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4711
名字不要太长像我这样就好
第一点,把握好答题的时间。
众所周知,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总题量是140道,题量还是比较大的。因此考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合理安排自己的答题时间,不要到时候前面的难题浪费太多的时间了,到了后面的题目却没有时间来作答,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点,看清楚题目的要求。
有很多考生在考场的时候很容易紧张,导致连题目的要求都没有看清楚,就着急忙慌的作答,等到考试结果出来后,发现这些题目自己都会,但是都没有得分,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啊,所以这就要求考生朋友们一定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在做题的过程中要仔细、认真。
第三点,掌握考试答题技巧。
除了平时对知识点的掌握之外,考试的答题技巧也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在考试中遇到实在是有难度的题目,这时候掌握一定的小技巧,说不定我们也可以答对哦。另外,答题技巧不仅仅针对难题的,简单的题目使用一定的小技巧也可以快速节省我们的时间啊!
昔日今年
纵观历年的考试状况,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总体上的难度其实并不算很高,考试内容基本以基础为主,不过还是有不少考生出现考试失利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以下这四大因素考生请注意好。一、备考时间错乱要知道,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一共分为三个科目,要想一次顺利拿下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备考方面还是有所讲究、有所技巧的。假如没有找到方向、目标就盲目学习,备考时间十分错乱等,必然会导致自己考试失利。所要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提前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并且合理安排好时间,对于时间紧迫的考生。可以分科目分场次进行报考。总之,备考期货从业考试一定要有计划、有目的性进行,清晰明确好每天学习什么内容,花多长时间来学习,总会有所收获。二、临时抱佛脚临时抱佛脚是考生最容易犯的通病!总以为期货从业考试比较基础、考题难度比较简单,于是在临考前一周才去复习,抱着侥幸的心态来去应考,这样的态度肯定会造成考试失利。备考期货从业考试,千万不能马虎,在学习方面考生们一定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对于零基础考生,必须要按照自己的规划严格执行,备考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和毅力,能够坚持到最后,才算是真正的胜利!三、做题过于盲目别以为备考期货从业考试,只要不断刷题,使用题海战术就一定能够通关考试。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大家在做题的时候不经过思考、没有计划、盲目的去做题只会适得其反、做题的时候一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去练习,清楚知道自己存在的不足,结合网课、教材内容选择典型案例的真题、模拟题来练习,每天坚持做一定数量的题目,以达到查缺补漏的目的。这样的做题方式,每天一点点累积下来,到了真正考试的那天,总会带来明显的收获。
我只可以扎马尾辫
以下内容是《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考试,依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协会的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成绩无效:
(一)不符合第四条规定的;
(二)以前年度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时作弊或扰乱考场秩序受到停考处分,停考期限未满的;
第三章 考试科目
第六条 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期货基础知识和期货法律法规两科,内容包括:期货基本知识,国家有关期货的法律、法规,期货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从业规范等。
第七条 考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线。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和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全部成绩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长期有效。
第四章 考试组织
第八条 协会统一组织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
(二)组织编写、出版、发行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
(三)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年度举办次数,发布考试公告;
(四)组织命题工作;
(五)组织考务工作;
(六)受理从业资格考试咨询;
(七)编制考试预决算;
(八)与考试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协会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考务工作主要包括受理考试报名、设置考区和考点、安排考场、监考、阅卷、管理考试成绩等。
协会根据需要可聘请社会专业考试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协助承担部分或全部考务工作,并与其签署协议,规定所承担考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考人员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 应试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成绩由协会在考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考人员可以通过协会网站或指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 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异议。协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违反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情形并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撤销其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 应考人员不按规定填报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不按考试纪律要求答卷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第十六条 应考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协会视情节,给予该人员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在1年或2年内不得再报考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应考人员有本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由监考人员当场记录其姓名、准考证号、情节,及时上报协会。
第十八条 协会应告知应考人员其所受的处分、情节和依据。应考人员对其所受的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受到处分之日起15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协会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协会工作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在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盗取。考试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由协会组织查处,对涉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由协会会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从业资格考试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并按其规定的用途使用,从业资格考试财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协会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设置其它考试科目,应考人员在通过本规则规定科目的基础上选择参加,成绩合格的,取得其它专业资格。具体规则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优质金融从业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