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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门为我打开你的心为我敞开
一、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自觉保守国家机密、银行商业秘密,不准擅自向任何人、任何机构泄露本行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信息。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商业欺诈、非法集资、高利贷、和黄、赌、毒活动,不准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充当资金“掮客”。三、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准从事违规揽存,诋毁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从业人员不准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户投资理财。五、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利益。不准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 六、从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活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提供有偿服务。七、从业人员不准挪用本单位资金和客户资金或利用本人消费贷款买卖资本市场产品。八、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准协助客户参与洗钱。九、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应当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准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收受客户好处。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准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活他人谋取利益,不准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雨中的悲伤
银行业务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的法律及监管规则包括直接与银行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营利性机构的法律法规。
一、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银行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较为庞杂,总而言之,实际工作中涉及的法律及监管规则大体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适用于所有营利性机构的法律法规:如会计、税收、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所有经营性企业具有广泛适用性,银行也不例外。
2、直接与银行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根据上述法律制定的有关监管规则和指引。
3、还包括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对跨多个监管领域的产品发布的规则,如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兼业代理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托管等业务的规定。
二、银行违反禁止性、授权性或程序性规定将会对其产生直接不利的后果。因此,银行业从业人员应该特别留意这些规定,必须做到:
(1)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认识到合规经营是银行从事所有活动的前提。
(2)熟知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尤其是禁止性、义务性以及程序性规定。
(3)根据立法本意正确理解监管规则中禁止性、义务性及程序性规定。
三、实践中,以下存在明显不妥的行为,有可能会对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产生不利影响。
1、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客户提供规避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
2、明知所经办的业务是为了逃避监管规定或规避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但仍不按照内部流程进行必要的报告,默许甚至提供协助。
3、出于私情,向亲朋好友提供规避监管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并利用其所在机构的资源,为这些行为提供方便。
妞给小爷我笑一个小女子卖身不卖艺
法律分析:中国农业银行员工40条严禁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日常业务管理。2、日常行为管理。
法律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日常业务管理: 1、严禁员工把本人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严禁员工用本人账户为他人提供便利并从中获取利益; 3、严禁利用虚假证件、资料或为无有效证件客户开立账户; 4、严禁柜员自己办理本人的业务; 5、严禁员工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6、严禁以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票据、印章、网银K宝、有效身份证件及重要物品等; 7、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码、业务印章进行业务操作; 8、严禁私自刻制、伪造或变造、盗用印章或将业务印章和私人名章借给他人使用; 9、严禁擅自印制、套打、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 10、严禁违规办理抹账、挂账、错账冲正、挂失业务; 11、严禁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或违规在重要单证、函件等加盖印章; 12、严禁为客户提供虚假对账单、余额查询单、出资证明、存款证明、虚假注资(增资)或其它虚假资信证明; 13、严禁隐瞒不报、迟报重大可疑交易或违规核销、处置预警信息; 14、严禁虚增、虚减存款业务量或信用卡、电子银行交易量; 15、严禁违规授权; 16、严禁越权或变相越权办理各种业务; 17、严禁帮助、默许客户编造虚假信息资料,撰写虚假调查、审查报告或隐瞒调查、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 18、严禁员工使用假名、冒名或伪造、变造、窃取客户资料办理业务; 19、严禁违规办理多人承贷供他人使用的信贷业务; 20、严禁员工自批自贷农户贷款; 21、严禁员工违规为本人办理个人自助循环贷款或违规发放个人贷款; 22、严禁员工截留、借用惠农卡,套取农户贷款资金; 23、严禁客户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员工本人或其控制其他账户; 24、严禁应入账资金不入账、少入账或推迟入账; 25、严禁擅自动用、释放抵(质)押物或保证金; 26、严禁擅自销毁、隐匿、篡改合同、产权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数据、凭证或其他资料; 27、严禁在招投标或资产购置、处置、出租、装修及采购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 28、严禁虚列费用或设立、使用“小金库”; 29、严禁员工违规对外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30、严禁员工违规单人上门办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等业务; 31、严禁违规管理、保管、更换库房或ATM等自助银行设备密码或钥匙; 二、日常行为管理: 32、严禁员工借用客户资金或借资金给客户使用; 33、严禁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 34、严禁员工组织、参与或介绍民间融资; 35、严禁员工从事与本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二职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 36、严禁员工在企业参股、分红或收受干股; 37、严禁擅自向客户或关系单位借用房产、车辆等大额资产; 38、严禁窃取、泄露、出卖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或在网络、媒体散布、传播有损农业银行声誉的言论、消息; 39、严禁员工组织、参与“黄、赌、毒”; 40、严禁强令、指使、授意员工违规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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