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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桐落无声
不是。江都财税集团专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财税服务,拥有2家税务师事务所、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多家财税咨询管理公司。同时拥有400+名经验丰富的会计专业人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深会计数百名,服务客户20+万家,全国城市合伙人过百家。2021年7月3日,江都财税集团7月月度大会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启,400多名江都人相聚一堂,在月会上回顾上半年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以激情满满的状态迎接下半年的工作。公司专业技术雄厚,是武汉市经信委签约机构、优秀示范机构,湖北省代账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为中小企业家财税培训与管理赋能培训近千场。
带血的微笑
吴兴杰的妻子方雯雯可大有来头,她奥普家居方胜康的女儿,名副其实的企业家二代。但方雯雯的父亲方胜康仅是总经理,他的叔叔方杰才是董事长方胜康之女叫方雯雯,出生于1985年7月,目前担任奥普家居照明事业部总经理兼战略产品中心总经理,其丈夫吴兴杰系奥普家居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夫妻二人加上其父方胜康持有的股份,已经超过该公司董事长Fang James。
你不珍惜我就会离开
税务会计师(CTAC)是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认证的国家高级财税管理人才重点培养项目,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税务会计师,是企业管理涉税事务的直接代表和责任人;是具备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是现代企业财税管理逐渐专业化、职业化的具体体现。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有何意义?1、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是企业税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税收是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企业税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同等重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税收没有发挥它调节经济的重要作用,企业无意间形成了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轻税务管理的局面。主要表现在:1)大多数企业没考虑到税收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在设置税务管理岗位时,只设置一个最低层次的或兼职的办税员负责所有纳税事项的处理,在遇到难度较大、政策性较强、情况复杂的涉税事项处理不慎时,可能会造成管理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2)企业财会部门人员基本都是学财会的,专业方向不同,较少涉及税收专业知识,加上在工作过程中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基本上处于“无师自通”或“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3)在从业资格、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认证鉴定方面均无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项目,无法具体衡量每个从业者的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企业在聘用人员时,无量化考核依据。4)社会上名目繁多的培训活动,除为数不多的培训班讲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纳税筹划外,却少有培训机构从企业角度考虑,着眼于提高企业自身税务管理素质,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5)企业税务管理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延伸,从工作要求上,其专业人员必须懂会计核算,才能从事企业税务管理。所以说会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不一定都懂税务管理,而懂税务管理的就必定会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6)舆论导向方面,往往强调企业依法纳税的宣传过多,而政府机构很少帮助企业培训税收相关知识,虽然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其自身的繁重工作都无法顺利完成,更无暇顾及去辅导和帮助企业,鞭长莫及。7)我国税收政策复杂多变,素有“外行看不懂,内行搞不清”的说法,更何况企业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更无法及时、完整的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和各项办税规程,更不能准确无误的履行纳税义务,非故意造成多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管理失误。8)从事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统计局2004年底国民经济统计公报数据表明,全国共有企业法人500多万个,平均每个企业专职从事涉税事项办理、处理、管理的专业人员最少也有一个以上,而大、中型企业则更需要有一批较高层次的能独立进行税务处理和税务管理的专才或专家,把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确立他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起着积极的主观能动作用。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加强企业管理,防范纳税风险,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可行的。