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模拟演练

生命苍凉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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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就这样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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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五科,各人的基本不同,应该因人而异,下面安排仅供参考:(1)一般分做二年考,一年考税一,考税二,再考税代,也就是一年考三科;(2)第二年会计与法律,如果基础好,同时学习时间充分,一年考五科也可以,但是必须把握好时间和科目的均衡,不要落下任何一科。《税法一》 总的原则是:全面研读大纲和教材,把握教材之精髓;讲究学习方法,善于总结规律,掌握关键点,理解和做题相结合。 具体方法: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第一阶段:泛读。大概了解一下教材的脉络和各章的主要内容,判断自己对该课程的理解程度,决定还需要花多长时间来进一步学习,为进一步学习做好思想和时间上的准备。 第二阶段:精读。按照章节学习,认真去听网校老师的课,重点掌握每章的具体内容,特别注意基础知识的掌握;然后趁热打铁及时做各章的习题,用理论联系实际来加强对教材的理解;对尚未弄懂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特别是对于复习的重点,要狠下功夫,重点对待。 第三阶段:巩固练习。在前面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对于整本书的内容应该做到融会贯通,多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综合练习题,网校的习题班一定更要认真的去做,通过练习做到举一反三,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掌握所学的东西,这对于集中精力,应付考试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 第四阶段:总复习阶段。模拟演练、测试自己。此阶段应着重针对应试做一些训练,“实战学习”是很重要的。独立地进行模拟习题演练,是考核自己对知识掌握程度的必要手段,是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通过采用全真模拟方式反复进行练习,可以知道自己在哪一方面学得还不够,以便更好地调整复习时间和内容。 《税法二》 总的原则是:全面复习,吃透教材。 首先,认真通读教材,对全书体系有大概的了解,知道本书都涉及哪些税种,基本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这一遍看书只求知其然,有个大概的印象就行了。如果没有时间,不用做习题。 其次,精读每一章节。要有“细抠”的精神,对税法规定的细微处也要认真思考,力求知其所以然。并配合看书,适量做一些与每章节配套的习题,力求做到不仅看懂了书,还能正确应用,准确解题。 最后,通读全书,查漏补缺,做一些跨章节的习题,立求把知识点前后串联起来,融会贯通。这时往往临近考试,如果还有知识点实在没有复习掌握,那么不管时间多么紧张,也要进行最后的通读,快速地把全书翻一遍,在脑子当中回忆所有已经学过的、掌握的知识,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最重要的章节进行重点复习。建议大家可以把本书的目录打开,对着章节的名称回忆相关的内容。 学习《税法(二)》可分两步走。首先、应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其次、应掌握各税种的特点,这样就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财务与会计》 总的原则是:突破难点、关注热点。 大家在复习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以及重点、难点以及新增内容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有限的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具体来说,应把握如下几点: 首先,全面学习基础知识。由于《财务与会计》试卷题量较大,考核点多,因此全面学习是必要的,尤其对会计而言,每一部分内容之间关系很紧密,整体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割裂开来。 其次,熟练掌握重点内容。对于一门学科而言,重点始终是重点,在各类考试中出现概率都较高,占的分值也大。因此,从各章考试分数比例看,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都占到很大的比重。 再次,尽量吃透难点知识。吃透难点,在考试中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由于难点把握不够,在考试过程中,拦路虎、绊脚石就会随处可见;由于以上的原因,难点问题历来就成为出题专家的偏好,也不幸成为试题难易程度的标志。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对待难点问题,只要下功夫,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就可以消灭难点。难点内容往往与重点内容交织在一起,突破难点,也就掌握了重点。 科学的学习环节 科学的学习环节包括预习、听课、看书、练习、复习几个阶段,要把每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各环节尽量不要脱节,参加辅导班是必要的。另外本学科尤其强调练习,教材知识掌握得很好,不做练习也是很难应对考试的。必须养成一边学习一边做题的习惯。通过学习,掌握基本知识,通过做题检查学习效果,发现问题,同时也能锻炼大家分析问题、判断问题以及全面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税收相关法律》 总的原则是:注重法律、法规的阅读。 《税收相关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考试辅导教材是复习应考的基础,考试的内容源于教材,一般不超出范围。由于一些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题目考查大家对法律、法规条文的掌握、理解,所以大家除掌握教材的内容外,应当注重对具体法律、法规的阅读和学习,理解条文的实际含义,以助于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到活学活用。大家在学习时遇到难理解的内容,应找出相关的法条,认真研读,帮助对教材内容消化和理解。 知识点体系化。把握重点并将知识系统化、体系化是一项在复习过程中必须做的重要工作。将知识体系化的前提是通读教材,把握基础知识,这是体系化的基础。在扎实地、高质量地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大家应对各部分的重点内容进行纵向串联;再对各类法中相似、相近的知识点进行横向比较。 《税务代理实务》 总的原则:把握重要知识点的衔接,全面掌握大纲制定内容。 1.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时间制定作息时间表,明确每天必须学习的内容,无论工作多忙,也要尽可能完成计划。这是保证学习效果的关键。 2.要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全面通读教材两遍以上,把握主要知识点的衔接。要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大纲所指定的内容,明确哪些内容必须掌握,哪些内容要求熟悉,哪些内容需要了解。根据往年出题情况,必须掌握的内容占60%以上的分值,要求熟悉的内容占30%左右,而需要了解的地方占的分值一般在10%以下。 3.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要抓住重点章节,仔细研读。大家应根据每章的知识特点,正确运用复习方法,合理分布复习时间,掌握复习技巧。应结合考试大纲的要求,在通读章节内容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记忆一些知识点。 4.如果初次参考,且原来对税收和会计业务并不是很熟悉,则应当报名网校的辅导,以便把握考试重点,增加考试信息,使复习更加有的放矢,少走弯路。同时,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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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外籍个人甲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B.外籍个人乙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C.外籍个人丙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D.外籍个人丁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劳动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保险赔款

D.彩票中奖所得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个人获得的保险赔款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3. 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的有()。

A. 差旅费津贴

B.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

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出租车驾驶员采用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D.城镇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

【答案】CD

【解析】B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外籍个人甲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B.外籍个人乙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C.外籍个人丙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D.外籍个人丁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不在甲公司任职、受雇,只担任甲公司董事的张某,从甲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万元

B.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监事的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1万元

C.在乙杂志社任职的记者韩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D.受雇于乙杂志社的清洁工李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D: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2)选项D: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B.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C.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转让时取得的收入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选项D: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中,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

A.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D.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案】ABC

【解析】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个人对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的公益性捐赠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D.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1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选项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3)选项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税目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答案】ABCD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

13. 个人所得税规定,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包括()。

A.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B.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

D.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中方人员

【答案】ABC

【解析】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④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⑤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14. 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购买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答案】BD

【解析】选项A,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选项C,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15. 2009年1月王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万元,该住房于2006年购入。2009年12月王某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另一处住房。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A.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

B.退还纳税保证金4万元

C.退还纳税保证金5万元

D.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答案】BD

【解析】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退还纳税保证金=80÷10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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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她夏天般的幸福

税务师共考五科,以下安排仅供参考:(1)一般分二年考,第一年考税一,税二,税代,共考三科,第二年考会计与法律;(2)若基础好并且学习时间充分,一年考五科也可以,但要做好计划,分配好时间给各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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