转工作。第五十四条 年度终了后,各级国库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1至10天库款报解整理期。国库经收处于12月31日以前所收款项,应在整理期内划缴国库,国库应按要求列入当年决算。第五十五条 库款报解整理期结束后,各级国库应按要求编制预算收支年度决算报表,做好核对、签证、上报和数据备份等工作。第五十六条 国债兑付期结束后,各级国库应及时做好国债兑付账务、实物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编制国债兑付结束报告表。
说你2B感觉太对不起铅笔
第一章 商业银行会计基础理论一、会计的特点和作用二、会计对象和要求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第二章 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方法一、会计科目二、会计等式借贷记账法三、会计凭证四、会计账簿和账务组织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会计档案第三章 贷款业务一、贷款概念二、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三、贷款核算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四、一般贷款业务会计核算五、抵押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六、保证贷款业务的核算七、个人贷款业务的核算八、待处理以资抵债资产的核算九、呆账准备金的核算第四章 单位存款业务一、存款的概念二、布款业务的基本管理要求三、单位存款业务会计核算第五章 储蓄存款业务一、储蓄存款的概念二、储蓄业务操作流程和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三、活期储蓄存款业务会计核算四、定期储蓄存款业务会计核算五、定活两便储蓄业务的核算六、教育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七、储蓄通存通兑业和的核算八、银联卡存、取款业务的核算九、储蓄会计核算的错账冲正十、储蓄其他业务的核算第六章 支付结算业务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第二节 银行汇票业务第三节 商业汇票业务第四节 银行本票业务第五节 支票业务第六节 托收承付业务第七节 委托收款业务第八节 汇兑业务第九节 银行卡业务第七章 现金出纳业务一、现金出纳业务的概念二、现金出纳业务的基本原则和核算要求……第八章 电子汇划业务第九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第十章 系统内往来业务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第十二章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第十三章 所有者权益第十四章 损益第十五章 年终决算参考书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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