是适应全国数百万家企业需求的明智举措,也是对全国数百万从事企业税务管理专业人才职业技能的肯定与确认,充分发挥他们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弥补税收体系职称评定和资格认证的空白。国家税收是立国之本,富国之路,强国之道。国家势必会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制度的完善。如何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何面对繁多的税项,而不让企业在税赋上减少收益,是每一个企业都要面临的实际问题。这就对我们财务人员,涉税人员、甚至企业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更大的要求。 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加强税务会计师岗位建设,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企业在依法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合理合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是企业财税管理岗位细分的必然趋势由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方式越来越复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加入WTO以后,我国职业资格岗位设置逐渐向发达国家靠拢,英、美等国财务岗位设置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的纳税事项通过税务会计设立另行处理,从而税务会计必须与财务会计分离。3、实施税务会计师认证是税务会计专业人才需求量日益扩大的必然结果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国家税收改革的推进,迫切需要大量的税务会计师,据权威部门统计,未来两年税务会计师的缺口将达几十万人。企业对自身的财务人员有税务方面的知识人才,需求是比较大的,在很多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很多中大型企业,对有涉税能力的人才储备与待遇已经是非常重视,并在公司设立“首席税务官”“企业总税务师”等职务。目前,在社会上注册税务师的影响力比较大,但这个证书是第3方认证,拿到证书是要到税务师事务所工作,而且在学习内容上,主要是税法,没有迎合企业完全的需求。不仅难考,持证的人员也很难真正在企业里发挥作用。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正好填补了这块空白,此课程体系有效的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将税务和会计有效的结合起来。真正以学员的实操为主要授课内容。大大增强了涉税人员的实操能力。填补了企业大量需求此类人才的空白。税务会计师认证有何特色?1、行业权威机构: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由国家财政部亲自指导业务)2、师资阵容强大: 由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教授、倍受关注和欢迎的财税顶级专家联合执教3、教学模式先进: 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分组指导、师生互动4、课程内容实用: 为本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量身制作,可操作性强,即学即用5、最佳交流平台: 学员交流,智慧碰撞,加强合作,资源共享6、证书含金量高: 融财务、税务、会计的管理与操作技能为“一体”的证书,全国通用的上岗资格证书颁发什么证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签署颁发《税务会计师(CTAC)》专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可网上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税务认证网颁发《涉税资格证书》 (依据国税注字[2003]20号文件。税务会计师证书对个人有何价值? 从个人角度讲,获得税务会计师的学员,还可以学习到最新的财税理论及实操技巧;在提高理论系统性的同时,其素质和实际技能也能迅速提升,学员经过培训实际案例教学内容,能快速地适应当今企业的需要,更好的从事本职工作。 除此之外,证书获得者将有机会参加多种形式的持续学习。与财税机构的官员、财税政策专家、商业机构的领袖以及国际资深人士开展各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参与各种论坛、沙龙、讲座、聚会,确保在财税领域内始终保持领先。 报考税务会计师需要什么资格? 1、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认真执行《会计法》、《税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与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财务、税务工作满二年; 2.大本本科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财务、税务工作满三年; 3.大专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财务、税务工作满四年; 课程如何设置?税务会计师课程设置:A、《税务会计实务》B、《纳税筹划操作与实务》C、《税务稽查与案例分析》D、《企业税务管理与涉税风险分析》E、《税法解析》 F、综合考评:专业综合论文。怎样上课? 通过各地区授权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在利用休假日时间进行上课,税务会计师授课8天,自学180个小时;30个工作日完成专业论文撰写。 老师都是哪里的? 主要是国家专业权威研究机构的专家及院校教授的专家,同时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及培训经。 招生和考试通过是不是有比例的,我交钱就可以过吗? 考试非常严格,没有确定通过比例,考试分为试卷考试和论文综合评审,两项成绩均达标,方可通过,获得证书。未达到标准的学员可有三次补考机会。 考试通不过怎么办? 没有通过考试的学员,可获得两次补考机会。 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的定位和职责?