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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猪漂移
目前税务师的备考已经进入了强化阶段,大家也要开始习题练习了,今天高顿小编带大家来来做一下《税法一》增值税的练习题,每天学习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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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2月发生销售业务取得含税销售额35000元,购买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3000元。该企业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甲企业12月份应该缴纳增值税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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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0
【答案】D
【解析】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企业12月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所以12月份应缴纳增值税为0。
多选题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应税货物或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 )。
A、销售营改增之后自建的不动产
B、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C、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
D、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E、劳务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销售营改增之后自建的不动产,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C,银行贷款服务不能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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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1.收入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
实物:凭证注明价格,如果凭证注明价格明显偏低的,采用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
其他形式: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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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期限的确定
征税方法:按年计征、按月计征、按次计征。
按年计征: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
按月计征: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按次计征: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3.费用扣除的方法
(1)定额和定率扣除:综合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2)会计核算扣除: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3)无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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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必须每月申报。 达不到起征点的也要申报。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具体情况如下:(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二)代扣代缴申报期限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⑵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⑷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二、个人所得税代理纳税申报操作规范代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关键问题,是能否全面、真实地反映纳税义务人的应税所得。由于个人收入结算与支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会给代理申报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为确保办税质量,在界定纳税义务人性质的前提下,注册税务师应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一)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负有无限纳税义务。本节主要介绍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的中方和外籍人员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理申报的操作规范,除此之外的所得项目因很少涉及代理,故不作专门阐述。(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对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薪所得,根据在境内实际居住的时间、支付方式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是综上所述,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的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如果是本人亲自进行申报,我们一般是按照所从事的行业以及年收入的情况来进行区分。另外,对于他人进行代理申报的情况,一般是需要按照月进行缴纳,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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