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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她于心禁他于城
2023基金从业资格证报名时间是2023年5月20日、21日。
2023年基金证券从业资格报名入口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考生可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提供的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基金从业资格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中“从业人员管理”栏目的“考试报名”按钮登录官方报名网站。
2、选择“个人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登录。若考生属于首次报名人员,则需点击“立即注册”,按规定填写注册信息。
3、点击“正式报名”按钮,阅读考试报名须知,选择报考批次、报考区域以及报考科目,并确认报考信息。
4、显示报考成功,在系统指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即可完成报名。
2023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内容:
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主要内容为基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属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中的基础知识部分,主要以理解、记忆为主。
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此科目的考试内容属于实际操作理论,多数为计算题,对考生的计算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进行考察,考试内容与公募从业相关考试相似。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此科目主要以法律法规为主,也属于基础理论内容,没有太多专业术语及概念,理解非常容易。
科目一考试将按照《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20年度修订)》、科目二考试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20年度修订)》、科目三考试将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考试大纲(2020年度修订)》组织进行。
以上数据来自环球网校官方网站。
北挽
2023基金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10日至11日。
1、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原定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21日,但是2023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5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安排的公告》,将原定于2023年5月20日至21日举办的基金从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调整为行业专场考试,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10日至11日。
2、2023年第一次基金从业资格专场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26日,原定2023年第二次基金从业资格专场考试日间为2023年7月29日、30日,原定2023年第三次基金从业资格专场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5日。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长为每一科120分钟。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考生需要用电脑进行答题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案。
关于基金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一般包括:
1、身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银行、保险或者信托等金融从业经历的人员。
3、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
4、健康:身体健康,符合从事该行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报考基金考试需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查看官方网站:考生应仔细阅读官方网站上的考试政策和报名须知,并了解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报名费用等相关信息。
2、确认报考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来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系统注册和报名:考生需要在官方指定的时间内,通过官方网站进行系统注册并在线提交报名申请。
苦轨
2023年下半年基金从业资格专场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30日和2023年11月4日、5日。
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现将2023年度考试计划公开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在全国45个城市举办4次。
2、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拟在北京、上海、成都(仅举办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深圳举办12次。
二、考试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根据《证券法》和《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相关规定,“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销售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相关活动的人员”。
报考条件
三、考试科目:
1、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三个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全国统考和周考报名条件:
一、统考报名条件为: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周考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数据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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