税务会计师是企业的高级税务管理者,其主要职责:为企业做日常税务核算,依法进行纳税申报,资料整理;及时了解有关税收立法和税务申报方面的调整及变化,调整企业纳税方式;分析研究相关的税收法规,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处理企业的与税务相关的突发事件;为企业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关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有何区别? (1)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的目的是给决策者提供信息。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征税。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提供报表。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 方式是纳税申报。 (2)遵循的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税收法规。 (3)核算基础不同 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4)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 (5)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 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 (6)会计要素不同 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 (7)程序不同 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一会计帐簿一会计报表”的顺序。税务会计没有规范化的要求。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有何联系?税务会计的信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为基础。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企业财务活动的"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为企业对外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素材"。也是这个"数据库"具备着企业进行税务会计处理的基本"素材"。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都先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前已提及,企业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该科目或作为企业一项"负债"列示,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列示。此外,企业的"所得税"项目及上述递延税款对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均有影响。国际税务会计都有哪些模式?英美税务会计模式。以股东投资人为导向,税法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及收益的确定发生直接的影响,各个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等都遵循财务会计准则,期末将会计利润(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调整为纳税利润(亏损)。法德税务会计模式。以税收为导向,税法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的确定发生直接的影响,会计准则与税法(还有商法、公司法等)一致,对会计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由于计算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一致,无需税务会计调整计算.这种模式强调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符合税法的要求,税务会计当然也就无需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日荷税务会计模式。以企业为导向,但各具其特色,日本会计深受《商法》、《证券交易法》和《公司所得税法》的影响,如日本的《公司所得税法》要求为纳税申报的损益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并经有关方面核准,依据《证券交易法)编制的损益表与依据《商法}编报的损益表应该一致,基于此,它接近于法德模式;但日本税法又规定,在计算税时,财务会计的收益可以进行调整,但哪些项目可以调整,那些项目可以灵活处理,哪些项目不可以调整,要遵循税法规定,从这个角度看,它又具有英美模式的特点。因此,日本模式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亦称混合模式。而荷兰,税法对财务会计没有影响。因此,荷兰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截然分开的。由此可见,由于各国社会经济环境不同,在英、美、荷等国家,税务会计早就独立于财务会计,而在法、德、日等国家,税务会计则融于财务会计,实际上是财务屈从于税法。在我国,由于七、八十年代尚未形成现代税制的框架,不具备税务会计成长的沃土。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为税务会计独立成科创建了客观条件并提出了内在要求。
是时间让我们习惯痛
税务会计师CTAC【证书含金量】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国家财政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中心中国涉税认证网三方共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融财务、税务、会计的管理与操作技能为“一体”的证书,为企业和个人规避涉税风险;3、涉税认证资格证书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发文委托中国税务认证网颁发;4、涉税资格认证“一证通、一网通”,是涉税行业全国通用的上岗资格证书。以下是个人对财税类部分证书的简要情况分析:税务会计师(CTAC):以下简称CTAC在国际市场经济的日趋发展的推动下,企业越来越需要CTAC这方面的专业人才。CTAC在企业的定位-------企业高级税务管理者。