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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弃酒
根据财企[2018]48号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18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说明福利费不再需要计提,据实列支就好。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和财务通则解读不一致,具体如下:一、税法规定和解读:国税函〔2018〕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中“五、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对于在201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1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解读为2018年以后不需计提,实际发生额列支但不超过标准2.5%二、对于财务通则的规定财政部令第41号《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财企[2018]48号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18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财企[2018]34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企业缴费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财务通则对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没变化,计提还是可以的综合上述规定,税法和会计不同的规定,请选择应用。不知对您有无帮助。我个人建议实际发生时列支,不需计提。
缺乏
这要看你们企业是执行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了,因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范畴,所以,如果你们企业是执行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那会计分录就是: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如果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就可以冲减原来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往事已尽
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已经不需要再计提。什么是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从工资总额里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用来职工教育上的一项费用。相关知识点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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