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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里面有人吗
回答你好我查资料一会回来提问你好 ,我是定向生 辞职后当地卫计委吊销了职业证书 ,又不能在当地注册 我可不可以再考 再注册 ,网上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里面能重新注册吗,希望你找个卫计委的同事帮我问问 普通律师不理解回答吊销了医师执业证书满2年可以重新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更多2条
终有一天会成为陌生的永远
吊销医师资格证后2年后才能再申请。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4、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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