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在税务活动上所引起的资金流动、进行的会计核算、监督、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税务;是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目前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岗位状况税收是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企业税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同等重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税收没有发挥它调节经济的重要作用,企业无意间形成了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轻税务管理的局面。主要表现在:1)大多数企业没考虑到税收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在设置税务管理岗位时,只设置一个最低层次的或兼职的办税员负责所有纳税事项的处理,在遇到难度较大、政策性较强、情况复杂的涉税事项处理不慎时,可能会造成管理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2)企业财会部门人员基本都是学财会的,专业方向不同,较少涉及税收专业知识,加上在工作过程中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基本上处于“无师自通”或“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3)在从业资格、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认证鉴定方面均无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项目,无法具体衡量每个从业者的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企业在聘用人员时,无量化考核依据。4)社会上名目繁多的培训活动,除为数不多的培训班讲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纳税筹划外,却少有培训机构从企业角度考虑,着眼于提高企业自身税务管理素质,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5)企业税务管理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延伸,从工作要求上,其专业人员必须懂会计核算,才能从事企业税务管理。所以说会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不一定都懂税务管理,而懂税务管理的就必定会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6)舆论导向方面,往往强调企业依法纳税的宣传过多,而政府机构很少帮助企业培训税收相关知识,虽然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其自身的繁重工作都无法顺利完成,更无暇顾及去辅导和帮助企业,鞭长莫及。7)我国税收政策复杂多变,素有“外行看不懂,内行搞不清”的说法,更何况企业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更无法及时、完整的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和各项办税规程,更不能准确无误的履行纳税义务,非故意造成多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管理失误。8)从事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统计局2004年底国民经济统计公报数据表明,全国共有企业法人500多万个,平均每个企业专职从事涉税事项办理、处理、管理的专业人员最少也有一个以上,而大、中型企业则更需要有一批较高层次的能独立进行税务处理和税务管理的专才或专家,把这部分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确立他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起着积极的主观能动作用。岗位细分趋势由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方式越来越复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加入WTO以后,我国职业资格岗位设置逐渐向发达国家靠拢,英、美等国财务岗位设置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的纳税事项通过税务会计设立另行处理,从而税务会计必须与财务会计分离。市场需求增大企业税务管理岗位的每一位从业人员,是企业管理涉税事务的直接代表和责任人;是具备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是现代企业管理逐渐专业化、职业化的具体体现。建立“CTAC”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企业管理,防范纳税风险,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可行的。是适应全国数百万家企业需求的明智举措,也是对全国数百万从事企业税务管理专业人才职业技能的肯定与确认,充分发挥他们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弥补税收体系CTAC职称评定和资格认证的空白。 这个证书有什么用?( 参加这个培训有什么好处?)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领导的CTAC认证工作,是当前我国财税最高水平培训认证体系,CTAC证书也将逐步成为财税领域的一个金字招牌。主流财税机构的负责人逐步作为专家委员参与到这个CTAC的专业委员会中,支持推动CTAC的发展。我们的培养对象主要是在财税领域从业的专业人士,不同级别的证书标志着学员具备在财税领域不同水平的技能;除了拿到一张证书之外,学员还可以积累丰富的财税人脉资源,获得权威丰富的财税资讯信息。取得CTAC 证书后,对个人利益能带来什么好处吗? 从个人角度讲获得CTAC的学员,还可以学习到最新的财税理论及实操技巧;在提高理论系统性的同时,其素质和实际技能也能迅速提升,学员经过培训实际案例教学内容,能快速地适应当今企业的需要,更好的从事本职工作。除此之外,证书获得者将有机会参加多种形式的持续学习。与财税机构的官员、财税政策专家、商业机构的领袖以及国际资深人士开展各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参与各种论坛、沙龙、讲座、聚会,确保在财税领域内始终保持领先。
久溺深海心易冷
