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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你好真却恨你好深
实务中,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很多老板会选择代理记账,代理方式既有委托个人代账又有委托代账公司形式,二者均合法吗?最近,朋友圈传闻代理记账将被禁止,这是真的吗?2021年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管会更严格吗?
2021年2月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1号), 切实要求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其中,对组织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对审批机关的要求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 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地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机构(简称“审批机关”),认真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
2.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要求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 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于2020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
3.不合规备案的惩处措施
情形1.退回补正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应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情形2.限期整改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审批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 社会 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
情形3.予以撤销
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除了上述备案要求之外,2021年财政部门又将为代理记账机构能够哪些便利服务呢?我 归纳主要包括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与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与推广应用两大方面。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说一说。
便利一、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方面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在本地区全面实施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方式由优化服务转为告知承诺。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将会以适当方式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了我们因准备的材料有遗漏而多次往返相关部门的可能性,少跑了不少冤枉路,节省了精力~
2.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财政部门将对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申请人,如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自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制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不过,大白也提醒各位读者朋友注意,财政部门在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会加强对承诺事项的事后核实与检查。在核查阶段,一旦发现我们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先会责令我们限期整改,我们若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财政部门将依法撤销审批,而且还会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并向 社会 公告。因此,我们一定不能心存侥幸心理,要踏踏实实按照要求来做才行!
便利二、关于“逐步推进电子证照的制发与推广应用”方面
想想以前,我们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材料通常时纸质的,如果我们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毁,有些资料很有可能将无法补办,即便是能够补办,出证明、补材料等程序也极为繁琐,弄不好还会被予以警告处罚。这次,好消息来了~
财政部将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实现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为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提供更大便利也大大方便了相关资料的保管。
2021年,财政部门针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会严吗?
财政部门在做好“放管服”工作,为我们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监管检查工作。大白将监管方式归纳如下表所示:
说完了财政部关于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相关内容后,接下来,我们结合《财政部关于修改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再来说一说与代理记账有关的几个问题。
问题1.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代理记账则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根据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问题2.个人可以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吗?
在一些小微企业成立初期,为了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很多老板选择由委托个人来承接公司记账业务。这样的个人代账行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吗?
这样做是不可以的!个人代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
此外,根据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因此,我们企业委托未经批准的个人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不受法律保护,是违法相关规定的。实务中,我们在找代理记账机构做企业兼职会计时要关注其是否具备两证,即《营业执照》与《代理记账许可证》。
问题3.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受托办理哪些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特别提醒: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问题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问题5.发生哪些情形会导致代理记账机构被依法注销?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1.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2.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代理记账机构风险警示——司法判例
当前,由于代理记账机构很多,市场竞争也空前激烈。一些代账机构从业人员为了利益,不惜承担巨大风险与委托方合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上了不归路。接下来,大白再为各位读者朋友分享一则典型的司法判例——《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皖03刑终X号),其中代账会计被认定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
刘某为代账会计人员,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刘某担任安徽A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和怀远县B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聘用的代账会计和办税人期间,在明知上述两家公司与其他公司无真实交易往来的情况下,使用怀远县B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十九份,虚开发票中已认证抵扣二十二份,合计税额元。使用安徽A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七十四份,其中合计税额元,已认证抵扣七十二份。
此外,刘某又与他人共同利用安徽A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税控系统向新疆C门窗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七份,向吴江D贸易有限公司虚开二份及向新郑市E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十八份。
2.法院判决处理
经法院最终判决,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近年来,在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破获的虚开团伙案件中,很多起案件都存在代理记账机构的身影。很多代理记账人员为虚开团伙收购空壳公司,在明知存在虚开发票行为的情形下,为了利益充当其帮凶,最终被司法部门判定为从犯,得来牢狱之灾!
