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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你以为很简单
法律分析:第一条,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各类酒类饮品,除外事接待外,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第二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设在住宅小区、历史建筑、风景区内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秘聚会。第三条,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在办公用房整改中“假合署”“设暗门”、闲置浪费等。办公用房有具体的标准,每个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开展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第四条,严禁私车公养,以私车公用为名报销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加油卡。第五条,严禁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培训、研讨、招商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第六条,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工资津贴补贴,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形式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第七条,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收送礼品礼金。本条禁令通过设定“禁区”,帮助党员干部划清人情与法纪的界限,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清清爽爽人际关系,引导党员干部在各种名目的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面前,保持足够定力,不能拿的坚决不拿。第八条,严禁大办婚丧喜庆、铺张浪费,分批次、分地点、变换身份等方式化整为零、变相操办。不得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生日宴、升学宴。【法律依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被爱的人不用说道歉
证券行业大家可能听起来都比较高大上,那么行业内的从业人员的薪资能达到多少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大家应该都知道,不同的岗位薪资待遇也不同,接下来我们看看有哪些岗位?1、证券经纪业务经纪业务是每一个证券公司最基础的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岗的人员占比也是最高的。这个岗位收入基本上是由岗位的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和福利,国企或者大型券商的福利待遇比较全面综合来说会更好的一点。同一个岗位上会设有许多职级,根据个人的资产量和创收等进行评级,不同评级的基本工资一般在3k到10k不等,一线城市的营业部基本工资会更高2、合规、风控证券公司合规岗属于中台编制岗位,按照最新的管理办法需要有3年的从业经验。具体待遇要看是在总部还是在营业部,总部的合规岗一般还需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营业部的合规岗属于比较高的岗位。风控和合规一样也是属于中台台岗位,除了经验之外对专业的要求也比较高。除了证券公司之外,银行、投资公司和一些消费金融公司都设有风控岗位。3、证券投资顾问之前证券公司都不是很注重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以经纪业务为主,但今年大型综合类券商都在进行业务转型。慢慢将经纪人线上化,加强后期服务,大力发展投资顾问业务,为客户做个人资产配置和家庭理财计划证券从业资格证是什么?如何顺利考取该证书?
看胸看脸再看腿
第一条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应当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据章程、相关自律规则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第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第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对本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规、审计等部门的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第六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前款规定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第七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在遇有人员聘用、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稽核等情形时,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第八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第九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者间接以第九条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三)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受托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第十一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一)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决定; (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人员工作安排; (三)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内部信息; (四)协助利益关系人,拒绝、干扰、阻碍或者不配合监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 (五)其他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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