2020年12月13日,以“资本市场新交易模式的课税规则现状与前瞻”为主题的第二届金融税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 财经 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北京工商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和海南华宜 财经 研究院承办,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明税律师事务所协办。论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主旨发言,围绕“资本市场新交易模式的课税规则现状与前瞻”,与会专家分别阐述了各自的研究观点;第二阶段为对话交流,针对“股权交易的涉税难题”,理论界知名学者与实务界资深专业人士从不同视角展开观点争鸣与思想交锋。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郝琳琳主持开幕式。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俞亮教授代表主办方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致欢迎辞。俞亮了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 历史 发展、师资结构与教学科研情况,以及财税金融法专业研究的丰硕成果。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在致辞中表示,“法者,治之端也”,税法治理对金融规范、 健康 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本届论坛的选题符合当今 社会 发展的新常态,在变局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是唯一且正确的选择,研究资本市场及其课税规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郝昭成提出,研究资本市场新交易模式的课税规则应该遵循科学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目标和简单、中性、公平、确定性、易于遵从和执行、统一、透明、可预见性八点要求。他同时指出,要将研究成果转化好,还需做到“一个前提、四个到位”,即以高质量的课税规则为前提,同时宣传到位、汇报到位、交流到位、服务到位。海南华宜 财经 研究院执行院长贾宜正介绍了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和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发展状况。贾宜正表示,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但这并没有阻碍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与发展稳步向前,并在税收制度设计上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国富浩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振艳指出,我国股权投资和股权交易中存在税负水平较高、对民间投资吸引不足等问题,税制安排和政策规定在制度科学性、政策合理性、操作便利性方面还有进步空间。对此,左振艳就股权交易和投资减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高度重视投资的重要作用,支持民间投资生态系统;二是在企业并购重组中借鉴美国等国家做法,更多采用递延纳税的税收政策,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支付压力;三是对企业重组、股权收购等行为进一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成本。第一阶段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 社会 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税收政策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为人主持。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清教授作“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建设”主题发言。常清指出,我们国家期货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建立中国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品种不断丰富,形成我国的大宗商品市场价格体系、实现双轨合一的 历史 任务已经基本完成。随着中国经济崛起,我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商品生产市场,中国交易市场有了新的 历史 使命,即形成世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建设定价中心需要很多条件,特别是交易方式要发生重大变化,过去采用单一模式形成商品市场价格交易体系已经不能延续,2016年中国证监会开始布局,期货期权选择权交易新模式诞生,金融衍生品交易得到长足发展。期权交易、场外交易等新交易模式需要不断根据中国国情进行创造,相应的税收要适应新交易模式,这也是我们今天研究的话题。建设世界定价中心离不开配套法律的支撑,要加快期货法等一系列立法活动,税收与期货的结合也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此外,要成为世界定价中心,整个资本市场,期货、证券等都要国际化。过去单一模式下税收问题还没有研究透,新交易模式又不断出现,这为税法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围绕“欧盟增值税法对金融服务免税原因”指出,自2008年我国开始进行“营改增”制度设计,但金融服务“营改增”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金融服务“营改增”存在不少难点,例如金融这个概念比较大,增值税、资本利得税、金融交易税(FTT)等界限较难区分,涉及的交易合同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杨小强表示,中国的增值税是舶来品,其模型多借鉴欧洲,因此研究欧盟的相关税制十分必要,欧盟征税指令第135条明确了免税,但也给予成员国选择权。欧盟之所以免税处理除了存在技术难题、财政政策考量等实际困难,还存在金融服务不值得征税的理论,此外也是考虑到金融体系的高交易频率和固有本质。实际上欧盟对金融服务是否征税存在分歧,例如支持倡议方曾两次提出开征金融交易税(FTT)的议案,虽然未达成合意,但目前欧盟也在重新梳理金融交易的征税问题。