那么,我们企业在选择代理记账机构时该如何选择呢?是该从价格方面考虑还是从代理记账机构知名度方面来考虑呢?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一说,在选择代理记账机构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注意事项1.给企业做好定位,不能一味追求低价,让财务工作制约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企业的发展初期,我们都希望能够尽可能的降低成本支出,将钱花在刀刃上。因此,很多老板在选择代理记账机构时完全以对方报价作为选择的标准,其实这是不对的。大白认为,不论选择高价格的还是低价格的代账公司,首先对方公司的报价要选我们公司自身的定位相匹配。
例如,张老板从事个体经营,其业务订单也不多,很多月份甚至没有业务,张老板对企业也没有做大做强的打算,只是够维持生计即可。该情形下,我们选择规模大、收费高的代理记账公司显然不划算,选择规模小、收费低的代理记账公司则很容易完成这些基本要求。
例如,王老板新成立一家企业,目标是想将该企业想做大做强,预估企业成立后业务量也会多且复杂。这种情形下,我们应该选择相对规模大、收费高的大型代理记账公司了,因为这样的代账公司往往运营正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高,企业后期享受的税收优惠等事宜均需要对方予以协助,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在委托过程中培养出内部财务人员,最终形成独立健全的财务体系。
注意事项2.向同行多打听多询问,百闻更要一见!
在我们给企业做好发展定位后,接下来我们就要在对应的层次中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代理记账公司了。在选择时,大白建议考虑以下因素:
1.与一些已经委托代账的老板询问交流,听听对方的推荐评价。毕竟口碑是一家代账企业日积月累出来的,也能客观的反映出客户对其的认可程度,在推荐的名单中,择优选择3-5家进一步考察。
2.实地考察,查看办公环境。考察中,我们要查阅对方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和代理记账许可证。财税领域相关的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具备专业的记账软件、打印设备、税盘等。了解人员配置是否合规合理,例如如果一名代账会计同时兼任几十家甚至近百家公司财务工作,这样的工作量很难给我们企业带来个性化服务,甚至完成日常基本事项也难免会存在疏漏。
3.深入交流,品评人员素质。关于人员素质,我们一方面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储备情况,例如是否通过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另外,还要测试其职业操守,比如代账公司是否会配合做假账等,一旦对方为了争取客户答应这些违法要求,我们要果断放弃!
注意事项3.签订书面合同,权责明确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在确定后最终的合作方之后,我们最后要做的事就是把好合同签订这一关。在合同中我们要明确细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若因代账公司原因导致委托方需要补缴税款与滞纳金,对方如何赔偿等等,以妨日后发生纠纷。
其实都一样
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三十一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五)《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国税发[2009]202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令14号《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51号)
2.《关于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680号)。
3.《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8〕321号)。
二、提供资料
(一)居民企业:
1.个体经营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5)税收清算报告(或可提供《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视同此报告,可电子报送)(查账征收个体经营纳税人可提供)。
2.单位企业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6)所得税清算报表(一式两份)
(7) 税收清算报告(或可提供《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视同此报告,可电子报送)(查账征收个体经营纳税人可提供)。
(二)非居民企业: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提供的除外)。
3.对实行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需提供负责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出具的发票、税款由其统一清理的证明。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 税收清算报告(或可提供《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报告》视同此报告,可电子报送)(查账征收个体经营纳税人可提供)。
(三)纳税人同时申请联办其他事项的,需提供办理该事项个性化的资料:
1、办理发票缴销的需提供:《发票缴销登记表》、《发票购领簿》。 (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
2、需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的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需取消缴税账户的提供:《账户缴税功能变动表》;
(四)纳税人办理跨省、跨市迁移的: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四、办理期限:0-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注意事项:
(一)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1)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当年度未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税务资料。
(2)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不须清税清票,但要凭其总机构出具“税款、发票由总机构负责清理”的证明申请办理注销,并缴销有关税务证件和资料。
南城以南国薄荷少年北城以北国玫瑰少女
个体户证照分离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1. 准备相关材料: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2. 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分离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3.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分离资料,包括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并将其递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 办理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签发新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六秒梦
“证照分离”的这一改革措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战略部署,推进企业的发展前景,便于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改变了取消取消审批、把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优化“许可证”审批工作,减少了客户去税务局的繁琐程序以及节约了办事进度,进一步压缩时限、降低企业成本,全面推劢“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次办成”等服务创新工作,减少企业会计的压力负担。 证照分离之后也便于税务对企业的管理,激发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同时也减轻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而且结合时代的发展,全面推劢“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次办成”等服务创新工作,赢得人心,现在全部都是网络化,以前的拿着材料东跑西跑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网络化办公和网络管理已经进入每一个角落,所以税务的这一更新是适应时代的潮流,加速企业的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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