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逾期未领证

情緒朶恰似一縷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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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我省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各位考生: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领取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中税协发〔2019〕第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书领取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领取的考生,请预约领取(中税协领证系统开放时间截止6月10日)。二、证书领取方式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在“证书中心”提交领证申请。三.领取证书需携带的有关资料(一)身份证原件。(二)学历证书原件。(三)申请免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免试资料原件。(四)申请入会办理会员证的人员,还需携带本人2寸近照2张。办理执业登记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五)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除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四、证书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地点: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地址:郑州市农业路经二路交叉口河南天地粤海酒店9030室联系方式: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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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小呀么小苹果你是我的老呀么老菠萝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网发布的《2018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得知,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所在地为通过最后一科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地区。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更多相关信息,我建议你可以去希赛网上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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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又伤害了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机关,具体负责办理注册及管理事宜。第三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非执业或执业注册登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期办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注册权。第四条申请非执业注册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下列材料:(一)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申请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五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申请非执业注册者提交的上述材料,应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第六条申请执业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税务师岗位上正常工作;(四)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二年以上;(五)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考核同意。第七条申请执业注册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下列材料:(一)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申请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三)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二年专职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及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证明;(四)个人业务总结。第八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申请执业注册者提交的上述材料,应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对合格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在税务代理活动中对其所出具的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应定期将本地区执业注册和非执业注册情况统计表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执业注册:(一)弄虚作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的。(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三)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四)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五)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二年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执业注册资格的。第十一条对经审核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应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查实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登记,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一)在执业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的。(二)同时在两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三)死亡或失踪的。(四)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五)年检不合格或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第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对注册税务师注册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每年验证一次。验证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第十四条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登记和被注销登记的情况,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布。第十五条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在办理注册、年检等手续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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