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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那个逗比
公募基金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产管理本源,坚守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专注估值合理、业绩可持续增长的投资标的,注重均衡配置,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这主要是公募基金的经营管理有着完善的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基金公司合规人员比例要高于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部门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公司总部人数的,且不得少于2人,合规部门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风险管理等岗位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等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符合《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尽快通过招聘、调岗等方式,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符合要求。二、基金公司应遵守五大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将合规管理落到实处。并应当遵循以下五大原则:一是健全性原则。公司应当设立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和体系,配备相应的合规人员,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类型、内部机构设置等实际情况,做到合规管理的全面覆盖;二是有效性原则。公司应当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系统化的管理工具,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和基金的合规运作,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三是权责匹配原则。合规管理中的职权和责任应当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及工作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做到权责匹配,所有主体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合规责任;四是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体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五是及时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反映基金行业发展的新动向,及时体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自律规则的最新要求,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明确督察长职责督察长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指导合规管理部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情况报告等。而且督察长不得有以下行为:擅自离守,无故不履行责任,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责,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干预基金及公司的正常运作等。督察长及合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任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向其他机构、人员泄露非公开信息,或者利用非公开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四、明确督察长任职要求督察长应当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诚实守信,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双刃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从事证券基金工作十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基金工作五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督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五年以上。当然还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合规人员比例达到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部门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公司总部人数的,且不得少于2人。合规部门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风险管理等岗位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等合规风险管理难度较大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六、子公司纳入合规体系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各层级子公司纳入统一合规管理体系,保证合规文化的一致性,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几点:1、要求子公司定期提交合规报告,合规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合规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各项合规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各项业务合规运行情况、合规风险事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下一阶段合规工作的计划等;2、要求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项;3、对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及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4、对子公司的基本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5、物资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的,按照有关制度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合规责任处理;6、每年对子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以及其他监管机构要求的合规管理事项。七、督察长收入高于中位数督察长经考核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不得低于中位数水平。合规管理人员经考核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不得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八、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基金管理公司人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协会可以视情节严重,对经济管理公司采取批评、警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要求限期改正、清理违规业务、暂停受理业务、暂停部分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长、督察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未能勤勉职责,致使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的,协会可以视情节严重,对其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强行参加培训、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公募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有很多的,上述列举的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而已。这些法律法规约束着公募基金行为,同时也为它们做了参考。这样才能保证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规范的基金。所以,一般公募基金的资产安全性在一般人看来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小城黑巷烂少年
证券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是不能开证券帐户的,也就是说不能买卖股票,但是开资金帐户做基金是可以的。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第十五条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
第十七条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十八条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一条机构应当指定资格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资格管理员须向协会备案,代表所在机构行使下述职责:
(一)使用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并对所在机构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
(二)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工作;
(三)负责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的初审;
(四)按照协会的部署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年检工作;
(五)协助协会的检查和调查;
(六)负责所在机构执业人员的备案事项;
(七)为所在机构人员提供相关咨询;
(八)保持与协会的日常联系。
机构更换资格管理员应当向协会备案。资格管理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其行使职责。
第十二条执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奖励、处分、处罚的,以及离开所在机构的,所在机构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协会备案上月发生的上述情形。
第十三条执业人员从其他证券业务岗位变换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资信评估业务岗位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另行申请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执业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市场禁入的,因违法或违纪行为被机构开除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第十五条机构应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执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协会或其认可单位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人员,应当参加强制培训。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并通过其互联网站公告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
第十九条协会建立执业人员诚信信息库,对信息进行分级管理,供机构查询或应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协会每月10日前,通过其互联网站公告上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执业证书年检情况,执业证书被注销、吊销及被暂停执业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我都习惯了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旨在保护信托业受益人利益。信托公司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定期向信托业保障基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规定了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机构等。信托业保障基金是指用于保障信托业受益人权益的专项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推动信托业健康发展,保护受益人利益。主要内容如下:1. 信托公司缴纳保证金。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设立的信托公司应缴纳不低于2000万元的保证金,并按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和风险评级等因素确定保证金比例。2. 定期缴纳保险费。信托公司应每季度向信托业保障基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于基金的运营。具体的比例由中国银监会另行规定。3. 使用范围。基金主要用于信托公司破产或违法经营导致受益人利益受损时进行赔付。基金还可用于对出现重大风险的信托公司实施临时过渡管理。4. 管理机构。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由中国银监会设立,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和管理等工作。信托公司违法失信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罚金?是的。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若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构成失信等严重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罚金,罚金的具体数额由中国银监会另行规定。《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颁布,有力地保障了信托业受益人的利益,有效推动了信托业健康发展。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应当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合规意识,以避免因违法失信等原因而被罚款或赔付。【法律依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信托行业协会、信托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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