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继虎就“论信托所得税收客体的归属”发言指出,信托是金融交易中的舶来品,《信托法》颁布多年,信托所得税的征收征管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信托的不确定性使信托发展受到阻碍,研究信托所得税理论性问题首先要解决信托所得在税法上的归属,归属问题关系到当事人的税负公平、分配公平。刘继虎分析了为什么信托所得在税法上的归属会成为问题,即私法上信托财产归属的自治性、分割性、重塑性给税法上信托所得归属的法定性、固定性、明确性制造了制度障碍。他认为,信托所得的税法归属应当以实质课税原则为基本原则,来解决信托财产形式转移与实质转移并存、所得的形式归属与实质归属不一致等问题。刘继虎提出,一是在普通信托中可以遵从信托导管理论,所得归属受益人课税;二是在受益人不特定信托中,按照信托实体理论信托所得由受托人代缴;三是在受托人虚置信托的情况中适用信托否认理论,直接对保留信托财产及其收益权的委托人课税。第二阶段“股权交易的涉税难题”对话交流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 财经 大学税务教育研究所名誉所长贾绍华主持。中国社科院 财经 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提出,要在扩大投融资、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谈税法规则的完善和税收征管。在税法规则的完善层面,滕祥志表示,融资方融资失败后税款损失的处理实际上涉及到复合交易的税法评价问题,并由此引出对交易定性理论的相关介绍。复合交易并不仅是涉他合同的交易,它还包括单一合同中含有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交易以及如售后回租、销售回购等经一组合约实现的交易,他认为,经济活动中的交易类型复杂而具体,对此税法规则应针对特定交易类型一事一议,分别进行税法评价和处理。在税收征管层面,滕祥志指出,在复合交易中尤其是第三方介入的涉他交易会造成增值税征管难题,该难题不仅在再生资源等行业中存在,现在的期权期货买卖中也同样存在。滕祥志总结认为,对税法政策及税收征管的研究有助于税法秩序协调运转起来,实现企业、税务机关及 社会 效益三方共赢,使经济交易流动起来,使投融资活跃起来,使税法环境是亲善的。北京枫叶誉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纵蕾影分享了其在实务中遇到的股权交易涉税问题,她提到2018年夏有关创投企业税负暴增七成的文章引发了学界与实务界对合伙企业税制争议的探讨,由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9〕8号文对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然而对投资机构而言,该政策存在适用上的难题,特别是对于有多层嵌套结构的基金而言,创业投资本身风险极高,虽然某些项目收益的倍数很高,但在实践中也确实存在不少亏损,此种情况下,税收透明体、先分后税的原则导致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整体税负偏高。此外,纵蕾影还提到,在交易过程中未实现增值需不需要纳税,及实现增值后在递延纳税过程中关联企业的税收问题如何解决等方面的问题。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燕分享了从宏观抽象的角度对股权交易的涉税问题进行探讨的思路,指出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实际上都能归结到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这个大层面的问题当中,目前整个税法的构建及规则的供应还不能够完全匹配实践当中碰到的创新交易模式,之前的税法政策基本上是在遇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前提下出台的,确实缺乏从税法的基本原理出发,着眼于税制更公平,逻辑结构更一致的角度对相应税制规则进行设置。贺燕同时指出,法律本来是有限的,不能所有问题都找到对应规则,这也是实践中股权交易涉税争议产生的原因。针对这种情况,贺燕认为,在税法规则实施时可以基于法学方法和法律解释的规则来对相关争议进行解决以期达到课税公平,同时她还提到了税务机关在没有法律依据时不愿意担风险的客观情况对相关争议解决造成的障碍。国富浩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杨硕首先从税收实践角度归纳了股权交易涉税难题中的三个基础问题,即定性问题,定量问题和执行问题。杨硕指出,定性、定量及执行问题对应三个知识体系,一是由相关实体法构建起的知识体系,表明民法和经济法是交易定性的法律基础,决定了定性的结论。二是涉及到财务、核算及收入确认时点等一系列的财务会计准则体系,解决具体该缴多少、怎么缴、什么时候缴的认定。三是以税收征管法为法律基础的行政法体系,他指出,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运用行政法体系寻求企业效益的实现需要更深入探讨。杨硕以信托为例就其股权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分离所带来的问题说明了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为税收带来的挑战,同时指出,以股权交易和股权收益为核心的税法如何看待收益权的实现以及纳税主体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等问题应成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此外,杨硕就对赌协议的涉税问题指出,解决对赌协议涉税问题的一个关键是对交易连续性的确认。认为有必要与税务机关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和探讨,以明晰连续交易的界定方式,从而实现纳税人合理诉求的实现。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礼斌对对赌协议涉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基的确定以及能否退税、采取何种申报方式等实务中常见的争议焦点问题作出归纳,同时以相关实例展示了以增发时、对赌期结束时、股权转让时为不同节点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案件的不同影响。此外,武礼斌还探讨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在无法转让股权情况下,五年分期的纳税期限无法解决其所面临的没有纳税义务资金的问题,他认为针对此种情况能不能递延值得考虑。最后,武礼斌对相关问题提出三条思考路径,一是是否应对大股东有特殊考量和特殊规定,二是考虑能否递延,三是考虑在何种情况下税法能够重新评价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约定。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税务干部、热门公众号“陇上税语”主理人姜新录对股票非交易过户中的税收问题进行了分享。