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银行从业证有什么用

贱的被人砍
  • 回答数

    7

  • 浏览数

    17666

首页> 金融从业> 在广西银行从业证有什么用

7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贱人你好请多赐教

已采纳

报名费一百,在网上就可以报名,报名之后可以通过网上交费也可以通过邮局往ATA公司按商户汇款汇出,你注意观察一下证券业协会网站的公告即可,一般得八月以后,十月末考试

45评论

我欠迩一个全剧终

在银行工作的可以报,如果非银行工作人员考了这个也没有用的。银行业协会是想让大家都交钱来考考,但各家银行跟本就不认帐,银行业协会更性强调下,各银行就组织一下,也算是对银行业协会的交待,实计上屁用也没有,两年后还必须得年检,否则作废。

25评论

我说我看不到你的在乎

资格证和你的毕业证类似,只是证明和筹码。总没有说我大学毕业,我就可以到什么什么地方工作了吧?只是如果你去应聘,可以加大你的筹码;今后在银行工作了,也对评职称什么的有帮助

97评论

天晴后希望的花会盛开

现在也没多大用处,只是银监局要求的,一般银行对这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但以后可能会要求。

86评论

趾高气昂的菇凉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在竞争激烈的社会,很多工作都需要专业技能证书。那么接下来小编在广西成考网特整理以下关于广西成考提升学历可以考哪些证书?的相关信息,快来了解一下吧!广西成考提升学历可以考哪些证书? 学历的较低要求:大专 以前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以免考教师资格证,但从2015年开始, 只要应聘教师,就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证考试。 幼儿园教师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或者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 银行从业资格证 学历要求:较低专科 我国银行已基本完成现有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证书已经成为行业的工作标准。 注册会计师 学历要求:较低专科 注册会计师(CPA)是中国会计职业的金领证书,不仅证书有用,考证中所学的知识对专业实践也很有帮助。 单靠经验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会选择考注册会计师。 注册消防员 学历要求:较低专科 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应聘工程师;获得二级注册的消防工程师可以应聘助理工程师。随着消防领域新政策的出台,执业证书将成为硬性要求。目前该行业人才紧缺,证书专业,发展前景良好,越早领证,收入越早。 以上介绍了成考提升学历可以考哪些证书,提升自己的学历,既可以参加资格证书考试,竞争职位,也可以为自己以后的工作做好学历基础。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36评论

没心

看你想应聘银行哪个职位了。但是如果想在银行发展得好,一张资格证在手还是必要的。

137评论

说谎的时候最纯洁

银行从业资格证  认证简介  CCBP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的英文缩写。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认证意义  我国银行到2012年,将基本完成现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公共基础证书成为行业上岗标准;逐步实施专业证书分级管理。因此,早日取得资格认证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会有很大的裨益和帮助。  组织管理  2006年5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报告和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的议案。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工作小组制定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200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网纲等。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考试科目  经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分别于5月底和10月底举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个人理财和风险管理,考生可自行选择任意科目报考。按照《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证书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共基础”考试并获得证书是获取专业证书的必要前提。  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仅针对2008年5月的考试)。  公共基础科目:公共基础。  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贷款、个人信贷。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考试形式  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考试时间  2010年考试时间上半年为:  公共基础 2010年5月29日09:00——11:00  个人理财 2010年5月29日14:00——16:00  风险管理 2010年5月30日14:00——16:00  公司信贷 2010年5月29日14:00——16:00  个人贷款 2010年5月30日14:00——16:00  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形式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银行从业考试是机考,有题库,随机抽的题,形式跟计算机二级考试似的。监考的有银行业协会的人在巡考  题型:选择与判断,选择分多选与单选。  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辅导教材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公共基础》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个人理财》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风险管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试用版)——公司信贷》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教材(试用版)——个人贷款》  考试地点  考试在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张家口、保定)、山西(太原、大同、临汾、长治)、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赤峰、包头)、辽宁(沈阳、锦州、营口、盘锦、丹东)、吉林(长春、通化、吉林、延边、白城)、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庆)、江苏(南京、盐城、无锡、苏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淮安)、浙江(杭州、温州、绍兴、嘉兴、台州、金华、舟山、湖州、丽水)、安徽(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阜阳、安庆)、福建(福州、泉州、漳州、南平、三明、莆田、宁德、龙岩)、江西(南昌、赣州、上饶、宜春)、山东(济南、潍坊、烟台、济宁、临沂、日照)、河南(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信阳)、湖北(武汉、宜昌、襄樊、荆州、黄冈、荆门、十堰、恩施)、湖南(长沙、张家界、衡阳、湘潭、怀化、永州、岳阳、株洲、常德)、广东(广州、湛江、江门、珠海、汕头、清远、惠州、肇庆、东莞、佛山、韶关、河源、中山)、广西(南宁、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玉林)、海南(海口、三亚)、重庆(重庆、涪陵、万县)、四川(成都、南充、绵阳、泸州、西昌)、贵州(贵阳)、云南(昆明、曲靖、大理、蒙自)、西藏(拉萨)、陕西(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甘肃(兰州、张掖、天水、庆阳、武威、酒泉、陇南、平凉)、青海(西宁)、宁夏(银川)。共计153个城市设立考点。  报名时间  银行业从业人员:2010年3月15日--4月2日  非银行从业人员:2010年3月21日—4月2日  报名方法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法律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格考试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考试。  第三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授权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组织和实施资格考试。 第四条 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二章 考试  第五条 资格考试每年五月、十月各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每次考试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六条 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具备的银行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  第七条 资格考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基础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基础知识。专业证书的考试内容为银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 资格考试大纲由认证办公室组织制定。  第九条 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条 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第十一条 资格考试统一评卷。  第三章 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 认证办公室设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具体承办资格考试工作。  第十三条 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监考、评卷等考务事项,由考试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资格考试面向社会开放。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年满18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银行及金融业机构开除公职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处理的。  第五章 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资格考试成绩分“通过”和“未通过”。  第十七条 资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办公室公布并颁发资格考试成绩证明。  第十八条 资格考试成绩2年有效。  第六章 责任  第十九条 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考试办公室确认后,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警告、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等处分:  (一)考试报名时本人隐匿或伪造资格认证所需真实信息的;  (二)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0评论

相关问答

    向你推荐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