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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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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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登记管理结合《测试细则》相关规定可知: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达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过所在证券公司向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类别为一般证券业务。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中,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达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过所在证券公司向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达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过所在证券公司向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分析师);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达到基本要求的,可以通过所在证券公司向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类别为保荐代表人。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登记信息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登记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从业经历及相关情况、诚信情况及其他执业声誉情况等。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登记注意事项1、证券公司应当自相关人员从事证券业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经公司审核合格的登记信息提交至协会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完备且符合规定的,协会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并生成唯一登记编号。登记信息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正。2、登记人员从事的业务类别发生变化的,证券公司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登记。3、登记人员离职的,证券公司应当自劳动关系或者委托代理关系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注销登记。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执业条件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从事证券业务的条件,并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应当持续符合下列条件:1、品行良好;2、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掌握证券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3、最近3年未因犯罪被判处刑罚;4、不存在《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情形;5、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执行期已经届满;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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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证券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依照本规定,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确认、撤销及有关事宜。第三条 证监会可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办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中介机构,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规批准设立的可经营证券业务或证券相关业务的下列法人:  1、证券公司;  2、信托投资公司;  3、证券清算、登记机构;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5、证监会或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可经营证券业务或证券相关业务的机构。  本规定所称证券专营机构,系指前款第1项所列证券公司;证券兼营机构,系指前款第2项所列信托投资公司和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可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指证券专营机构和证券兼营机构。第五条第2项所列人员应获得第十七条所列资格证书种类中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3项所列人员应获得证券经纪资格证书;  第五条第4项所列人员应获得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  第五条第5项、第6项和第9项所列人员应获得投资顾问资格证书;  第五条第8项所列人员应获得证券经纪、投资顾问、证券中介电脑管理三种证书中的一种;  第五条第10项所列人员应获得证券中介机构电脑管理资格证书。第六条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第五条所列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  本规定第五条第1项所列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的资格证书。  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前款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第五条所列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七条 申请从业人员资格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1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在申请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5、具有证券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有从事两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其它金融业务经验,或四年以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与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6、按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过证监会指定培训机构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或通过其它学习方式达到相应水平,并通过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7、自愿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行业规范,接受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  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资格培训与资格考试第八条 除本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可免予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申请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者须通过资格考试。第九条 资格考试由证监会统一组织,资格培训和资格考试由证监会指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第十条 申请成为指定培训机构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培训规划及考试办法符合证监会制定的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大纲要求;  2、使用证监会认可的教材;  3、授课人中的数量、结构和专业水平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审核确认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大纲的要求;  4、教学设施和组织规划经证监会审查符合要求;  5、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大纲、授课人员审核确认标准和前款各项规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证监会另行规定。第十一条 拟申请成为指定培训机构者,应按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内容向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第十二条 证监会依据第十条所列各项条件和全国证券业的分布情况指定证券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告。第十三条 对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指定培训机构发给结业证书。第十四条 证监会依据本规定及资格培训和资格考试的有关文件对指定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指定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资格培训和资格考试。对教学不负责任、培训质量低劣、以及在培训和考试中弄虚作假者,证监会可撤销其指定培训机构资格,并追究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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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我到来生

9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21年10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宣布2021年10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啦!报名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5时至9月30日12时,小伙伴们千万别错过!以下为公告原文:2021年10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根据《证券法》,3月起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实施事后登记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现就2021年10月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及费用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31日考试费用:61元科交费方式: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时间:2021年9月17日15时至9月30日12时退费时间:2021年9月19日15时至9月30日12时二、考试报名条件(一)一般从业资格考试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三、考试科目、范围及题型(一)考试科目考试安排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5个科目。(二)考试范围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参考《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详见、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参考《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2021)》(详见)“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参考《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5)》(详见)“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参考《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5)》(详见)(三)考试形式及考试题型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00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20题,考试时间为18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四)考试城市(41个)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赣州、珠海。提示:考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关注所报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调整,请考生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参加考试;如果报名后考区不能正常组织考试,协会将取消当地考试,并为已报考考生办理退款。四、台湾同胞报考注意事项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的精神,为台湾同胞来大陆金融业就业提供便利,持有(包含曾于最近三年内持有)台湾证券执业证照的台湾合法居民,可按照规定的简化程序考试及执业。报名和考试需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大陆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和申请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五、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的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时间登录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六、考试纪律要求(一)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所填写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二)考生进入考场须按照监考老师要求就座。(三)考试时手机应关闭,桌面只允许放置准考证、身份证件、演算笔、橡皮及草稿纸,随身物品须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请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以防丢失。(四)纸质准考证和草稿纸不得带离考场,否则将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七、考试成绩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成绩单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打印。其他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打印,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长年有效。如对考试有异议,考生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八、考试违纪处理参加考试人员发生违纪行为的,协会将根据情节对违纪考生给予处理:包括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禁考一至两年的处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在协会登记的证券从业人员严重违纪的,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纪律处分。考场纪律、违纪处理和违纪申诉详见《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九、特别提示(一)首次报名考生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白色或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照片切勿进行修图处理,否则因照片比对无法通过将影响正常考试。已提交注册照片的,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进行更换。(二)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的唯一网址为协会官方网站,考生应避免登录其他网站进行上述操作,以免泄漏个人信息。(三)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不出版考试辅导材料,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培训及出版相关辅导材料。个别网站和培训机构谎称可提供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四)考场采用专业设备对考试进行全程监测,对利用通讯设备、专用作弊工具等非法传输试题、答案的违法违纪行为,协会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将向公安机关反映。(五)对于试卷作答高度雷同、经他人举报有作弊行为或存在其他作弊嫌疑的,事后一经查实,协会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六)协会已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立违纪考生信息交互机制,对失信考生实施联合惩戒,在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被禁考的考生,禁考期内也将无法报名参加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各项考试。(七)考生发现以提供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名义行,向考生售卖无线接听设备和专用作弊工具非法为考生提供试题和答案等问题的确切线索,可向协会或公安机关举报。考试过程中,发现其他考生有拍题、作弊等行为,可向监考老师或协会举报。十、防疫措施(一)考生需承诺考前14天内体温不超过度,无感冒、咳嗽等症状,无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居住社区未有发生疫情、没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并在考试签到时签字承诺。(二)考试期间,考点将提供有效安全间隔距离的座位,同时会安排专人在考试间歇期对考场进行消毒。(三)考生进入考场需出示未见异常健康码并配合测温,如健康码提示异常或体温超过度,监考老师有权拒绝考生入场。除现场取像外,考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四)考点如需提供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其他特殊防疫要求的,协会将及时通过短信提示告知,请考生按照提示要求做好准备,不能满足条件的请考生与在线客服联系退款事宜。十一、考试咨询如有疑问,请登录协会网站查询常见问题及解答,亦可通过网报平台在线咨询。特此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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