首先,姜新录对非交易过户的概念及相关特殊规定作出讲解,梳理了自2016年市值打新政策出台后,非交易过户市值打新业务的发展历程,指出四月份中国结算发布的相关细则为该业务的再次发展创造了条件,点明了当前市场对该业务的强烈需求。其次,姜新录总结了股票非交易过户中的两个关键的税收问题,一是股票非交易过户到资管计划要不要纳税,二是股票过户到资管计划,其运营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同时他提到目前税务机关对股票非交易过户到资管计划是否应在税收上视为减持的问题未作出明确回应。最后,姜新录从税务执法者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他建议股东把股票过户到单一资管计划后,单一资管计划约定不对股票进行减持,并且在资产计划到期清算完毕后,股票原路径返回时,可以不将其视为股票减持,不征收相应税收,但此时应报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加强后续的监管,若资管计划将股票卖出则从非交易过户时开始征税。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合伙人叶永青指出金融税法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当前资管、信托和有限合伙的税制状态非常混乱,如合伙的穿透情况、扣缴义务的有无及分配如何进行等都没有明确答案。叶永青在总结主体多样性、交易复杂性、客体边缘性和定价特殊性的基础上,提出应在总体的解决思路上达成共识,即以民法为基础构建金融制度研究的支柱性机制,再结合税收征管的特征化形成相应的解决方案。叶永青强调民法在税收法律中的基础性作用应该在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中得到进一步的深化,他指出对赌协议及限售股转让等问题的本质都是要解决税收征管当中民事法律关系的适用基础这一核心法理问题。基于上述解决方案的讨论,叶永青点明在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上,除交易定性外还涉及交易条件及多种综合交易的判断,他以股票转让额外增值再分享案说明了对于基础定性问题由于税法上缺乏准用的税收规则,税务局按征税有利进行解释、纳税人按照实际经济收益进行解释的现实状况。明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施志群从实际接触的案件以及实践经验出发指出,因股权转让与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纳税人有积极主张权利、与税务机关进行抗辩的想法和意图,实践中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股权交易涉税问题上争议较多、案件解决过程复杂。随后,施志群聚焦于财税〔2015〕41号文,对其适用及执行问题进行探讨。施志群介绍了该文件的颁布背景,指出实践中的绝大数税务机关并没有严格按照41号文的执行,并指出至今五年期限已满,但税务机关基本处于沉默状态,具体的应纳税款收不收、如何操作也是未知。针对各位专家的发言贾绍华教授进行了总结,并提到参与对话的实务界从业人士对实践中遇到的制度适用难题及争议解决的现实困境进行分享,坚持企业不该缴的税不多缴,而与会学者们也对制度设计的缺陷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共同对纳税人的保护或救济提出自己的观点,这对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极为重要。 贾绍华指出,资本税收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实践中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很多困难,怎么做到在认真执法的同时使相应的税收政策清晰一直是我们在思考的问题,他希望今后能对此有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熊伟作会议总结发言。熊伟对论坛选题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当前金融行业的税收问题突出,针对多样的交易模式组合,税法无法作出快速反应,而民法在面对新问题体现出的被动性也使得税务人员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不停的考证。同时,在政策层面,考虑到金融行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以及行业的特殊性,有无必要给予其相对特殊的政策环境值得考量。此外,熊伟还提到了税务机关及政策决定部门在推行落实税收政策时的难处,指出税务机关要平衡政策本身的内容和征管能力之间的矛盾。
我信她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上会在即,时间财经查阅相关材料发现,该公司在IPO过程中存在子公司数据未经审计、并购评估违规、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无募资必要等问题。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访问学者、审计专家丁会仁博士对时间财经表示,IPO申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无论资产大小,全部需要审计。如果不审计,就无法确认母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起奥普浴霸,大部分消费者都很熟悉,浴霸是一款集照明、加热、通风等功能为一体的浴室电器。奥普家居称自己是“专业浴霸制造企业、行业内领先企业”,且“奥普”品牌已成为国内家居行业领军品牌。 根据招股书,截至2018年6月底,奥普家居资产总额近17亿元,2018年上半年营收近9亿元、净利润超过亿元。奥普家居官网称方胜康为“浴霸之父”。但在招股书中,方胜康的履历太过简单,只披露了其出生于1953年2月,1993年起担任奥普电器董事。在这之前,曾任杭州华光电冰箱厂厂长。 方胜康之女叫方雯雯,出生于1985年7月,目前担任奥普家居照明事业部总经理兼战略产品中心总经理,其丈夫吴兴杰系奥普家居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夫妻二人加上其父方胜康持有的股份,已经超过该公司董事长Fang James。 FangJames中文名叫方杰,此前奥普家居在港交所上市时曾对此进行披露。方杰也是奥普浴霸的创始人之一,为方胜康的堂兄弟,现在担任奥普家居董事长。 方胜康、方杰、加上方雯雯夫妇,可以称之为“浴霸家族”,四人合计持有奥普家居股权。若按发稿时A股厨卫行业平均市盈率估算,奥普家居上市后市值应在90亿元以上,浴霸家族身价或超过60亿元,与持有苏泊尔股权的苏增福家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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